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的空间布局

2024-05-16 02:04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的空间布局

依据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优化空间结构,形成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区和集约开发区合理分布的总体框架。(一)核心保护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和海岸线自然保护带,约占区域面积的14%左右。要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稳定生态系统结构,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安全屏障。自然保护区。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调整核定保护区面积,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护区管理体制,引导人口有序转移,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实现污染物“零排放”,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适度开发绿色食品。水源地保护区。对河流源头、沿岸水源涵养区和水库库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快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库区周边植被修复与保护,严禁发展有污染的产业,合理安排城镇建设,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海岸线自然保护带。合理划分海岸线功能,保护海域资源,实施集中集约用海,搞好浅海护养,加强人工造林,重点发展滨海旅游、生态旅游、绿色种植、健康养殖等产业。专栏3:核心保护区重点区域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东营市东北部的黄河入海口,北临渤海,东靠莱州湾,与辽东半岛隔海相望,现有控制面积230万亩,其中核心区87万亩,缓冲区20万亩,实验区123万亩。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滨州市无棣县北部,渤海西南岸,现有总面积120.7万亩,其中核心区42.8万亩,缓冲区40.1万亩,实验区37.8万亩。山东昌邑国家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位于渤海莱州湾南岸,昌邑市防潮坝以北,东起盐场西防潮坝,西至堤河,南至海岸线,北至增养殖区,总面积4.4万亩。潍坊市莱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莱州湾南岸,东起胶莱河口,西至淄脉河口,北到浅海—6米,南到潮上带以北,总面积162.6万亩。山东大芦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淄博市高青县东部,北到黄河大堤,南至北支新河,东依滨博高速,西至艾李湖,总面积16万亩。平原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广南、孤北、耿井、韩店、思源湖、东郊、峡山等平原水库及周边区域。河流水源地保护区。黄河、小清河、广利河、淄河、支脉河、潍河、小沽河、白浪河、弥河、马颊河、胶莱河、漳卫新河、德惠新河、沾利河、徒骇河等河流的区内河道及流域。(二)控制开发区主要包括沿海岸线的浅海滩涂、高效生态农业区以及黄河现行和备用入海流路。综合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特定区域,适度发展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的生态工业。浅海滩涂。充分考虑区域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特点,适度发展养殖业,有序发展原盐业,加快发展滨海旅游业,合理开发海水资源、滩海油田和风能,严禁发展重化工业。高效生态农业区。按照优质、高效的原则,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合理利用渔业林业畜牧业生产空间,促进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支持黄河三角洲荒碱地综合治理,有计划地对荒碱地进行开发治理及改造中低产田。到2015年,治理荒碱地10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0万亩。黄河入海流路区。在黄河现行流路区严格限制生产建设活动。在备用流路区控制城镇建设和人口迁入居住,实行依法有序利用。专栏4:高效生态农业区优质粮棉区。主要分布在乐陵、庆云、阳信、惠民、高青、邹平、博兴、广饶、利津等区域,潮土类型区重点发展粮食生产,盐化潮土类型区重点发展棉花种植。生态渔业区。主要分布在无棣、沾化、河口、利津、垦利、寿光、莱州等近海区域。生态畜牧区。主要分布在利津、垦利、河口、沾化、惠民、阳信、寒亭、寿光、昌邑、乐陵、庆云、高青等区域。绿色果蔬区。蔬菜产区主要分布在寿光、广饶、高青等区域,果品产区主要分布在乐陵、庆云、沾化、河口、寒亭、莱州、无棣、阳信等区域。(三)集约开发区主要包括陆域沿海防潮大堤内以盐碱荒滩地为主的成块连片未利用地和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是集聚产业、人口的重要区域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点开发空间。产业布局。要充分发挥区域内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着力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依托“四点”,建设“四区”,打造“一带”。四点,即东营、滨州、潍坊港和烟台港莱州港区,要强化东营港的区域中心港地位,加强莱州港区建设,加快滨州港、潍坊港扩能。四区,即东营、滨州、潍坊北部、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要依托港口和铁路交通干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临港物流和现代加工制造业,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一带,以四个港口为支撑,以四大临港产业区为核心,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和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为节点,形成西起乐陵、东至莱州的环渤海南岸经济集聚带。专栏5:四大临港产业区东营临港产业区。位于东营市东北部和东部临海地区,主要为国有荒滩盐碱地。发挥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重点发展精细化工、能源工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生态旅游业和高效生态农业,打造全国重要的石油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区域物流中心和产品集散中心。滨州临港产业区。位于滨州市无棣、沾化北部沿海地区。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环渤海地区物流中心和油盐化工、船舶制造、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等产业聚集区。潍坊北部临港产业区。位于潍坊市寒亭、寿光、昌邑的北部沿海地区。依托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打造船舶发动机和汽车制造、科技兴贸创新和全国最大的海洋化工基地,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莱州临港产业区。位于莱州北部沿海。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建成电力、冶金、精细化工、机械制造、滨海旅游、生物育种等产业聚集区。城镇布局。推进大城市、县(市)城镇和重点镇建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镇体系。加快发展大城市,东营和滨州要扩大城市规模,提升综合实力,完善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建成适宜创业和人居的城市。积极发展县(市)城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工业园区、商贸园区、居民社区,促进企业、服务、居住相对集中。集约发展重点镇,依托港口、大型企业、重要商品集散地和风景旅游区,建设一批集聚辐射功能较强、特色鲜明的小城镇。优化调整农村居民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的空间布局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的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按照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基础、环境友好型工业为重点、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高效生态产业体系。(一)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按照高效、生态、创新的原则,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节水农业,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到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700万吨,畜产品210万吨,水产品200万吨,蔬菜980万吨。绿色种植业。实施引进、试验、示范、繁育与推广工程,推广立体高效农业、生物质能多层次利用和多能互补等技术,积极发展耐碱、耐旱、节水、优质、高产、生态、安全种植业。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推进连片规模开发、集约高效发展。完善良种引进—工厂化繁育—种植—加工—保鲜—销售产业链,提高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粮棉、特色果蔬生产加工出口、经济林草基地。生态畜牧业。发挥牧草资源丰富的优势,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奶牛、肉牛、肉羊、肉鸭等畜牧业,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建成一批特色养殖基地。规划改良天然草场和规模较大的饲料粮种植区,配套建设畜禽加工和生产安全保障设施,支持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建设,打造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奶业—屠宰加工—冷藏—销售产业链,促进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推动循环种养、生态养殖和绿色能源建设有机结合。生态渔业。重点发展水产增殖业、健康养殖业和精深加工,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保护近海滩涂主要经济生物资源,加大水域环境管理与治理力度,有效恢复渔业生态。加快浅海滩涂和沿黄盐碱涝洼地规模化开发,推进优势特色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水产品物流贸易中心。加强渔政渔港设施建设,发展渔港特色经济。专栏7:高效生态农业重点工程种植业。重点推进荒碱地治理与高效种养、绿色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绿色控害技术综合运用和农业机械化。推广寿光农村沼气与蔬菜大棚结合技术。畜牧业。百万亩天然草场建设工程,形成肉牛200万头、奶牛30万头、生猪500万头、肉鸭亿只的养殖能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养殖和畜产品活体储备基地。水产养殖加工。培育和引进高产、优质、高抗逆的海淡水养殖新品种,建设良种场、区域育种中心和现代渔业养殖加工区。种养业良种工程。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农作物改良中心、良种繁育基地、畜禽水产原良种场、水产遗传育种中心、种质资源场和区域性检测中心。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完善区域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及残留监控、防疫技术支撑、防御物质保障六大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县级农产品检测站。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东营、滨州、潍坊、莱州沿海现代渔港经济区。渔业资源修复与保护工程。每年渤海湾增殖放流对虾、海蜇、梭子蟹等主要水产苗种10亿尾(粒)以上,建设6处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15处渔业资源保护区。标准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建设100个具有区域特色的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园区,整理改造标准化鱼塘300万亩。(二)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产业整体素质,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000亿元。高技术产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产业,培育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功能食品、海洋工程材料、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高技术产业,加快形成一批高成长、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建设以新型油田化学品、盐化工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支持东营软件产业、莱州和寿光种业发展。装备制造业。着力提高研发系统设计、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和关键总成技术整体水平,壮大产业规模,培育优势品牌,形成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装备制造业体系。石油装备,依托优势企业,加强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提高石油成套设备研发能力,开发生产系列配套产品,重点发展石油钻采装备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形成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石油装备高端产业链,着力打造特色鲜明、技术高端、国内一流的石油装备产业基地。在东营设立国家石油装备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协作配套,提高汽车发动机、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壮大产业集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按照“专、精、特”的要求,积极发展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设备和船舶维修等。加快发展纺织装备、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工程机械、体育装备器材和风力发电、海水淡化、输变电设备等制造业。轻纺工业。加快装备更新、工艺革新和产品创新,严格控制污染,提升纺织、造纸工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建设全国重要的轻纺工业基地。开发时尚、健康、个性化高档家纺服装产品,培育自主品牌,促进棉纺、化纤、织布、印染、家纺、服装配套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林浆纸一体化,积极发展生态造纸。专栏8:环境友好型工业发展重点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激光电子产品、新型元器件和高性能电子元器件、网络通信产品以及软件和集成电路等六大产业。生物产业。开发耐盐碱转基因植物新品种,开发生物药物及治疗肿瘤、心脑血管、老年病等新型高效药物,建设中药种植GAP、生产过程GMP标准化体系。发展L—乳酸、聚乳酸生产。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热超导、电子、无机传热、环保、高分子等新材料产业。石油装备。东营重点发展钻机、磁悬浮抽油机、通井机、钻井平台等石油机械及油气集输设备和油田专用汽车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东营、滨州和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重点推进特种车辆生产,发展船用柴油机、重型发动机、高档大型发动机等系列产品及特种活塞、OE刹车片、汽车轮胎等制造业。通用飞机及零部件。重点推进滨州通用航空飞行器及发动机和德州庆云飞机刹车盘项目建设,带动机械零部件、橡胶制品、电子、电气、复合材料等配套产品发展。设备制造业。发展风力发电、电厂脱硫、海水淡化、燃气发电、地热利用等配套设备制造业。轻纺。建设滨州、东营、淄博高青纺织家纺服装产业基地,发展寿光、广饶生态造纸业。(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加快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现代物流业。依托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和重要货物集散地,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特色物流园区和集散、存储、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建设临港物流基地,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社会化的物流体系。积极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建立和完善物流网络和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引导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兼并重组,推动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集中,促进物流企业集群化发展,建成环渤海南部的区域性物流中心。专栏9: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东营。建设临港物流园区、中心城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广饶物流园区和广利港渔业交易中心,形成石油、成品油、钢材、建材、精密部件、农产品和零散集装箱运输集散地。滨州。建设西城物流园区、东城物流园区、临港物流园区和鲁北航空物流中心,形成机械纺织原材料、原盐、煤炭、石油、化工产品和农副产品集散地。潍坊。建设临港物流园区、寿光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寒亭食品药品和民俗产品物流园区、航空物流中心,形成化工产品、机械装备、蔬菜、干散货和集装箱运输集散地。莱州。建设临港物流园区、液体化工物流园区、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形成矿石、煤炭、汽车零部件、集装箱和散杂货集散地。乐陵。建设乐陵(义乌)国际商贸物流园区。庆云。建设庆云国际物流园区。高青。建设陶瓷建材物流园区。生态旅游业。按照发展大旅游、开发大市场、建设大产业的要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资源整合,突出神奇黄河口、生态大观园、梦幻石油城、黄河水城、武圣故里、宋代古城、世界风筝之都、摩崖石刻、海岛金山寺、滨海渔盐、枣林等特色,开发生态观光、文化会展、休闲度假、体育健身和古贝壳自然遗迹等产品。着力打造黄河入海口、滨海旅游度假、红色旅游和民俗文化四大精品旅游线路。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孙子文化旅游区建设,逐步建成国家级旅游区。金融保险业。创新合作发展机制,完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整合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在黄河三角洲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条件成熟后适时上市。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区域内开设分支机构。加快发展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金融租赁公司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丰富保险服务品种,拓展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和医疗、数字及网络电视、数据处理等新型信息服务业,规范法律、经济鉴证类服务,支持发展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调查、工程和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服务业,鼓励发展专业化工业设计,积极发展服务外包。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推进生态建设加强生态林、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重要地质遗迹、湿地、草地、滩涂和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植物原生态,恢复和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完善基干林带,实施泥质海岸防护林封育试点。构筑近海生态防护屏障,促进渤海湾生态环境改善。加快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连片成片造林,推行林经间作和枣粮间作。实施城乡绿化和水系整治,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建设优良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矿区地面塌陷区、落地油污染区、海(咸)水入侵区等生态脆弱区和水土流失、海沙开采退化区的综合治理。适度增加黄河口生态用水指标,保持河口地区生态平衡。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实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到2015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东营、莱州、寿光、昌邑、邹平、博兴、乐陵等基本达到生态市(县)建设标准。(二)强化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环境共同保护、共同治理,切实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加快城市(镇)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已建成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加大工业治污力度,依法关停超标排放企业,杜绝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畜禽养殖污染、土壤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为重点,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大重点河流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监督执法体系,落实污染物减排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海洋工程、海上油气勘探开发及海洋倾废的环境保护监管,实施海洋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程。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力争到2015年,重点行业及年耗能5000吨标煤、年取水3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企业70%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分别达到90%、98%。(三)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积极探索资源集约节约和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建立完善资源开发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土地、水、矿产和海域资源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按照功能分区,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盐碱荒滩地等未利用地集中成片开发,防止乱占滥用。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撂荒地复垦、盐碱涝洼地综合治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用地综合效益。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推进乡村适度合并,鼓励农民向城镇搬迁,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水资源。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城市节水力度,强制推行节水设备和器具,鼓励再生水、中水回用,限制发展高耗水行业,支持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农业旱作技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地面蓄水能力。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和完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推进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权转让制度和水权交易市场。加快更新改造供水配水管网,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到201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80%。矿产资源。依法管理矿产资源,严格开发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严禁滥采,杜绝矿产资源流失。加强地质勘查,增强后备资源保障能力,合理开发石油、黄金、卤水和岩盐等矿产资源。加大对石油、黄金等资源产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国家安排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适当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给予倾斜。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专项用于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和解决相关社会问题。推进东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海域资源。依据海洋功能区划,统筹协调各行业用海,合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开展海岸与近岸海域整治与修复,在围填海指标和滩涂利用上给予倾斜,适度围海造地,实现集中集约用海。(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产业集聚能力,新建工业项目要在园区布局建设,鼓励现有工业企业向园区转移,实现集聚生产、集中治污、集约发展。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加快发展,发展一批新型环保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高效能、可循环技术研发,推广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化工、电力、建材、轻工等行业技术改造,构筑生态环保产业链。推进环境友好型产业集群发展,建设一批特色生态化工园区,推动清洁生产,加快传统化工向低排放、可循环、精细化方向转变。支持延伸石油化工产业链,综合利用海水、卤水和岩盐资源,推进海水梯级利用、油盐化工产品接续利用等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炼化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合作,建设国内竞争力强的新型化工基地。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加大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突出抓好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健全和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环境准入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大力削减COD和SO2排放量。专栏6: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水污染治理。黄河、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小清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马颊河、德惠新河、漳卫新河、徒骇河、淄河下游大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海咸水入侵治理。莱州水生态修复工程,广饶县引水补源工程。大气治理。燃煤电厂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装置。防护林和生态林工程。农田林网、路域林网、水系林网“三网”合一绿化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林场扩建、新建和河道淡水水系生态林示范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和完善一批自然保护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物种拯救工程。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利用。建设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和完善天地一体的现代立体监测体系。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东营经济开发区、胜利工业园、华泰工业园、海科临港化工工业园、万达橡胶轮胎工业园,滨州鲁北化工生态工业园、西王集团工业园、铁雄能源工业园,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寿光渤海精细化工园、昌邑沿海经济开发区、山东海龙工业园、寒亭建材工业园,莱州银海工业园,高青经济开发区,乐陵高新技术开发区。节能重点工程。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工程,电力、交通运输等节油工程,燃料乙醇等石油接续替代品生产,石化企业系统能量优化,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及节水系统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规划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38号)精神,现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的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土地资源优势突出,地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系统独具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具有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良好条件。加快这一地区发展对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培育新的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把《规划》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保护环渤海和黄河下游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把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这一地区科学发展。二、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制定和调整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集聚,提升发展实力。要根据《规划》提出的原则和方向,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天津滨海新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的紧密合作。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从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保护环渤海、黄河下游生态环境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加强与国家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会同山东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

5.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介绍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通过的国家战略。对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培育新的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介绍

6.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通过的国家战略。对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培育新的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7.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开发规划

根据2008年山东省政府出台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内容,黄河三角洲地区地域范围包括东营 2006年区内总人口983.9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256亿元,分别约占全省的十分之一和七分之一。山东省政府于2008年3月下发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就打造我国最后一个待开发的大河三角洲——黄河三角洲做出明确规划,提出将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投资15000亿元开发黄河三角洲区域。其中在发展区域旅游产业方面,突出“神奇黄河口、生态大观园、梦幻石油城、武圣故里、世界风筝之都、循环经济典范”的主题,打造两个旅游区和重大开发十大旅游重点产品。规划开发的黄河三角洲地区,地域范围包括东营和滨州两市全部,以及与其相毗邻,自然环境条件相似的潍坊 北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乐陵市、庆云县,淄博高青县和烟台莱州市。共涉及6个设区市的19个县(市、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在旅游产业上将着力打造黄河入海口旅游区,突出黄河入海奇观和原始湿地自然风光,以观海栈桥、天鹅湖温泉度假区和滨海旅游区为重点,开发黄河口入海奇观、漂流、狩猎、骑马、观鸟、科考、温泉等观光与探险旅游项目,打造“新、奇、野、美、特”休闲度假观光生态旅游。同时,还将发展民俗旅游区,以潍坊国际风筝会为龙头,完善寒亭杨家埠民俗旅游产品,深度开发具有黄河文化、乡村与农耕文化、生态农业文化特色的民俗旅游。依托黄河百里绿色生态长廊、艾里湖等,开发湿地生态和黄河生态文化观光旅游;开发东营、滨州城市生态旅游。依托观海栈桥和莱州黄金海岸,发展滨海度假旅游;以天鹅湖温泉度假区为龙头,依托地热资源,发展温泉度假旅游等等。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开发规划

8.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介绍

黄河三角洲地区地域范围包括东营和滨州两市全部以及与其相毗邻,自然环境条件相似的潍坊北部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德州乐陵市、庆云县,淄博高青县和烟台莱州市。共涉及6个设区市的19个县(市、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六分之一。2006年区内总人口983.9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256亿元,分别约占全省的十分之一和七分之一。东营市、滨州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和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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