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

2024-05-08 16:57

1.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

2. 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3. 社保缴费基数

一、社保基数: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二、社保的缴费基数的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三、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四、社保的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了解社保的缴费基数,做到懂法,守法,用法。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所以每个地区的社保的缴费基数会有所不同。但是有一点是不变的是,无论任何地区的用人单位和企业都必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若用人单位或企业并没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缴费基数

4.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基准,具体来说就是当地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在此基准之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再确定各自需要缴纳的费用。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计算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社保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因为各地一个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是不一样的,但计算方式都相同:
社保基数下限为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数平均数60%的,作为缴费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5.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不可以随时调整。因为社保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收入的平均水平算出来的,如果随时调整的话,只会导致最后因为社保基数不匹配而被退回。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调整社保基数的办法有如下两种: 1、可以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找到申报业务管理,然后根据流程输入变更基数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并输入变更基数就可以了; 2、也可以携带缴费工资基数变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社保缴费基数

6.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社保法》第九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7.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保缴费基数

8. 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按比例缴费的依据。 对公司而言,缴费基数就是公司全部员工的 工资 总额;对个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 社保 经办机构在核定参保单位(人)的缴费基数时,统一规定缴费基数在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数的60%-300%之间。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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