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资金打入私人账户算不算股东

2024-05-13 23:04

1. 入股资金打入私人账户算不算股东

1、公司货款打入个人账户是违背《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准则的做法,还有逃税的嫌疑,是违法做法。2、如员工个人未经单位认可,将收取的货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的,隶属挪用资本的做法,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挪用资本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拓展资料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分红入股系指既分红又入股,将分红与入股两者相连结的一种制度,亦即企业除将一部分的红利以现金或支票分配给员工外,并将员工应得的一部分红利,改发企业的股票,使员工不但分享企业盈余的红利,而且获得企业的股权。基此,可知分红入股兼具分红与入股的特性。分红与年终奖金、生产奖金的比较部分人士误认为年终奖金即是分红,乃因年终奖金与分红,同为员工分享企业经营的成果。事实上,两者之间仍有不同之处,兹分析比较如下:第一 征税与否:年终奖金可以费用科目出帐,公司不扣营利事业所得税;而分红系盈余分配,一般均须先扣除营利 事业所得税后再行分配。第二 计算基础:年终奖金通常是以若干个月的底薪计算,公司可按月提拨准备,不论公司年度盈余多寡,员工年终奖金均予发放,对员工而言,相当于是一笔固定收入;而分红则就年度盈余按员工的职位、工作绩效、年资??等多项基准,作为计算依据,多赚多分,少赚少分,不赚不分。第三 发放时间:年终奖金一般均在春节前发放,也有在年度中分次发放;而分红则因企业多数采用历年制,待公司年度决算、会计师查帐,再经董事会决定,分红时间总在春节以后。

入股资金打入私人账户算不算股东

2. 打入公账的入股资金不是股东本人可以吗

法律分析:投资款不是以股东名义处理是不合法的,公司的投资关系到公司的切身利益,必须以股东的名义进行处理。投资是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摘要】
打入公账的入股资金不是股东本人可以吗【提问】
法律分析:投资款不是以股东名义处理是不合法的,公司的投资关系到公司的切身利益,必须以股东的名义进行处理。投资是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回答】

3. 入股公司公司账上的资金属于新入股东吗?

法律分析:
入股公司公司账上的资金不属于新入股东。入股公司后,公司账上的资金是属于公司整体的,不是新入股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入股公司公司账上的资金属于新入股东吗?

4. 股东入股打入个人账户违法吗?

是违法的,但只要公司不追究就行,追究就是挪用公款,法人股东用个人账户收款,构成了逃税的违法犯罪行为,法人股东用个人账户收款属于逃税。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采用非法手段减轻税负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
企业股东入股,资金必须由企业股东账户转入到公司对公账户,不能打入到私人账户就完成了。入股企业要使用该项资金的时候,可以提取备用金的形式来使用。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本公司的章程也能做出其他限制规定。

5. 股东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在为民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时,经常遇到公司股东将公司的资金转入到股东个人账户之中,股东的想法是“公司是我的,公司的钱当然就是我的的钱,我的钱为什么不可以转入到我的个人账户中”,这种“非法”的逻辑很普遍,但是却忘了股东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承担刑事责任。一、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一)涉嫌职务侵占罪。有可能被处以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涉嫌挪用资金罪。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对此,《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涉嫌逃税罪。有很多股东将公司资金直接转入到个人账户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逃税,以少缴税款,但逃税的行为一经发现,就面临这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被处以罚金。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一人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公司股东将公司资金转入到个人账户的,公司的债权人有可能以此为证据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承担返还资金、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一旦股东将公司资金转入到个人账户内,其他股东或公司可以要求该股东返还资金,造成损失的,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将公司的资金转入到个人账户的,存在着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公司以及公司股东不能将公司的资金与个人资金混同,也不能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股东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6. 投资款项打入个人账户算公司股东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1、公司货款打入个人账户是违背《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准则的做法,还有逃税的嫌疑,是违法做法。
2、如员工个人未经单位认可,将收取的货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的,隶属挪用资本的做法,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挪用资本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摘要】
投资款项打入个人账户算公司股东吗【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1、公司货款打入个人账户是违背《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准则的做法,还有逃税的嫌疑,是违法做法。
2、如员工个人未经单位认可,将收取的货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的,隶属挪用资本的做法,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挪用资本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回答】

7. 入股公司公司账上的资金属于新入股东吗

法律分析:入股公司公司账上的资金不属于新入股东。入股公司后,公司账上的资金是属于公司整体的,不是新入股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入股公司公司账上的资金属于新入股东吗

8. 公司如何合理合法地进入股东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