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单位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发〔1999〕77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 为有效发挥利率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强利率监管,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我行对1999年颁布的《利率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 第十二条 单位存款的计息和结息按《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单位通知存款计息和结息按《通知存款管理办法》执行。 单位协定存款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按季结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