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2024-05-04 05:16

1. 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和2022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2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目前,残保金相关优惠政策有两个。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是分档征收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这里特别要注意,因为2023年度计算的残保金是以2022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依据,公司只有在2022年度1月份就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最大程度享受优惠政策。
二、征收的群体有哪些?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三、什么时间可以申报残保金?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四、这些事儿,要注意!
1、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
2、当年安置残疾人,次年1-6月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2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附:残疾人就业安置奖励政策
一、可以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单位
①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25%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以下简称“集中就业企业”) ;
②超过1.5%的分散按比例就业企业( 以下简称“按比例就业企业”) ;
③除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之外的非企业用人单位,以及符合暂免征收残保金条件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二、享受超比例奖励的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本省户籍并持有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
②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人以上(含)。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三、超比例奖励的标准
①集中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②按比例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4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残保金如何办理申报?
(一)网上申报
1、进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页面,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填写申报表



2、进入申报页面,核实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费款所属期(一般都不会有错,但建议核查一下)



3、核对无误后,填写工资总额,在填写上一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是否正确。



4、填好工资和人数后,第九列会弹出应纳的费额,如果企业符合减免条件,则第10列会弹出一个灰色的选项。



5、核对信息无误后,填写经办人员的名称。



6、填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申报。



7、点击申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申报成功了,页面会弹出申报成功了提示。如果要交税,点击缴税即可。



(二)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可在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如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残联部门审批的缓、减、免事宜,请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咨询热线 12385。
用人单位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2. 残保金申报步骤

到残联核定,从网上下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拿上财务指标表、工资表去核定,残联核定完,打出缴款书,去银行缴纳。具体的也可以拨打残联的电话进行相应的咨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残疾人保证金网上申报的步骤如下:1、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界面,有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后面的填写申报表。2、然后进入申报表界面,先核对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费款所属期,一般都不会有错,但还是核对一然后下比较好。3、核对无误后,先填写上年的工资总额,再填写上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是否正确。4、填写好工资、人数后,第9列会弹出应纳的费额,如果企业符合减免条件,则第10列会弹出一个灰色的选项。5、核对数据无误后,把页面往下拉一点,填写经办人员的名称。6、各类数据都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申报。7、点击申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申报成功了,同时,页面会弹出申报成功的提示,如果要交税,则点击缴税,反之,点击关闭,这样问题就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3. 残保金申报

各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形式,是社会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合法的政府性基金,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依法缴纳残保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陕西省实施 办法》、《宝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宝鸡市政府 36号令)等规定,为了减轻各用人单位集中缴纳全年保障金的经济负担,适应网上报税的形势,规范残保金征缴行为,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从 2013年开始残保金实行按月申报征收。
  为做好 2013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 2013年 1月 1日起,每月征收期内残保金与纳税申报同步进行。
  二、申报方式
  (一)残保金实行按月申报缴纳方式 ,与税收同步申报。即每月征收期内,由用人单位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当月应缴纳残保金。
  (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按征收标准全额申报缴纳;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申报缴纳;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法定比例的单位进行零申报。(三)各用人单位申报金额以残联机构审核数为准,申报情况随时接受税务和残联部门的稽查,年终组织汇算清缴。
  三、征收标准(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和市、县(区)上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月应缴纳保障金 = [上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 1.5% -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数) ]÷ 12。(三)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法定比例的用人单位 ,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零申报。(四) 2013年申报缴纳 2012年属期残保金时:
  1.2012年职工人数(含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和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未变动的,按 2011年属期人数核定残保金数;
  2.2012年单位职工人数和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有变化的(增加或减少),持申报资料在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开具《按比例安排残疾职工就业情况证明书》,携带此证明去所属地税局更改残保金金额并缴纳。
  3.2012年属期以前未缴纳残保金的单位,在 2012年属期内一并征缴。
  4.2012年新注册的企业及时到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逾期未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依据社保、地税统计等部门登记的在册人数,核实其应缴残保金、滞纳金,并移交税务部门代征。
  四、年审资料(一)加盖单位法人印章的《宝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二) 2012年度 3、 6、 9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地税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三) 2012年度 3、 6、 9月份含工资表的会计凭证原件及 3、 6、 9月份工资表复印件;(四) 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复印件;(五)上报统计局的“劳动情况” 102表及复印件;(六)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及复印件;(七)残疾职工的《宝鸡市残疾人就业证》及复印件;(八)经劳动部门签章的残疾职工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以上)及复印件;(九)经劳动部门年检的“劳动用工年检手册”及复印件;(十)上年度残疾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依据(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凭原件审查,审查完毕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违规处理
  逾期未申报单位,按《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由征收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联系方式(一)市残联:宝鸡市金台大道 21号
  联系人:齐宝琼
  联系电话: 3101189(二)市地税局:宝鸡市金台大道 11号
  联系人:朱鹏飞
  联系电话: 3466692 宝鸡市地方税务局 宝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 12月 31日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残保金申报

4. 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残保金可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因经费困难,企业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确需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经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可以给予减免照顾。未经批准,逾期不交者,可对逾期不交的部分按日加收5‰滞纳金。【法律法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5. 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对于残保金很多人都不了解是什么,并且又该怎么进行缴纳。这都是大家需要清楚之后才能知道的问题。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大家可以通过本文的内容来做详细了解。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残保金如何缴纳      (1)用人单位可到主管税务所服务大厅(征收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金额自行填写残保金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也可以直接领取由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的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2)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充分利用地税局网上申报的网络优势,除网上提示其应缴纳残保金外,还能够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定金额由缴费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出残保金《一般缴款书》,然后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二、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三、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了解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重要的一点,需要进行缴纳的企业就要知道如何缴纳。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上也有相关的内容,这点对于不清楚的企业就要了解清楚。

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6. 残保金如何申报?

残保金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1、打开浏览器,进入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企业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申报清册、其他申报;
4、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即可进行申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保金”一般是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 残保金如何申报?

残保金申报操作流程如下:1、打开浏览器,进入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企业登录;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3、点击申报清册、其他申报;4、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即可进行申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保金”一般是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如何申报?

8. 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社保是要根据当地确定的社保基数乘以缴纳比例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也是需要扣除社保金额和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再减去起征线乘以税率来进行计算的。社保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且各地社保基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只知道工资是无法计算出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