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互换的外汇互换

2024-05-18 15:38

1. 外汇互换的外汇互换

外汇互换(FX Swap)外汇互换(又称外汇掉期)是结合外汇现货及远期交易的一种合约,合约双方约定某一日期按即期汇率交换一定数额的外汇,然后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汇率(即远期汇率)以相等金额再交换回来。实际上,合约双方是各自获得交换回来的货币一定时间的使用权。外汇互换的条件,反映了合约双方对所交换的两种货币的汇率走势及各自对利率的看法。外汇互换以远期点数的方式报价,除了可用来锁定在未来某一时点交换货币的汇率外,亦可作为对即期与远期汇率间的异常差距进行套利的手段。

外汇互换的外汇互换

2. 外汇互换的介绍

定义:互换双方彼此不进行借贷,而是通过达成协议将外汇卖给对方,并承诺在未来固定日期换回该外汇。1基本流程:初始本金互换、利息的定期支付和到期本金的再次互换。1特点:两种外汇的金额由双方依据当时的即期汇率确定。外汇互换中,低利率国家互换方向高利率国家的互换对手定期支付利息,利息成本约为两国的利差。双方需在一开始和最终进行外汇本金的交换。

3. 外汇互换交易的介绍

外汇互换交易(foreign exchange swaps)指交易双方相互交换不同币种但期限相同、金额相等的货币及利息的业务。

外汇互换交易的介绍

4. 外汇互换交易的主要形式

外汇互换交易的常用形式是货币互换交易,另外还有外汇现货和外汇远期互换交易等形式。1.货币互换交易货币互换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向对方提供一定金额某种国家货币的本金,并在互换交易期限内相互逐期支付利息,在期满日再将原货币交换给对方的一种交易方式。2.货币互换与远期交易的结合货币互换与远期交易的结合形式,是指外汇现货和外汇远期同时发生的互换交易。这里需要理解的一个问题是:外汇的现货买入和远期售出,实际相同于本币的现货售出和远期买入。借入一定时期一定金额的外汇,那么在期满日就需要发生一次本币和外汇的互换交易。例如,一家美国公司借入1年期1000万英镑,在1年后该公司需要用美元兑换1000万英镑及1年期的利息金额,偿还给对方。在1年的借款期内,美元与英镑的汇率可能会发生变化,该美国公司可以采用外汇远期交易方式来规避其外汇风险,不过远期交易的金额需等于借入金额加利息金额的总和。因此,货币互换与远期交易的结合形式,一般的情况是某家公司或有关机构借入(或购买)一定期限一定金额的外国货币,并同时做该外国货币相同金额的一笔远期交易,以规避期满日时本币短期位置的外汇风险。

5. 外汇互换交易的主要内容

外汇互换交易主要包括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这些互换内容也是外汇交易有别于掉期交易的标志,因为后者是套期保值性质的外汇买卖交易,双面性的掉期交易中并未包括利率互换。

外汇互换交易的主要内容

6. 外汇交易方式的现状

我国的外汇市场主要指银行之间进行结售汇头寸平补的市场,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根据国家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在该市场之外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但对于不同外汇之间的交易,国内银行可以自由地参与国际市场的交易,没有政策限制。1994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采取政府推动的方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从而彻底改变了市场分割、汇率不统一的局面,奠定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市场模式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渐进、统一、可控和有效的原则,在调剂市场的基础上发展出“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交易方式。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现行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在服务金融机构、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支持经济增长和改革开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外汇交易领域,中国方面一直谨小慎微。1992—1993年,当时国内的期货市场盲目发展,多家香港外汇经纪商未经批准即到大陆开展外汇期货交易业务,吸引了大量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参与;但由于国内绝大多数参与者并不了解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盲目的参与导致了大面积和大量的亏损,其中包括诸多国有企业。于是1994年8月,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全面取缔外汇期货交易。此后,管理部门对境内外汇保证金交易一直持否定和严厉打击态度。与此同时,在199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允许国内银行开展面向个人的实盘外汇买卖业务(一种封闭型外汇交易,在国际上并不存在。)。自1993年中国银行率先推出个人外汇买卖实盘交易以来,到目前为止,除个别银行外,全国各大商业银行均开通了此项业务。随着股票市场的规范,买卖股票的盈利空间大幅缩小,于是投资者开始纷纷进入外汇市场,国内外汇实盘买卖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除股票以外最大的投资市场。在国家缓慢开放金融市场的时候,民间网络炒汇却开始如火如荼。自1997年以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线外汇保证金交易成为流行的投资方式。在线外汇交易的发展,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使得原来必须依赖本地经纪商才能参与外汇交易的个人和小型机构投资者,可以更加方便的进行外汇投资,这使得中国的民间炒汇行为在2000年以后就表现得更为火暴。如在温州,大多数人不是炒股票而是炒外汇。2004年温州的个人外汇交易量达到了近300亿美元。这个数字的规模仅次于上海、北京这两个大都会城市,居全国第三。但是,2005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温州市银行共办理个人外汇买卖80.88亿美元,同比下降47.3%。温州外管支局的人士表示,这是温州市外汇交易市场自1998年以来第一次出现交易量下降的现象。而这是因为许多人已经不满足于做境内银行提供的外汇实盘交易,而做起了境外机构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事实上,各种迹象都在显示,被禁10年后的今天,外汇保证金交易正在重回历史舞台。一些境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开始在中国境内招募网络炒汇客户,致使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一千多家各类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代理商。而在他们的背后,是一批国际知名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机构,有英国的、美国的、澳大利亚的、新西兰的、香港的、澳门的……这些机构尽管仍处于半明半暗的状态,但其在国内的客户群体正在迅速壮大。通过地下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每个月将会有近两亿美元流到境外,这对中国来说无疑将流失大量的外汇资金。与其让这部分资金通过非法渠道流到境外,不如让国内商业银行合理合法接管。于是 2006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被批准首先推出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外汇期货交易,而且采用了保证金交易模式,这等于是开启了中国境内外汇保证金交易和网络炒汇阳光化的大门。随后,包括工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相续获准开办金融衍生品业务,其中就包括远期、掉期、期货和期权在内的外汇交易。2006年是中国承诺逐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一年。在这一年中,中国政府不仅批准各大银行展开金融衍生品业务,同时2006年8月批准了交通银行开展即期外汇保证金业务,也就是现货外汇保证金业务;而在2007-2008年,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也被相续批准展开外汇保证金业务;此外,在2005年批准英国老牌外汇经纪商CMC集团进入国内成立代表处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又批准了丹麦著名外汇经纪商盛宝银行进入国内提供服务。尽管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力度加大,但中国的外汇市场发展程度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仍然距离悬殊。2006年,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八种“货币对”累计成交折合756.9亿美元,日均成交不足4亿美元。2006年,银行间远期市场共成交140.6亿美元,人民币掉期市场共成交508.6亿美元,合计共成交649.2亿美元,日均成交不足3亿美元。而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数据,2007年初全球外汇市场的日均交易量就达到了3.2万亿美元。可见,中国这个全球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其外汇市场规模仅在全球占到了万分之二左右的水平,与其经济发展规模严重不匹配。正是在这种局势下,中国政府提出了“藏汇于民”的主张。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中国金融投资市场与境外市场“走出去、引进来”的动作会更加频繁而富有效率。而对于诸多的个体投资者而言,这种机遇将会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掘金机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