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

2024-05-18 08:44

1. 什么是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

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即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情节较轻的行为。
该违纪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包括《证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所禁止买卖股票人员中的党员。违纪对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类证券及其衍生产品。
其中,《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此外,《若干规定》中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第六条规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条规定:“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扩展资料:《证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指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为下列人员: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什么是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

2. 公务员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是否违纪

不违纪。。。但是借钱不还就是违纪了!!!

3. 党政干部参与民间借贷应如何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这一规定强调营利活动必须是“违反规定”的。
投资理财是现代社会人们获得财产增值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合法的投资理财和民间借贷行为,应予保护。但当前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属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有的违规借贷资金巨大,极易诱发贪污、挪用公款或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格区分有关行为性质,严厉惩治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以合法财产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党政领导干部用合法财产放贷,但放贷对象系其管理服务对象,对数额较大的应以违纪论处。领导干部从事的放贷行为与其职权有明显关联,损害了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且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活动有本质区别。因此,应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论处。
以合法财产向非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党政领导干部用其合法财产放贷,放贷对象并非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的,则应区分情况分析。对于其中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的,可根据《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处理。
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党政领导干部的放贷规模、次数、从事放贷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其中放贷数额巨大、放贷次数和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尽快研究并明确处理依据。(作者 赵煜 李文博 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案件审理室)

扩展资料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为此,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2015年10月正式印发。新修订《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明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共11章、133条,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政干部参与民间借贷应如何处理

4. 有文件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借款给别人,收取利息违法吗


5. 公职人员向有义务关联的人借款是否违规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应及时退还,按约定利息付清本金及利息。

公职人员向有义务关联的人借款是否违规

6.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纪吗?

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而获利的属于违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监督与惩戒部分,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六十一条,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扩展资料:
公职人员为不能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原因:
一、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国家公职人员在各自的工作领域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从商业或其它具有盈利性质的经营活动,既影响本职工作,又可能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对有关机关施加不正当的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
二、党和政府对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的态度十分明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且列举了六项“不准”从事的行为,工作性质要求公职人员必须做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
三、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才能让公职人员集中精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报务,才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才通为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人民网-公职人员为什么不能参与经营活动

7. 老公是公职人员,老婆经商需要借款老公和老婆一起去借款是否违规?

如果老公是一个公职人员的话,我觉得老婆要是去借钱的话,还是让老婆自己去接待比较好,如果说个人的家的去借,是人的钱,如果两个人一起可以的,如果说去到银行贷款,我认为还是说让老婆自己去做,因为工资人员尽量去少去做,这些事情。对工作的影响不好。


老公是公职人员,老婆经商需要借款老公和老婆一起去借款是否违规?

8. 退休公职人员农村建房是否违规违纪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在集体土地上建房;非农村户口不得拥有农村宅基地。城镇户口人员可以继承农村土地上的房屋后,可以加固和维修,但不能翻建和新建。
顺祝吉祥于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