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西安申请低保有什么条件?

2024-05-12 01:05

1. 请问在西安申请低保有什么条件?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2、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所在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3、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持有西安市常住农村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农村五保户已列入五保供养的不纳入此保障范围)。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3、享受国家抚恤,定期定量补助政策性救世主济者仍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
4、因其它病残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扩展资料: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并不断完善。
参考资料:
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靖边县人民政府官网

请问在西安申请低保有什么条件?

2. 西安如何申请低保

一、西安城镇申请条件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
(2) 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3) 享受国家抚恤,定期定量补助政策性救世主济者仍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
(4) 因其它病残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二、西安农村申请条件
持有西安市常住农村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农村五保户已列入五保供养的不纳入此保障范围)。
(2) 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3) 享受国家抚恤,定期定量补助政策性救世主济者仍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
(4) 因其它病残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城镇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
城镇低保申请有关证明材料一览
农村请材料:
(1)书面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待遇申请书》
(2)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收入等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城镇申请程序:
(1)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低保申请,同时如实提供申请所需材料。
(2)街办审核。街道办受理申请,组织街道办干部和相关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主持召开民主评议会,同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详细核查和评议申请人家庭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形成初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3)县(区)民政局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拟批准纳入低保的家庭,通知街道办事处在其常住地所在社区将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收入及拟补助金额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做出书面批准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农村低保为20个工作日,且不含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
农村申请程序:
(1) 户主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 乡镇审核。镇政府受理申请,组织镇干部和相关村低保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主持召开民主评议会,同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包括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纳税情况等)进行核对,详细核查和评议申请人家庭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形成初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3) 县(区)民政局审批。区县民政局对镇上报的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会同镇干部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对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 , 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并说明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且不含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

3. 西安市如何申请城镇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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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镇低保救助如何办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本辖区内有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三无”人员);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区域城镇新城区200莲湖区200碑林区200雁塔区200未央区200灞桥区200阎良区185长安区185临潼区185周至县160户县160高陵县160蓝田县160“三无”人员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保障金。不予保障对象一、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二、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超出家庭人员居住面积需要,并用于牟利的房产或者其他不动产资产;三、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参加劳动的;四、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未采取补救措施。申请社会救济手续和领取保障金办法一、需要社会救济的对象,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申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居委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天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办)进行审核。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办)在10天内对申请者家庭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县级市民政局。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在10天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确定救济数额,发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征》。市内八个老城区的低保对象发给《西安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二、保障金通过银行网点按月发放。三、低保对象享受的待遇有:(一)城镇“三无”人员、无业人员及在职、退休、失业人员中的家庭成员(指无享受单位劳保待遇的家属),每人每月由民政部门按当地保障标准14%的额度,每月或每季度凭医院开具、财政部门印发的医疗收据给予报销药费;(二)城镇“三无”人员、无业人员及在职、退休、失业人员中的家庭成员(指无享受单位劳保待遇的家属),患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医疗资助金,资助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以下;(三)市内共八个老城区的低保家庭凭《西安市低收入困难证》由有关部门减免六项消费性收费。申请社会救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社会救济须出具本人户籍、身份证和有关证明:一、申请人是离退休(职)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证及原单位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补助情况的证明;二、申请人是西安市在职(下岗)职工需提供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审核的《西安市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驻穗中央、省属单位职工需提供《驻穗中央、省属单位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三、申请人是失业人员的,需出具本人《职工劳动手册》或原单位离职(注明离开单位的原因及领取生活补助费、补偿费情况);四、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尚未能就业,需出具近期到市或区劳动部门登记就业,未能安排工作的证明。上述人员如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患病无法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区、县级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西安市如何申请城镇低保

4. 西安市如何申请城镇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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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城镇低保救助如何办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本辖区内有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三无”人员);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区域城镇新城区200莲湖区200碑林区200雁塔区200未央区200灞桥区200阎良区185长安区185临潼区185周至县160户县160高陵县160蓝田县160“三无”人员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保障金。不予保障对象一、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二、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超出家庭人员居住面积需要,并用于牟利的房产或者其他不动产资产;三、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参加劳动的;四、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未采取补救措施。申请社会救济手续和领取保障金办法一、需要社会救济的对象,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申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居委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天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办)进行审核。街道办事处(镇民政办)在10天内对申请者家庭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县级市民政局。区、县级市民政部门在10天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确定救济数额,发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征》。市内八个老城区的低保对象发给《西安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二、保障金通过银行网点按月发放。三、低保对象享受的待遇有:(一)城镇“三无”人员、无业人员及在职、退休、失业人员中的家庭成员(指无享受单位劳保待遇的家属),每人每月由民政部门按当地保障标准14%的额度,每月或每季度凭医院开具、财政部门印发的医疗收据给予报销药费;(二)城镇“三无”人员、无业人员及在职、退休、失业人员中的家庭成员(指无享受单位劳保待遇的家属),患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医疗资助金,资助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以下;(三)市内共八个老城区的低保家庭凭《西安市低收入困难证》由有关部门减免六项消费性收费。申请社会救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社会救济须出具本人户籍、身份证和有关证明:一、申请人是离退休(职)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证及原单位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补助情况的证明;二、申请人是西安市在职(下岗)职工需提供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审核的《西安市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驻穗中央、省属单位职工需提供《驻穗中央、省属单位困难职工收入情况表》;三、申请人是失业人员的,需出具本人《职工劳动手册》或原单位离职(注明离开单位的原因及领取生活补助费、补偿费情况);四、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尚未能就业,需出具近期到市或区劳动部门登记就业,未能安排工作的证明。上述人员如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患病无法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区、县级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5. 西安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西安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城乡居民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需详细写明家庭基本情况及申请低保原因);2.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分户的,原则上需将户口迁到一起后申请);3.申请人签名生效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查询授权书》;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及复印件;6.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协议书、家庭成员就学证明、家庭成员服兵役证明;7.残疾证、其他专项生活救助(优待)证明及复印件;8.退休证、离退休养老保险金证明、失业保险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就业失业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9.患病诊断书和医疗费支付凭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结算单或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10老年人要提供子女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证明;11.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城乡居民申请流程1.申请家庭向乡镇(街道)或受乡镇(街道)委托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2.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3.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4.组织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情况和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5.根据调查核对情况和评议结果形成审核意见。6.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上报县区民政局。7.县区民政局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意见等材料。8.县区民政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9.抽查30-50%的申请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10.县区民政局集体研究拟审批低保名单。11.再次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审批资格。12.发放低保证。

西安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

6. 西安市低保户申请条件

城镇申请条件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3)享受国家抚恤,定期定量补助政策性救世主济者仍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
(4)因其它病残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一、追索赡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其次,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最后,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二、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差别
在农村,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居民家庭,都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定程序是: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确定。
在城市,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应履行以下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审查公示、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7. 西安低保申请条件

低保申请流程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第一阶段工作:
一、受理申请书面申请凡申请“低保”救助的对象必须出具本人家庭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1、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须提供由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的失业救济金领取情况证明;
2、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须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就业培训、推荐就业情况证明;
3、家庭成员中有退离休人员的,须提供由养老保险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金、退离休金发放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的人员,须提供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或残疾证复印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年老体弱证明;
5、家庭成员中有固定收入的,须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收入的,提供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6、其他人员应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
7、离婚提供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
二、调查其他家庭经济收入和财产情况。一关于申请“低保”救助家庭情况的调查。
1、听取申请人介绍自已家庭的有关情况:1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和经济收入情况等。2家中是否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空调、高档组合音响、移动电话、摩托车等。3家中是否有金银首饰、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现金,具体数额多少4目前是否从事工作临时工、小生意等,或自已寻找就业是否接受过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5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机会是否愿去6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若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否愿意参加居委街道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义务劳动。每周二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7是否如实回答调查人员关于家庭情况的询问,如有不实,所造成后果将由你本人负责。
2、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一般二人上门邻里走访,或用工单位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情况。二填写《宁波市海曙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财产情况调查材料》一式一份。三申请对象名单上墙公布,时间3天第一次。四填写《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1寸免冠照片1张。五上报街道初审。
1、上报材料:1《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备注栏要写明地址。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书、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和有关证明材料。3《宁波市海曙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财产情况调查材料》一式一份。
2、上报材料要求:1上报材料不能缺项。2表式上的各栏目都要如实填写齐全。3社区居委会核查意见:“经查,该家庭符合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救助条件,同意上报,建议月救助——元”。4调查必须两人以上,并签章,社区居委会盖章生效。第二阶段工作:接街道、乡镇通知批准后
一、参保对象签订协议书。
二、办理管理审批机关委托的有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张榜公布,本社区内享受城市低保的户主、享受人数、住址、月救助金额第二次。第三阶段工作:
一、组织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进行公益性社区服务义务劳动。填写《社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情况登记表》。
二、努力推荐就业岗位,对无特殊原因拒绝或放弃者不能吃低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西安低保申请条件

8. 请问在西安申请低保有什么条件?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2、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所在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3、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持有西安市常住农村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农村五保户已列入五保供养的不纳入此保障范围)。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3、享受国家抚恤,定期定量补助政策性救世主济者仍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
4、因其它病残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扩展资料: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并不断完善。
参考资料:
西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靖边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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