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2024-05-06 00:50

1. 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审查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学位课程设置; 2.审查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初审并作出是否同意或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4.研究因违反规定未授或错授学位的建议,并将初审授予及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后,报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5.推荐本学科优秀毕业生论文,报院学位委员会;  6.研究和处理其它与学位工作有关的事宜。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组成人员、任期等作了具体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按学位的学科门类,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一般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或研究生院(部、处)负责。

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2. 学校成立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能由多少人组成()

7-9人
扩展资料: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中国学位授予单位设立的负责学位授予工作的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授予学位权限,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通过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者名单;
确定硕士学位课程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课程的考试范围;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研究处理有关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对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组成人员、任期等作了具体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按学位的学科门类,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一般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或研究生院(部、处)负责。

3.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要依照以下定义和特征来判断: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它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

4.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要依照以下定义和特点来判断: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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