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包括哪些?

2024-05-06 07:25

1. 外汇包括哪些?

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

外汇包括哪些?

2. 个人外汇业务种类包括哪些

个人外汇业务种类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和结售汇业务。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清算银行,拥有国内最先进的本外币资金汇划与内部清算系统,目前工商银行已可以提供世界所有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清算服务。

3. 外汇的手续有哪些?

  外汇开户不一定要在当地开户的,不要以为见到实体公司,就安心了,现在有好多实体的外汇公司,外表富丽堂皇,员工众多,实则是黑平台,对赌平台的,当地开户起码有以下三个缺点:
  1.当地开户多为二级代理,每笔外汇交易除了原始点差外他们要加收5点的佣金,长期下来,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2.当地开户,普通人很难分辨平台好坏,是否为正规代理。有些黑心公司,会利用自己成立的黑平台,自己操纵汇率,同时赚取点差佣金外,和客户对赌,客户陪,他们就赚,偶尔有大客户赚钱的,他们还会以种种借口不给出金。我本人曾经在这类公司做过,深知其中的手段。
  3.当地开户有些会以专业操盘手免费代客操盘,承诺月利润有多少为诱饵,骗取客户开户,实则就是业务员自己做,赔了,客户去找,也不承认,就算签了具体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最终吃亏的还是客户。外汇和股票都属于金融产品,但外汇优势于股票。 具体表现:1、成交量大,市场透明度高
  全球外汇市场日均成交量达3.2万亿美元,如此大的市场不存在庄家,且外汇投资的对象是国家经济,数据和新闻都是在全球范围内共享的;

  2、杠杆灵活,交易成本轻
  可调节的杠杆比例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3、双向交易,获利不受市况所限
  外汇交易可买涨,可卖跌,无论熊市牛市,只要市场行情波动均有机会获利;

  4、T+0交易,24小时市场
  全球7x24小时不间断的外汇市场,不同于股票,外汇是T+0交易,随时可买卖;

  5、风险可控,可预设止损和限价点
  通过设置止损和限价点,可以帮助交易者及时控制亏损或锁定获利;

  6、交易迅速,即时成交无需等待
  在通常的市况下,所有订单都可以在指定的价位或者指定的范围内即时成交
  更多的可以QQ聊聊

外汇的手续有哪些?

4. 外汇包括哪些?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5. 银行外汇买卖的主要业务种类有那些?

中国工商银行从1984年底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办外汇银行业务,其业务范围和业务量发展迅速。开办的外汇业务主要有:  (一)外汇存款;  (二)外汇贷款;  (三)外汇汇款;  (四)外币兑换;  (五)国际结算;  (六)同业外汇拆借;  (七)款外汇票据的承竞和贴现;  (八)外汇借款;  (九)外汇担保;  (十)结汇、售汇;  (十一)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十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十三)自营外汇买卖或代客户外币买卖;  (十四)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

银行外汇买卖的主要业务种类有那些?

6. 外汇的基本知识?

  答:国际收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外国的全部经济交易所引起的收支总额的系统纪录,是影响汇率短期变化的重要因素。 当国际收支出现顺差时,外汇供过于求,外国货币与本国货币的比值就会下降。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本国应付货币债务大于应收货币债权,外汇求过与供,外国货币与本国货币的比值就会上升,本国货币就会贬值。 在国际收支中,国际贸易的数据更为重要。如果贸易盈余不断增长,本国货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心以及需求都会增加,从而导致汇率上升;相反,庞大的贸易逆差不断增加,市场对货币的信心和需求就会下降,最终导致货币贬值。外贸数字连续逆差或逆差大幅增加,对市场心理的影响最强烈。

  大众的心理预期对外汇市场有何影响?

  答:和其他商品一样,一国的货币往往会为人们的预期而影响其对外汇价的升跌。这种人为因素对汇率的影响力,有时甚至比经济因素所造成的效果还明显。因此经济学家、金融学家、分析家、交易员和投资者往往根据每天对国际间发生的事,各自做出评论和预测,发表自己对汇率走势的看法。

  政治因素对外汇市场有影响吗?

  答:有。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是密不可分的。一个国家政局是否稳定,对其经济,特别是货币的汇率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无论是军事冲突、还是政治丑闻,都会在外汇市场留下重要的痕迹。

  中央银行如何干预外汇市场?

  答:由于一国货币的汇率水平往往会对该国的国际贸易、经济增长速度、货币供求状况、甚至于政治稳定都有重要影响,因此当外汇市场投机力量使得该国汇率严重偏离正常水平时,该国中央银行往往会入市干预。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对付投机者的四大法宝是:1)直接在外汇市场上买卖本国货币或美元或其它货币2)提高本国货币的利率3)收紧本币信贷,严防本国货币外流4)发表有关声明。各国中央银行通过以上的措施,使得外汇市场上的投机者的融资成本大幅提高,迫使它们止损平仓,铩羽而归,以使汇率回到合理的水平。以上四种方法,尤以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短期效力最为明显,往往是汇率剧烈波动的原因。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的客户对此一定要非常敏感。


  重点介绍一下TransMarket集团
  享誉世界的TransMarket集团是全球最大外汇期货与证券交易商之一,他目前是外汇市场的主要领导者。
  他成立与1980年,总部位于芝加哥,集外汇、期货、证券牌照于一身。致力于世界金融网络建设,为对冲基金.机构投资.贸易商.零售客户其它交易商,提供先进的交易平台和广阔市场网络。TMG在银行业与外汇交易上的关键性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投资者提供的最优交易平台与一体化金融网络,代表了当今世界最先进的交易系统。
  接受英国FSA与澳大利方面的多重严格监管。还能同时交易黄金与其它期货产品。
  客户资金独立存放于美国银行,以资产计美国银行是美国第一大银行。 稳健的经营理念有别于花旗,摩根等银行。被称为世界经济稳定的最后一道金融堡垒。
  开户可在线联系,操作没有任何费用。

7. 外汇基本知识都有哪些

外汇包含内容: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②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外汇市场
汇率
标价方式
币种、缩写
交易时间

外汇基本知识都有哪些

8. 外汇业务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第四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有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账户,但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四条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第四十九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外汇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 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三)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四)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第五十三条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