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

2024-05-06 05:40

1.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
股权系指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以下简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登记托管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未上市股票和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
贷款人系指本省境内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及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人同时为质权人。
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二、股权质押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发行股票,其股权以股票形式来表现,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则既有记名股也有无记名股。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

2.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证明;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股权发行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3.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那里有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办理的流程是:(一)股权质押贷款申请;借款人上季末质押贷款的财务报表;(二)发行股权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三)发行股权的公司股东会(大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或者证明;(四)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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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

新三板可以有股权质押融资。股权属于依法可以出质的权利,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股权质押贷款的问题

订立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出质人未受清偿时,股权转移为贷款人所有。
质权人应注意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
出质人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并须有法人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质权人应认真分析处置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
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核实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及个人银行卡流水单,考察企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
加强对公司质押股权的价值监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质权人应谨慎选择出质股权:
股权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通性较好为原则;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建议质权人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在质押期间发生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到质权人权益的行为时,应事先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对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响质押权利实现的行为前应书面告知质权人,并确保质押权利不受损害;
要求质押标的所在企业每月向质权人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及配合质权人对出质股权进行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贷款的问题

6. 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

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第一步:
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
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
第二步:
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第三步:
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第四步:
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新三板挂牌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新三板企业若想快速增信获得股权质押,需遵循三大原则
一、规范化运作是基础
规范化运作可以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增加企业的价值和偿债能力。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可以督促挂牌公司持续地向市场披露真实、准确的信息。质权人可以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平台了解到挂牌公司最新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据此作出决策,切实做到信息可获得、风险可控制。
二、股票价格成评估依据
股票价格成评估依据,目前新三板做市商已经正式落地,随着新三板做市商交易制度的实现,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逐步显现,挂牌公司股票成交价格的公允性将显著增强,交易价格可以考虑作为挂牌公司股权质押价值评估的基本依据。
三、专业机构锦上添花
好马配好鞍,中小企业仍需借力。新三板英雄会是全国首家服务于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专业平台,独创1+服务模式,提供券商、会所、律所等一体化打包服务的机构。自成立以来,新三板英雄会一直专注于探索成长型企业的资本价值需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上市整体规划、股权质押、企业财务规范、融资、并购重组等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成就非凡梦想。迄今为止,新三板英雄会为多家企业提供了优质的资本培育辅导服务,为数家企业提供上市财务梳理和上市整体规划并协助其成功上市,帮助众多企业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为多家成长性企业引入投资。新三板英雄会无疑成为中国新三板市场的第一基石。

7. 新三板股权质押的风险

1、现金流危机持续,无法偿还贷款。
企业进行股权质押的目的是获取短期的经营现金流,然而许多新三板公司属于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经营能力极不稳定,通过股权质押融资获得经营资金后未必能够解决经营困境,因此非常有可能重复陷入经营现金流困境。这时,企业面临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导致股权无法解押。
2、股价下跌不能及时补仓导致公司股权变更。
新三板企业股价不设涨跌幅,在股价波动没有限制的状态下,股价跌幅超过平仓线便会触及补仓机制,不能及时补仓将会丧失股权所有权。对认真经营的新三板企业家而言,股权变更是最不愿看到的结果,然而公司股价无法控制,特别是对于做市转让的企业,稍有经营问题、财务问题等负面新闻爆出都有可能使股价跳水。
对于质权方而言,风险主要是股价跌破补仓线,但质押标的物不能及时变现。目前,新三板股权定价未能公允,质押股权无法顺利在二级市场抛售时,质权方将被套牢。此外,企业财务造假、借款人道德问题也是质权方面临的重要风险。对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尤其需要谨慎,如东田药业质押全部股份后摘牌,导致质权方利益崩溃。
一、新三板股权质押风险应对措施。
1、控制风险,防患于未然
目前新三板的质权方机构主要沿用A股的控制机制来进行股权质押风险防控,然而新三板市场与A股的企业大有不同,需要找到适用于新三板的控制方法。
首先,预警线和平仓线的设定标准是因质权人而异的,当互联网金融大举进军新三板股权质押之时,预警线和平仓线作为风险提示指标,设置的标准应该比过去拥有更高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机构严格,以避免互联网金融机构无力承担严重后果。
2、预警线提醒你准备好补仓费
今年4月,品尚汇爆出侵犯商标权,被判处赔偿商标侵权1500万元及诉讼费15万元的负面消息,7月复牌后股价暴跌35%。复牌前公司股东信中利质押其所持的股份445.6万股,占8.14%,质押期为3年。复牌后由于股价暴跌,信中利此股权质押事件触及预警线。这是常见的股价因负面消息大幅下跌触及预警线的案例,预警线提醒质押方要提前做好补仓的心理准备,一旦股价跌到平仓线就需要追加保证金,由品尚汇这一个月来一路下跌的股价走势来看,未来非常可能有补仓的需求。
3、交易双方需要套路也需要真诚
质押人方面,目前政策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资金使用方向没有作要求,这就给质押人的资金用途很大的自由,质押人可以用股权质押后的资金做任何事情,这使得很多“不务正业”的股东动了歪脑筋。比如当退出困难时,通过股权质押来实现套现。要控制此类情况的发生,需要监管政策的规范和完善。
质权人方面,首先最好以企业的成长性为甄别的前提。成长能力强的企业,特别是具有技术优势和政策利好优势,同时盈利模式清晰,现金流稳定,较为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企业的经营现金流断流。同时,有明星PE入股,或者是股东能提供可靠担保亦能够作为选择企业的标准。
除此以外,对不同类型企业股权定价时,各指标权重的选取应该有所不同。传统企业的股权定价时,净资产价值的考量权重应该最大,而对于轻资产的企业如互联网企业,股权定价宜更多参照首轮外部机构股权融资价格。

新三板股权质押的风险

8. 新三板股权质押的风险

第一, 现金流危机持续,无法偿还贷款。企业进行 股权质押 的目的是获取短期的经营现金流,然而许多新三板公司属于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经营能力极不稳定,通过股权质押融资获得经营资金后未必能够解决经营困境,因此非常有可能重复陷入经营现金流困境。这时,企业面临无法按时还款的风险,导致股权无法解押。 第二, 股价下跌不能及时补仓导致公司 股权变更 。新三板企业股价不设涨跌幅,在股价波动没有限制的状态下,股价跌幅超过平仓线便会触及补仓机制,不能及时补仓将会丧失股权所有权。对认真经营的新三板企业家而言,股权变更是最不愿看到的结果,然而公司股价无法控制,特别是对于做市转让的企业,稍有经营问题、财务问题等负面新闻爆出都有可能使股价跳水。 对于质权方而言,风险主要是股价跌破补仓线,但 质押 标的物不能及时变现。目前,新三板股权定价未能公允,质押股权无法顺利在二级市场抛售时,质权方将被套牢。此外,企业财务造假、借款人道德问题也是质权方面临的重要风险。对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尤其需要谨慎,如东田药业质押全部股份后摘牌,导致质权方利益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