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不料老人猝死,遭家属索赔,该男子要负责吗?

2024-05-18 23:45

1. 一男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不料老人猝死,遭家属索赔,该男子要负责吗?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我们的生活当中很多时候、很多事件总是出现一些和稀泥的判决,那么我们是要坚决防止和杜绝这种和稀泥的行为的。那么好在最高人民法院有了相关的规定和说明,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要兼顾国法、人情和天理,明辨是非、惩恶扬善,通过一系列的案案件的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欠不欠、追不追、旧不旧、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恨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等和稀泥的做法,要让司法量有力量,有是非更要有度,这个说法真的是非常好。

我们知道和稀泥的判决真的是要不得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使得法院作出的裁判既有价值导向和行为指向的作用。一份好的判决能够让公众明辨是非,相反一份坏的判决能够出现可能导致不敢腐、不敢救、不敢为、不敢管的社会现象,直接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的倒退。

接下来我们就说说这起案件:
河南一个段大爷坐电梯,烟瘾犯了,于是在电梯抽烟。在此时,一男子杨先生中途进来了,好大的烟味儿,于是劝阻大爷说道:大爷,这个电梯是不能吸烟的,小区这个孕妇小孩吸二手烟可不好,而且我老婆刚好也要临盆了。

可是大爷可不管那么多说道:你说不行就不行啊,不要多管闲事儿,继续在那抽烟。于是,双方就继续理论,一直理论到物管处。后来,杨先生有事也懒得争论了,结果杨先生刚走十分钟,这大爷直接就猝死了。家属知道后一看这不干了,不就在电梯里抽根烟吗?你无缘无故找事儿,导致我家老爷子心脏病发作死了,不行你赔偿我四十万,于是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这个杨先生的行为与段大爷的死亡间没有因果关系。而老人确实是在与杨先生发生言语争执之后猝死的,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杨先生向段大爷的家人赔偿一点五万元。

家属一看人没了才赔偿一点五万元,不行,必须赔我四十万,得加钱。于是死者的家属又提起了上诉,结果二审法院认为这1.5万也不应该补偿,而直接驳回了老爷的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且由其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1.46万,不得不说二审法院的判决受到公众的一致点赞。

一男子在电梯内劝阻老人吸烟,不料老人猝死,遭家属索赔,该男子要负责吗?

2. 老人电梯里吸烟被医生劝阻后猝死 赔了吗

2018年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田某某与被上诉人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判决: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14525号民事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

田某某诉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某的丈夫段某某因在电梯内吸烟问题导致与杨某发生言语争执,在双方的争执被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劝阻且杨某离开后,段某某猝死,该结果是杨某未能预料到的,杨某的行为与段某某的死亡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段某某确实在与杨某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杨某补偿田某某15000元,驳回田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田某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一审法院适用公平原则错误,事实上杨某存在过错,杨某的行为与段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一般侵权责任,因此上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段某某有心脏病史,2007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2017年5月2日9时24分许,段某某与杨某先后进入金水区天骄华庭2期小区5号楼1单元电梯内,因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杨某进行劝阻,二人发生言语争执。段某某与杨某走出电梯后,仍有言语争执,双方被物业工作人员劝阻后,杨某离开,段某某同物业工作人员进入物业公司办公室,后段某某心脏病发作猝死。根据金水区天骄华庭小区监控视频显示内容,事件发生过程中,段某某情绪较为激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情绪激动程度不断升级;杨某在整个过程中,情绪相对比较冷静、克制;二人只有语言交流,无拉扯行为,无肢体冲突。经核算,三段监控视频中显示出杨某与段某某接触时长不足5分钟。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某劝阻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在劝阻段某某吸烟的过程中,杨某保持理性,平和劝阻,其与段某某之间也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和拉扯行为,也没有证据证明杨某对段某某进行过呵斥或有其他不当行为。杨某没有侵害段某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段某某吸烟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段某某死亡的结果。段某某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发作心脏疾病不幸死亡。虽然从时间上看,杨某劝阻段某某吸烟行为与段某某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而本案中杨某劝阻吸烟行为与段某某死亡结果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某补偿田某某150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后,杨某没有上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杨某没有上诉,但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的立法宗旨,司法裁判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鼓励,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市区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该规定的目的是减少烟雾对环境和身体的侵害,保护公共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自觉制止不当吸烟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杨某对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杨某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一审判决判令杨某补偿田某某15000元错误,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3. 医生电梯劝阻老人吸烟,被劝老人心脏病突发身亡,医生应该赔偿吗?

      河南一名医进电梯时发现一名老人在抽烟,电梯内烟味很浓。出于职业敏感,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 而后老人心脏病突发身亡,老人家属把医生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医生赔偿1.5万元。老人家属不服判决上诉,11月1日,二审开庭,但并未当天宣判。

        对于医生该不该赔偿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各执一词。       有人认为医生劝阻公共场合吸烟是对的,但是劝阻方法不得当,两人发生争执,导致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突死亡。医生应该负主要责任,一审判决医生赔偿的金额太少。

        大部分的观点则是:老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本就是错,医生在不知道老人有心脏病的情况下劝阻并没有错。老人在知晓自己身体状况(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与医生发生争执导致情绪激动心脏病突发死亡。医生并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

       医生是否应该赔偿?他的行为有没有过失?只能等二审宣判结果,让法律做出最公平的裁判。        

医生电梯劝阻老人吸烟,被劝老人心脏病突发身亡,医生应该赔偿吗?

4. 老人吸烟被劝后猝死劝阻者要担责吗?

今年5月,河南郑州医生杨欢(化名)因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与其发生争执,老人突发心脏病去世。老人家属将杨欢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赔偿,因不满一审中杨欢与老人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的判决,继续上诉。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双方当事人也因此成为焦点。杨欢说,监控会还原真相,当时也不是跟老人争执,而是辩论,围绕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这个话题讲道理。“监控视频显示,老人直到一层大院还在抽烟,并不是他说的‘不让抽就不抽了’,烟一直点着,不掐灭,还是有二手烟。”
老人的女婿张勇(化名)则表示,监控只有画面无声音,对于争执内容只有劝阻者一方的说法。“后来,当时在现场的保安跟我说过,杨欢对老人说过‘你要抽回家抽,抽死也没人管你’类似的话,不然老人不会那么生气。保安当时也去了派出所配合了调查,有笔录。老人平时人很好,经常在小区走动,跟物业、保安都挺熟的,也经常帮他们。当天早上也是在家刚吃过早饭,一个人下楼玩。”对此,杨欢称,绝对没说过这样的话,都是好好说、讲道理。

据张勇介绍,老人十年前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一直都在吃药,也很注意不生气,很少发病,从未出现像这次心脏病发作躺倒的情况。“当时做了开胸手术,下巴下面一点可以看到伤疤。术后一直有定期体检,情况都不错,平时还能自己买菜做饭,唯一一次住院也不是因为心脏病,而是做了个肠道小手术。有时外出旅游走得多了,心脏会不太舒服,得歇一歇。事发前不久也才体检过,医生说再活七八年没问题。”
社会公众对此案的关注超出了杨欢和老人家属的想象,也给双方造成了困扰。杨欢表示,自己从没经历过这样的事,也担心舆论对老人家属的心理有影响。而张勇则表示,家属其实并不在乎钱多钱少,只要法庭判定杨欢跟老人心脏病发作死亡有因果关系,哪怕不赔偿都没问题。“对一审‘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责任’的判决,我肯定不认同。”


杨欢和张勇都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目前就等二审的再次开庭和判决。杨欢的代理律师单艳伟表示,二审时,法院认为此案目前证据不足,还需调取其他证据,所以没有当庭判决。“此案涉及社会公德与法律原则的讨论,其实并不简单。”
医生劝阻吸烟 被劝老人突发疾病离世家属索赔40万
37岁的杨君(化名)是名医生,在医院里劝病人不能抽烟是常事。然而最近半年,对于劝人莫抽烟这件事,杨君有了阴影。大约半年前,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家属将杨君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
确实,这件事难判断到底该不该担责。

5. 老人吸烟被劝后猝死其家属诉劝阻者索赔40万吗?

2017年5月2日上午9点多,杨欢从家里出门,上了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在电梯内抽烟。出于职业敏感,他上前劝阻老人不要抽烟,但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从老人家属提供的监控录像看到,5月2日上午9时24分,电梯运行至14层时打开,杨欢走进电梯,此时老人正在电梯内抽烟。

杨欢称,自从他进入电梯后,老人手中的烟就一直点着。当时电梯内只有他们两个人,由于空间密闭狭小,烟味重,此外作为医生其深知二手烟的危害,于是劝阻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我也是出于善意提醒,没有过激言语,更没有骂老人。但老人觉得我不尊重他,可能面子上挂不住,觉得我多管闲事,所以情绪比较激动。”
据杨欢回忆,在电梯上老人按下的是一层,他按的是负一层。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当天9时24分,电梯到达一层时老人并未下电梯。到负一层时,杨欢站在电梯门口与电梯内的老人继续争执,随后两人进入电梯,一起到达一层的大厅,全程不到两分钟。对此杨欢称,到负一层后他出电梯,但老人还不依不饶,“我说要不找物业评评理,所以我们又回到了一层。”

根据视频,9时28分,在一层大厅里,老人的情绪显得更加激动,语速较快,且伴有肢体动作,但两人未发生肢体接触。9时43分时,两人到达小区大院内,随后有两三名物业工作人员对争执中的两人进行劝说。9时45分,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杨欢离开,而老人则被请进物业办公室休息。5分钟后,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走出办公室打电话,9时53分,一辆急救车到达现场。
事后,老人家属将杨欢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医疗费共计40余万元。
9月4日,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老人在电梯内抽烟导致双方发生语言争执,老人猝死,这个结果是杨欢未能预料到的,杨欢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与杨欢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欢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

杨欢表示,对于老人的离世他也很惋惜,出于人道主义补偿是他自愿的。但老人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接受,并向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张勇表示,老人本身有心脏病,病发死亡自身有责任,而杨欢劝阻老人抽烟可以,但要注意方式,且两人争执后他在负一层本可以离开却没有,导致老人情绪激动,对老人的死亡也有部分责任。
张勇说,杨欢对老人说过不好听的话,老人觉得受到侮辱,临终前说的话物业工作人员也听到了,派出所也有笔录。“但一审时我们为了还原事情真相,连同物业一起上诉,希望他们出庭对证,也两次要求法院调取派出所笔录均被法院拒绝。”
11月1日,此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开庭,双方辩论围绕杨欢的劝阻是否与老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展开。“二审时,杨欢认为老人发病时物业在场,而自己不在场,物业对老人的死亡也有责任。一审和二审,我们多次要求调取派出所对物业做的笔录,但法官宣布择日开庭再议,对此没有作出回应,也没有宣判此案。”

吸烟有害健康,可以劝阻,但是要注意劝阻的方式。

老人吸烟被劝后猝死其家属诉劝阻者索赔40万吗?

6. 劝阻他人电梯内吸烟被索赔怎么办?


7. 电梯劝烟猝死案是怎么回事?

2017年5月2日,郑州医生杨欢因在电梯内劝阻段肖礼抽烟,两人发生争执。十多分钟后,69岁的段肖礼突发心脏病死亡。
监控视频显示,2017年5月2日9时24分03秒,段肖礼在电梯间内吸烟,4秒钟后,杨欢进入电梯,按了负一楼电梯键。随后,双方开始有语言交流。电梯到达一楼,杨欢按了开门键,段肖礼未走出电梯。电梯到达负一楼,二人继续对话。
杨欢走到电梯门外,段肖礼在电梯门内,双方仍有争执。随后,杨欢重新进入电梯,按了一楼的按钮。2017年5月2日9时26分24秒,两人走出电梯。两分钟后,他们走到单元门口。段肖礼情绪相对较为激动,杨欢比较冷静。2017年5月2日9时29分06秒,两人走向物业办公室,至此时为止,段肖礼的香烟一直未熄灭。
物业办公室门口监控视频显示,段肖礼比较激动,物业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内出来后,其情绪更加激动,边说话边向杨欢靠近。两分钟后,杨欢被劝离,段肖礼则被劝至物业办公室。没多久,段肖礼突然倒地。急救中心出具的证明显示,急救人员到达时,段肖礼意识丧失,经抢救病情无变化,心电图示全心停搏,宣布临床死亡。

扩展资料:

案件评价
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市区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
杨欢对段肖礼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其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新华网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5·2郑州电梯劝烟猝死案

电梯劝烟猝死案是怎么回事?

8. "电梯劝烟猝死案"劝阻者是否应承担责任?

2017年5月2日上午,郑州的杨医生在小区电梯内劝一老人不要抽烟,二人发生争执,几个小时后,老人心脏病发猝死离世。老人家属随即起诉至法院,要求杨医生赔偿40万余元。
金水区法院对此事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某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是老人确实在与杨某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判决杨医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

此后,老人家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院。
郑州市中院经审理查明:老人有心脏病史,2007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内容,事件发生过程中,老人情绪较为激动,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情绪激动程度不断升级;杨某在整个过程中,情绪相对比较冷静、克制;二人只有语言交流,无拉扯行为,无肢体冲突。经核算,三段监控视频中显示出杨某与老人接触时长不足5分钟。

郑州市中院认为,杨某劝阻老人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虽然从时间上看,杨某劝阻吸烟行为与老人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郑州市中院认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因此,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驳回死者家属田女士的诉讼请求,并由田女士承担一二审共计1.4万余元的诉讼费用,并称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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