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2022广州生育津贴计算与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单位各月参保职工人数等有关,详情可查看正文。广州生育津贴计算 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备注:生育津贴发放假期天数仅作为用人单位或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女职工应休假天数与产假工资等,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例:吴女士2020年6月顺产一胎,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吴女士所在单位2019年每月有10位职工参保,每位职工每月申报工资为6000元,则吴女士所在单位可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为:(6000*10*12)/(10*12*30)*98=19600元。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例:王女士2022年6月1日分娩,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用人单位可在参保人生育次日起的3年内(即2022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日期间)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病历资料(住院建议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建议提供清晰的门诊病历);注意: 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2.《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下载空表)。
2. 2022广州市生育津贴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1.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2.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注意: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申报缴纳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 2022年广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2022年广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广州生育津贴计算
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备注:生育津贴发放假期天数仅作为用人单位或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女职工应休假天数与产假工资等,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法规》等法律法规确定。
例:吴女士2020年6月顺产一胎,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吴女士所在单位2019年每月有10位职工参保,每位职工每月申报工资为6000元,则吴女士所在单位可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为:(6000*10*12)/(10*12*30)*98=19600元。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法规时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例:王女士2022年6月1日分娩,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用人单位可在参保人生育次日起的3年内(即2022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日期间)申请生育津贴。
三、所需材料
1.病历资料(住院建议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建议提供清晰的门诊病历;
注意:
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建议的病历资料)。
2.《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4. 广州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广州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一、受理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二、所需材料
(一)病历资料(住院建议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建议提供清晰的门诊病历。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二)《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三、计算方式
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备注:生育津贴发放假期天数仅作为用人单位或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女职工应休假天数与产假工资等,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
5. 广州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一、广州生育津贴计算
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备注:生育津贴发放假期天数仅作为用人单位或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女职工应休假天数与产假工资等,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
例:吴女士2020年6月顺产一胎,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吴女士所在单位2019年每月有10位职工参保,每位职工每月申报工资为6000元,则吴女士所在单位可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为:(6000*10*12)/(10*12*30)*98=19600元。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例:王女士2022年6月1日分娩,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用人单位可在参保人生育次日起的3年内(即2022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日期间)申请生育津贴。
三、所需材料
1.病历资料(住院建议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建议提供清晰的门诊病历);
注意:
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2.《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6. 广州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申领金额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查看详细计发标准
计发方式
1.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注意: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申领流程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附入口)
发放时间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生育津贴;
2.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7. 广州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申领金额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查看详细计发标准
计发方式
1.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注意: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8. 广州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
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申领金额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查看详细计发标准
计发方式
1.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注意: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申领流程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附入口)
发放时间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生育津贴;
2.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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