慈善组织的特点

2024-05-07 10:14

1. 慈善组织的特点

第一,慈善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组织。  非营利性组织是自主从事非营 利活动的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并不意味着慈善组织不能从事任何经 营性活动,而是指其利润不得分配给成员或发起人,必须用于慈善事业, 以保证其公益目的以及财产不会被私人所利用。
  “非营利性”是慈善组织 与企业、公司等营利性组织区分的根本标志。  非营利性组织的外延大于 慈善组织,例如,有的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直接目的不是给社会提供慈善公益服务,所以不是慈善组织。
  再如,非营利性组织中有一 类以满足组织内部成员利益为目标的互益性组织如校友会等,也不是慈 善组织。

第二,慈善组织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开展慈善活动是 慈善组织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表明了慈善组织存在的意4和价值。
   慈善组织正是通过开展慈善募捐、捐赠和慈善服务等慈善活动,才能为社 会公众提供财物和服务,真正帮助和支持弱势群体,实现其组织使命。 《慈善法》第3条对慈善活动进行了规定,即“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 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 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 生态环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慈善组织的特点

2. 慈善组织有哪些原则?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公益慈善组织建设,应把握以下原则和方向:
一是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我国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使公益慈善事业面临很大的发展空间。要尊重公民参与社会事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政府自身职能转变的需要,因势利导,推动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的大力发展。要尊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意愿,积极支持和培育社区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要根据公益慈善组织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分类引导,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做大做强。要切实解决登记难问题,使更多的企业、企业家和社会公众通过公益慈善组织这一平台充分展示和体现他们的社会责任。
二是要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公益活动。要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进入社区建设、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最需要的民生领域,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公益活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有效承接公共服务,积极推动公共治理,如实反映群众意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当好社会管理参与者、社会服务提供者、群众权益维护者和社会矛盾调处者,以丰富多样的社会服务来实现宗旨和使命。
三是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运作水平。做好公益慈善组织工作,不仅需要爱心、热情和干劲,更需要专业化的运作能力。要引导更多的知名人士和企业家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培育一批热爱公益慈善的领军人才。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四是要加强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建立政府监管、公众监督、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探索新型公益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方式,加强对基金会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县市级公益慈善组织的培育、引导和规范。完善年度检查制度,推进社会评估,加强执法监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组织。要扩大公益慈善组织募捐、公益活动、财产管理等公众关心环节的公开程度,打造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监督渠道。

3. 慈善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你好。一、 条件
1、作为一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程序
    设立个人慈善机构,须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即由所属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取得《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后向民政部门申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再到登记机关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作为社会团体,社团的登记年检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由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 
具体如下:
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另外,根据《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998年8月1日),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申请表(一式三份);(二)申办人合法身份证明;(三)验资证明文件;(四)可行性报告;(五)建设规划和图纸;(六)章程;(七)具备开业条件的情况报告;(八)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名单及其简历;(九)主管部门同意申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批复;(十)土地使用合法文件;(十一)境外申办人应提交外事部门签署的有关证明文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申办人具备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完备的生活、文体、交通、通讯等设施设备,有基本的医疗、康复条件;(三)服务场所的环境适合服务对象,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选址和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四)机构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专门训练,并有1名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五)医护人员、护理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占全部职工队伍的比例符合规定,财会人员要有上岗证或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保安员有当地公安机关培训的合格证;(六)炊事员要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上岗证;服务对象超过200人的有1个专职营养师(士);(七)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6以下;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为1∶3以下;(八)开业经费和维持福利机构的正常经费落实;(九)具有消防、用电部门的安全合格证。
2、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3、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5、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慈善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4. 慈善性质的社会团体有哪些

慈善性质的社会团体有很多,主要有: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
1、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而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兼具群众团体和公益慈善机构双重属性的组织机构。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宋庆龄基金会于1982年5月成立;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
4、中华慈善总会
中华慈善总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
5、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残疾人自身代表性组织,是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5. 慈善组织的介绍

我国立法中并没有对慈善和慈善组织进行界定,《公益事业捐赠法》第3条和《信托法》第60条都只对“公益”进行了界定。从其内容来看,公益所包含的内容和与慈善是一致的。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慈善的范围比较广泛,具有开放性的特点,符合慈善范围广泛化的趋势。慈善组织则是以慈善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帮助的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种,它通过募捐,把一定的资金或财物集中起来,然后分配给有需要的人。慈善组织的服务对象是社会某一类人员,它不是为其会员提供服务的,大部分慈善组织也没有会员。

慈善组织的介绍

6. 慈善协会的组织框架

慈善机构设置
会长、副会长

办公室
职能: 负责行政、人事、后勤以及团体会员联络等工作。 
主任、副主任

筹募部 
职能: 负责筹集慈善捐款等工作。
主任、副主任

项目部 
职能: 负责慈善项目的设立、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主任、副主任

对外联络部 
职能: 负责外事接待和对外合作等工作。 
主任、副主任

财务部 
职能: 负责财务工作以及社会捐款的财务管理。 
主任、副主任

宣传办公室
职能:负责信息收集、新闻宣传、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
主任、副主任

交流中心
主任、副主任

捐助中心 
主任、副主任

网站部 
主任、副主任

刊物编辑部 
主任、副主任

7. 公益性组织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益性社会团体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华环保基金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是有组织章程;五是有必要的财产;六是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益性组织有哪些

8. 成立慈善组织需要哪些资料?

成立慈善组织所需要的资料:
1、成立慈善组织的申请书;2、成立慈善组的章程草案;3、成立慈善组织的验资证明(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和住所证明;4、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资料(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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