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补助金额是多少

2024-05-11 21:20

1. 大病补助金额是多少


大病补助金额是多少

2. 大病补助能补多少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为例,大病困难补助金的补助标准如下:
1、离退休人员医药费自付部分支出一年内累计未超过本人当年一个月工资收入时,由个人承担;超过本人当年一个月工资收入时,超过部分可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
工资收入以本人当年11月份工资单的“收入合计”项减去“补发款”、“其他收入”后的金额为准;去世人员以去世时当月工资单的“收入合计”项减去“补发款”、“其他收入”后的金额为准。
2.离退休人员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时,补助比例为医药费自付部分的30%。
3.申请人每年获得大病困难补助金总额不超过8000元。
国家对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是多维度、分层次的,但没有国家层面统一的救助或补贴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具体保障、互助标准的规定各地不统一,医保目录和说法又太长,比较繁杂,难以概述。具体可拨打当地12333社保热线咨询。

扩展资料:大病困难补助金一般是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一旦产生家庭无力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当地县级政府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可以享受政府救助。
救助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决定。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标准。
门诊或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超出报销上限了,就可以进入医保大病统筹的考虑视野。如果不幸身患重大疾病,如多种癌症,心、脑、肝、肾、肺、慢性病晚期、严重的精神疾病等重疾,符合各地医保政策规定的大病统筹报销目录的,可以在不超过大病统筹报销上限(一般为几十万)范围内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及报销上限的具体标准全国不统一。即使是同一地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80%-90%起)和居民医保比例(一般50%-60%起)也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服装学院——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试行)

3. 大病补助能补多少

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以《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为例,大病困难补助金的补助标准如下:
1、离退休人员医药费自付部分支出一年内累计未超过本人当年一个月工资收入时,由个人承担;超过本人当年一个月工资收入时,超过部分可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
工资收入以本人当年11月份工资单的“收入合计”项减去“补发款”、“其他收入”后的金额为准;去世人员以去世时当月工资单的“收入合计”项减去“补发款”、“其他收入”后的金额为准。
2.离退休人员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时,补助比例为医药费自付部分的30%。
3.申请人每年获得大病困难补助金总额不超过8000元。
国家对重大疾病的基本保障及社会互济共助政策,是多维度、分层次的,但没有国家层面统一的救助或补贴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具体保障、互助标准的规定各地不统一,医保目录和说法又太长,比较繁杂,难以概述。具体可拨打当地12333社保热线咨询。

扩展资料:大病困难补助金一般是面向低保群体、特困供养群体、纳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残人士、重大疾病患者。一旦产生家庭无力支付的高额医疗费用,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当地县级政府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可以享受政府救助。
救助标准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状况决定。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标准。
门诊或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超出报销上限了,就可以进入医保大病统筹的考虑视野。如果不幸身患重大疾病,如多种癌症,心、脑、肝、肾、肺、慢性病晚期、严重的精神疾病等重疾,符合各地医保政策规定的大病统筹报销目录的,可以在不超过大病统筹报销上限(一般为几十万)范围内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及报销上限的具体标准全国不统一。即使是同一地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80%-90%起)和居民医保比例(一般50%-60%起)也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服装学院——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试行)

大病补助能补多少

4. 大病补助能补多少


5. 大病补助一般能补多少呢?

 大病救助一般能补多少
                      大病救助一般能补多少,其实在我们现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大病,大部分的普通家庭对于大病的医疗费用都还是承受不起的,以下了解大病救助一般能补多少。
    大病救助一般能补多少1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如今大病救助包括哪些病 
    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肢端坏疽;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发性(皮)肌炎、脂膜炎、癫痫、帕金森氏病、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
    2、白塞氏病、系统性硬化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垂体瘤、尿崩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异常增生综合症。
    3、特发性肺纤维化、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症、肾病综合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瓣膜置换抗凝治疗、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
    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脑卒中后遗症、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白血病。
     大病救助申请期限 
    大病救助确实对申请时间有限制,每年只有1月和7月可以申请,其他时间是不可以的,而且发起申请后,会审核20多天左右的时间,所以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千万不要等时间到了还没弄。
    
     大病医疗救助如何办理 
    (一)申请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登记。社区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验收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据,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持社区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集中鉴定。
    3、调查。社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评议。社区召开评议会议,对救助对象进行评议。
    5、初审。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要求写明具体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对情况进行公示。
    6、审核。街道办事处接到材料后,对社区初审合格的,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和患病程度,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7、审批。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劳动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已签署意见的材料及医疗票据进行复审核实并公示。
    8、发放。城市大病医疗救助金的发放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
    (四)办理地址
    当地民政局。
    (五)办理时限
    
    大病救助申请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你按程序报销即可,一般一个月左右会有反馈结果。
     内容扩展 
     一、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可以,患者在享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仍然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给予支付,重大疾病补助金每一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二、大病救助需要那些证件和哪些手续? 
    大病救助需要携带城镇医保、贫困证明、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及《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到民政部门申请。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
    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三、怎样申请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 
    申请救助人需提交贫困证明(当地政府盖章认可的),病例原件,住院证明,身份证等到当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
    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申请救助者必须是户籍本地常住户口;或者是居住3年以上的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能聘用的外来员工,或者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的农村户口。
    大病救助一般能补多少2    各地市的大病救助标准不同,例如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
    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
    法律依据:
    《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实施意见》
    
     二、救助标准 
    为让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处于困境的残疾人,本救助为年度一次性救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大病救助政策的补充。扣除医院减免、医保报销费用后:
    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
    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列入计费范围。
    大病救助一般能补多少3     申请大病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在说大病救助以前,先说一下什么是大病?
    大家一定要清楚,所谓的大病救助以及大病保险中的大病,和得什么病没有关系,只和患病住院花费的“合规费用”多少有关系。而这个合规费用也就是纳入合疗报销范围的费用。
    申请大病救助的标准为:经合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超过一万元。
    大病救助是民政部门对困难家庭的一种医疗保障。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在住院后先进行合疗报销,再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最后进行大病救助。
    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的条件都是经合疗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超过一万元,大病保险是对超过一万的部分进行60%的报销,大病救助是对经过合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一万元的部分进行30%的救助。
    单纯从数字上来说,只要够大病保险的条件,也就够大病救助的条件。
    以上图为例:住院总费用为40838,合规费用为35877,合报销为35877×60%=21526元,剩余合规费用为14350元,保险报销为4350×60%=2610元。大病救助为(4350—2610)×30%=522元。
    
    以上政策是对普通群众,如果是低保户、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政策就宽松很多。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全部报销,低保户和贫困户在合疗报销后,不管够不够大病保险条件,最后的大病救助比例为70%。也就是说,对于低保户和贫困户,是对合疗(包括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进行70%的大病救助。注意:普通群众是对剩余合规费用超过一万的部分,低保户和贫困户是对剩余合规费用。
    当然了,我们也不要羡慕低保户和贫困户,毕竟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成为这样的困难家庭。
     大病救助怎样申请。 
    对于低保户、贫困户以及特困供养等人员,现在医院都设有“民政救助”的窗口,在办理出院的时候,合疗、大病保险、大病救助一次性就办理了。
    对于非民政对象的普通群众,需要在当地乡镇申请大病救助。需要的材料为:
    1、身份证、户口本、城镇惠农卡。
    2、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病历首页、大病保险报销票据。
    填写大病救助申请表,经村民代表评议,交由乡镇政府上报。

大病补助一般能补多少呢?

6. 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钱

法律分析:
各地市的大病救助标准不同,例如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
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
法律依据:
《汕头市困难残疾人大病救助实施意见》
二、救助标准为让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处于困境的残疾人,本救助为年度一次性救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大病救助政策的补充。扣除医院减免、医保报销费用后: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列入计费范围。

7. 大病补助金

已参加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从2010年9月1日起,按照全体参保人员工资(包括退休人员)总额的1%向县社保中心缴纳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财政全额供养单位由县财政负担),参加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大病医保患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不含3万元),按40%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按50%救助;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不含7万元),按60%救助;7万元以上,按70%救助。救助封顶线为8万元。  申请慢性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新农合就诊证、身份证复印件;2.慢性病申请表(可以到各乡镇农合分中心领取);3.近一年来与慢性病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4.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资料带齐后送各乡镇农合分中心备案,等候县农合中心统一安排,组织慢性病鉴定委员会专家对其进行鉴定后,发放新农合慢性病专用就诊证。
  
  1、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费用累计计算,半年结报一次,全年累计封顶线为3000元,资金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
  常见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
  2、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每季度结报一次。
  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等。
  3、上述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以下合称“慢特病”)的可补偿费用是指针对该病必须的(或专用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的费用。根据省要求制定“慢特病基本治疗方案”,方案内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费用纳入补偿范围。“慢特病”的鉴定和认定程序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及特种疾病鉴定程序和管理办法》执行。
  
  参合农民患以上慢性病或特种疾病在鉴定之前急需住院救治的,可先行救治,享受住院补偿待遇。病情缓解后补办鉴定手续,按规定享受慢性病与特种疾病补偿待遇。

大病补助金

8. 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对于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其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2、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是不设有起付线标准的;3、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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