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发申请获通过后,多长时间挂牌上市?

2024-05-11 18:13

1.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发申请获通过后,多长时间挂牌上市?

一般在8个月左右挂牌上市,主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上市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对公司的上市招股说明书进行审查和修订,然后与保荐人协商修订,许多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经过多次修订才能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自受理申请文件至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如果超过6个月,则批准文件无效,需要重新申请批准。拓展资料:上市是一个证券市场术语。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公司直接到非中国大陆的证券交易所(比如香港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三种方式。从2011年开始,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建设以第一级主板、中小板,第二级创业板,第三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第四级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构架的多层次资本交易市场。在各地方政府的发文中也清晰可见“完善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建立市场优选机制,推动创业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的通知。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发申请获通过后,多长时间挂牌上市?

2. 创业板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上市是怎么回事?

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首批18家企业集中上市,18家企业合计募资200.6亿元。其中,14家企业实际募资额超过预期,足见创业板股票的受欢迎程度。
首批18家上市企业中,有13家是制造企业,剩余的5家企业分别属于仓储业、纺织业、软件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以及文化艺术业务。从挂牌企业所属地域看,首批18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安徽、河北等13个省市。

扩展资料
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更加明确:
设立于2009年的创业板,经过10多年发展,其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许多创新型企业借助创业板快速发展壮大。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更加明确: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截至8月20日,创业板注册制下IPO申报企业已达365家,从证监会行业分类来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数量较多,分别有43家、35家、27家和27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创业板注册制首批 18家企业今上市

3. 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创业板上市条件

4. 创业板上市要求?

创业板:   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上市要求
  我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  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公司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改制,是否可以持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对营业纪录可比性的影响;   ③是否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并按照高速后的资产值折股。   (5)判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资产剥离;   ②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   (6)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中是否有虚假记载。?   (7)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规定的上市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股东是否达到200人;   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   ④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8)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是否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人民币300万元;  ③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   ④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⑤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   ⑥是否已聘请保荐人。这里的有形净资产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9)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  ②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③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④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⑤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产扩股;  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  ⑦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⑧是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⑨是否已按照《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⑩发起人的数量;   ⑾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   ⑿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0)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是否达到2名;    ②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
上市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创业板上市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创业板上市条件

6.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IPO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
    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做虚拟,当然,刚开始做这个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你想做,那么首选你就要对自己有信心,不管做什么,付出和回报永远是成正比的,
                          勤奋+努力+智慧 =金钱
我们资金不多,那么我们怎么创业,谁不想成功,但是成功的人所付出的,往往比想象的要
坚艰辛,都是一步步爬上去的。
 做任何事,贵在坚持,没有一口就能吃个大胖子的,不要应为一点点的波折,就要放弃,那
样,你永远都成功不了,

7. 创业板公司的上市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创业板公司的上市条件

8. 创业板首发28家公司是那28家

创业板首批28家挂牌企业C28,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方面一直发挥着排头兵的作用。无论是2012年下半年,在市场对解禁潮疑虑时做出暂不解禁的承诺,还是2015年7月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的集体倡议,均起到对市场的稳定作用。
  近期,股票市场再次经历巨幅波动,创业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再次起到表率作用。截至目前,创业板首批28家上市公司中,探路者大股东承诺一年内不减持,将继续推进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择机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特锐德、莱美药业、立思辰、爱尔眼科、银江股份、宝德股份、金亚科技等12家公司的大股东,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票。此外,还有宝通科技、千山药机、梅安森等非C28公司的大股东,也已披露相关增持计划公告,和一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告。据悉,另有多家公司陆续表示,将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A股部分承诺不减持公司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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