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2024-05-11 22:22

1.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2.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 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3.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商业银行是依法成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希望能帮到你。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折叠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
         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问寻求有效的平衡。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既要追求自身盈利,又要注重社会效益,这是我国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经营原则。
         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直接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护,他们就选择其他银行或退出市场。
         4.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应以平等自愿为基础,公平交易,不得强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5.资信担保
         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6.依法营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公平竞争。
         8.依法接受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监督和管理
         商业银行的存款方式         我行竭诚为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办理各种单位人民币存款业务,并能根据客户资金支付情况,为客户设计存款组合,方便企业运筹资金,增加利息收入,提高资金效益。
         活期存款
         客户可根据需要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存入用于日常结算、提取备用金等使用的资金,该帐户内资金可随时存取。活期存款帐户按照结息日(清户口)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本金元以下尾数不计息。单位活期存款一般按季计息。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或批文/登记证书正本(非企业)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正本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书;
         5、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6、单位财务专用章、有权人名章及公章;
         7、如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客户,需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还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证明;
         8、我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开立一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3、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的出具借款合同;
         4、异地借款需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帐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5、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的出具有关证明。
         开立临时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临时机构: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注册验资资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3、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4、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营业执照正本、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开立专用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所需资料;
         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
         3、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主管部门批文或证明;
         4、其他人民银行未规定而按有关规定需要开立的,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5、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需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特殊帐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帐户);
         6、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需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单位定期存款
         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的客户,为提高资金效益,可将暂时不使用的资金转存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有:三个月、半年、一年。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除外),开户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
         折通知存款
         客户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特点:灵活方便,存期不定,由客户视自身需要随时通知支取。
         优势:保证客户临时支付需要,又避免较大的利息损失。
         适用客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公司通知存款开户的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
         主要业务品种:按提前通知的天数分为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
         客户与我行协商,对其基本帐户确定一个留存金额,我行将客户帐户中超过留存金额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单位协定存款帐户形式采用与基本帐户形式相结合的办法。银企双方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单位协定存款起存金额为协定起存,活期存款帐户中每日存款余额超过协定金额的部分转入协定存款帐户,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特点:灵活便利,便于客户的闲散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储。
         优势:客户与我行约定基本存款帐户的留存金额以及超过留存金额的部分的存 款利率,为客户保证了基本帐户内资金的合理收益。
         适用客户:在我行各支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
         申办流程:
         已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客户与我行协商签订一年期的《广州市商业银行协定存款合同》,约定留存金额及超出部分的存款利率。到期双方无终止或修改,视作自动延期。如需修改,客户应在合同到期日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我行也会在合同到期前15天通知客户。
         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         一、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
         (一)效益性原则
         效益性是指银行获得利润的能力。银行利润指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的余额,具体地说,银行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同业拆借利息收入、中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各种利差补贴收入、各项结算手续费收入、金银外汇业务收入等。银行支出包括:存款利息支出、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各项业务费支出、职工工资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营业性支出等。其中对银行利润影响较大的因素是:存贷款利差、其他业务手续费收入和管理费用。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追求经济效益是其经营的核心目标,是银行经营的内在动力。因为,充足的盈利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首先,盈利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银行充实资本,使银行扩大经营规模,从而赚取更多的利润。其次,较高的盈利水平,增加了银行的实力,提高了银行对客户的吸引力,增强了银行的信誉,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商业银行的效益性原则不仅对其自身管理意义重大,而且影响宏观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提高效益的各项措施最终反映到经济规模、经济速度、经济结构、市场利率水平等宏观经济的诸多方面。所以说效益性原则是商业银行重要的经营原则。
         (二)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指银行的资产免遭风险,保障安全的可*性程度。安全性原则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来说有其特殊的作用。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条件和对象特殊,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货币,作为国民经济综合变理的货币,受许多复杂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又受中央银行的人为干预,资本成本、利率的变动基本无法预测。而且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比较少,基本上是负债经营,只能利用较多的负债来维持其资本运转,因此就要特别注意其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性。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商业银行就必须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严格遵循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性原则,有助于商业银行减少或者避免资产流失,也有利于在客户和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企业信誉,而且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公宏观上来说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在当前这一点尤为重要。要保持社会安定,就要稳定经济,要稳定经济就要稳定金融,要稳定金融就要稳定商业银行的信誉,要稳定商业银行的信誉就要坚持银行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原则。
         (三)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银行能够随时收回资金或者付出资金的能力。流动性之所以成为商业银行三大经营原则之一,是由商业银行的经济特点所决定的。商业银行的现金流动最为频繁,整个经营活动都要经过现金收付来进行,因此银行资产必须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存款和借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必须按期支付,活期存款必须随时满足客户的提取。银行资金来源的不稳定,要求其必须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以便在必要时,通过出售资产来满足提取存款和归还借款的资金需要。流动性是效益性和安全性之间的平衡杠杆,商业银行不仅要面对随时要求付款的负债,还要面对许许多多的贷款要求,而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差,就可能给银行带来经营危机。所以,商业银行要稳健运行,必须坚持流动性的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是矛盾的统一本,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不能单纯追求一个方面,也不能忽略一个方面。单纯追求效益性而忽略安全性与流动性则可能导致破产的危险,单纯追求安全性与流动性而不追求效益性则可能在竞争中无法生存,也不安全。因此,应当三者统筹兼顾,也就是说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最大限度的效益。
         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原则
         (一)自主经营原则
         自主经营主要包括:①财产权。商业银行对自有资产和借款有自主使用的处置权,任何部门、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限制这种权利,除非有法律的明文规定。②经营决策权。商业银行在其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确定经营目标、方向、方式和规模,也有权自主发展和充实业务门类。③用人自主权。商业银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聘用职员,并且在符合劳动法规的前提下随时减员或增员。④内部管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业银行有权制定企业内部的个性管理措施和制度,有权调整自己内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二)自担风险原则
         自担风险的含义是: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按其所出股份对银行承担责任。所以商业银行承担经营风险的大小和规模是由其所拥有的资本数额所决定的。资本数额大,承担风险的能力就大;资本数额小,承担风险的能力就小。在这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亏损的可能性。商业经营必然会遇到风险,有些风险是可以预测的,有些是无法预测的,然而无论何种风险,商业银行都可以通过设立担保等形式尽量地加以减少。
         (三)自负盈亏原则
         自负盈亏是指商业银行对自己的经营结果完全负责。经营盈利了,商业银行可以为股东分红或用于增加资本额;经营亏损了,商业银行无法为股东分红并且要以减少资本额来弥补亏损。盈利使银行增加竞争力,增加企业信心;亏损使银行减少竞争力并会损害企业信心,所以商业银行总是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的,由于存在盈利和亏损两种可能性,所以,商业银行永远处于奋争之中。亏损影响商业银行的生存,因为当亏损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时,企业就会面临倒闭破产的危险。
         (四)自我约束原则
         自我约束既可以理解为一种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作为权利,它是指商业银行有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确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确立合法的处罚手段,外界不予干涉。作为义务,它是指商业银行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使行为合法。不对自己约束,或约束不当而出现违法,商业银行应对其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三、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说明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各国银行法一般设有“客户”概念的规定,我国也是如此,在实距中人们对客户的认识也不完全统一。从范围看,客户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的客户是指向银行提出开立往来帐户或储蓄账户的申请并已被银行接受的机构或个人。英国和英联邦一些国家持这种观点。被称为银行客户的人与银行保持着法律关系,其后果主要是:
         其一,当银行在善意的、无过失的情形下代收客户交来的支票时,对支票的真正所有人得援引成文法的规定抗辩。
         其二,对于代收客户的支票和其他票据以及进行客户指示的付款,银行有遵照指示的义务。
         其三,银行对客户承担保密义务。
         其四,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对客户承担信托项下受托人对受益人承担的相似的被信任者的注意义务。
         广义的客户指:与银行有交易,接受银行服务并由此而产生法律关系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广义的理解,一家银行也可以成为另一家银行的客户。广义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复杂性,但这种关系主要是合同关系,例如债权债务关系、委托关系、信托关系、代理关系等等。
         银行与客户交往遵守的是民法基本原则,其具体含义是: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行为能力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尽管商业银行与一般客户之间存在巨大的经济实力上的差距,但这并不能使商业银行在法律上高人一等。在法律上,商业银行与客户是相对当事人,关系平等。平等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不是说商业银行与其客户整体间存在平等性,而是说商业银行与每一客户之间都存在平等性。
         (二)自愿原则
         这是指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形成的业务关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商业银行不得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客户与自己建立业务关系,客户也不得以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商业银行与自己建立业务关系。自愿原则所要求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公平原则
         一般来讲,公平是指双方利益上的对等,但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确定不变的衡量公平的标准。在商业交往中,公平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即在有双方同意的对价时,便是公平的交易。公平原则的对立面是显失公平。按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显失公平是可以撤销的,即由申请人提出,法院判定显失公平的行为无效。这一规定显然是对公平原则的支持。
         (四)诚实信用原则
         这是一个古老的民法原则。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实践都特别重视这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银行和客户都要承担披露义务,即向对方如实通报有关情况资料,以便对方在处理业务时作出正确的决定。这一原则还要求双方当事人正确履行各自的义务,不食言,不违约。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4.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少,规模不大,效益也不明显,所以发展中间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希望能帮到你。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我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商业银行业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IT 解决方案具有“业务复杂、系统繁多、接口广泛”的特点,要求IT 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对客户需求的理解程度、对系统架构的设计水平、对开发技术及各项标准的掌握程度等多方面有较高的技术能力。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IT 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这些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基础。对于市场潜在进入者,将受到行业经验和知识、产品和技术水平、客户忠诚度等多方面的限制,所面临的行业进入门槛较高。
         首先,现代商业银行业务复杂,种类繁多,新业务层出不穷。商业银行IT解决方案提供商除必须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之外,还需要对客户的业务流程、会计核算、管理体制等有较深入的了解。这些知识和经验是在为客户长期服务中不断总结和积累形成的,是有效开发、运维IT 应用系统的关键。
         其次,为了满足客户在业务、渠道、管理等多方面的需求,银行一般在核心业务系统的基础上,配套开发几十套的业务辅助、管理与分析系统。实现核心业务系统与其他系统的紧密集成、协同工作,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供高效方便的服务,保证各类系统7x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再次,新产品的前期研发投入大、周期长,尤其是银行的核心业务系统,在性能、稳定、安全性等方面所面临的风险大,研发周期需要两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投入较多,这些都对IT 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实力、经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最后,国外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虽然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率很高,但对于国内银行只能提供传统的客户信息、存贷款、总账等模块,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支付结算、财税库行等外围业务尚属空白,亦不能很好地提供贴切我国银行的特色需求,且服务成本较高,响应速度不够敏捷,极大地制约了国外核心业务系统在我国的应用。
         2、银行IT 系统更换成本高
         商业银行应用系统特别是核心业务系统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对软件产品和服务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且通常转换应用系统需要一定时间的学习和适应,需要对硬件部署、管理流程、规章制度、岗位设置等做出一系列的调整。另外,由于IT 的复杂性,更换某一应用系统可能需要对相关的多个系统进行接口和功能调整,并进行大量严格的测试,这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银行的IT 投资规模越大,服务周期越长,忠诚度就越高,更愿意与规模较大、熟悉自身情况的专业软件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这给新入和潜在的竞争者形成了较大的障碍。
         3、技术壁垒高
         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核心,其信息安全和系统服务关系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益或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关系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对于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因此,银行业对软件产品,特别是最核心的核心业务系统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要求更高,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行业内发展时间长、技术领先、客户基础好的软件开发企业具有先发优势,且经过多年的成长与积累可保证对研发和客户服务的持续投入,以及对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4、人才瓶颈
         商业银行IT 应用系统专业性强,这就对银行IT 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研发、实施和维护队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软件开发人员不仅要精通软件开发技术,还要对银行业务流程非常熟悉。目前,国内该类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导致新进入的企业面临人才瓶颈的制约。
         5、运维成本高
         由于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银行IT 应用系统必须做到因时而变,不断地进行功能、流程等方面的升级和维护。一般来说,IT 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长期的技术服务和市场推广形成规模化的、稳定成熟的客户群,在遇到新需求、新系统需要开发时,可先选择现有客户进行研发,然后在其他客户进行快速推广,在降低客户的总体运维成本的同时,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也能得到充分的保证。而新的行业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开拓出稳定的市场,必须针对特定需求对少量客户投入大量资源,因此IT 系统的运维成本将更高。
         商业银行的经营接管         (1)接管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2)接管的实施与终止
         接管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组织实施。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接管终止的情形:①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②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③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         1.商业银行的成立实行特许制
         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银监会予以审查。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2.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
         商业银行具有企业性质,拥有法人地位。企业是经济组织,以营利为目的;法人也是组织,但其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非企业组织和团体。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复合词对待,它本身也是法人的一种分类。我国1986年的《民法通则》有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是从事生产、经营,以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实行经济核算制的法人。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将企业法人分为两大类三种形式。第一类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由若士股东共同投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第二类是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的股份公开发行并且可以以股票形式上市流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都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是特许成立的企业法人。

5.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模式:


  实现八个统一控制即:


  1、集成客户服务系统
  包括集成服务通道管理平台、柜员前台系统、自助终端前台系统、电话银行前台系统、互联网前台系统等。其中各前台系统通过集成服务通道管理平台统一与集成业务处理系统往来。

  该系统要求做到为客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个性化的银行服务。1、全天候服务,即不论客户所在地银行是上班时间还是非上班时间,只要客户需要,就可通过客户服务系统办理业务和获得其它服务。2、全方位服务,即客户无须去银行网点,只要通过电话或上网就可以办理几乎所有银行业务,包括传统业务和各种新的衍生业务及咨询,甚至查找银行网点街区地图这样的服务需要也可得到满足。3、个性化服务,即可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服务。

  2、集成业务处理系统
  包括会计、信贷(或资产业务)管理、资金、外汇等所有业务处理子系统。

  该系统要求做到:

  1、功能全面,业务整合。

  2、统一核算,统一账务管理,统一客户信息管理。

  3、本外币一体化。

  4、结构适应性强,易于进行业务创新。

  5、面向交易操作为主,面向记账为辅。

  6、高度自动化,业务处理相互联动,各子系统可以进行数据信息交换和功能互用。

  7、高度网络化,业务处理系统与计算机应用系统其它部分连接高度网络化。

  8、高度安全性。

  9、系统平台化。

  集成业务处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是信贷(资产业务)管理系统。由于这是目前国内银行的一个弱项,本报告拟作重点介绍。

  1、信贷(资产业务)管理系统功能目标:实现八个统一控制,提供五种管理服务。

  (1)实现对所有客户的授信额度实行统一控制,既包括企业客户的资产业务,也包括金融客户的资产业务;既包括各类批发业务,也包括消费贷款等个人业务。

  (2)实现对每个客户总授信额度和单项业务额度的统一控制。

  (3)实现对所有经营性资产和或有项目的资产业务的统一控制。包括自营贷款、贴现、同业融资、经营投资、离岸贷款、国际贸易融资,各类授信、消费贷款、透支和各类保函、承兑、开证、贷款承诺等。

  (4)实现对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控制。各币种业务都要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5)实现对授信对象的统一控制。授信对象必须是法人,不允许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授信。对于所有集团类客户包括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企业,也必须统一控制。有的还要确定集团客户的国家(地区)额度。

  (6)实现对授信主体的统一控制。即银行确定一个管理部门或委员会统一审核批准对客户的授信,不能由不同部门分别对同一或不同客户(或业务品种)进行授信。

  (7)实现对所有业务操作人员授权的统一控制

  (8)实现对所有业务数据的统一控制。这就要做到业务处理与账务处理相结合。

  提供五种管理服务即:

  (1)提供责任跟踪服务。系统通过对业务审批、执行、管理活动的记录和责任人的标识,落实资产管理和操作的责任和责任人。

  (2)提供信贷管理的预警和监控服务。系统通过对资产业务执行、操作过程垂直的、全部的记录和控制,使信贷政策和规章制度彻底地贯彻到资产运作的全过程。这样就使资产管理部门能够直接地、主动地监控资产运作,而不是被动地听取下级行有选择的汇报。

  (3)提供决策分析服务。系统可以通过子系统软件进行很多分析,诸如:资产组合分析、业务品种、客户盈利分析、风险评级分析、资产分类分析等,并能准确地汇总各类业务报告,通过预警功能的设置,直接为资产业务决策提供方向和预定目标。

  (4)提供客户信息资料的汇总和报表自动生成服务。系统自动汇集各类数据和信息资料,通过查询功能达到全行共享;自动生成行内外各类报表,提高工作效率。

  (5)提供操作工具软件服务。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在个人工作微机上有近万个工具软件的应用。

  2、信贷(资产业务)管理系统构成:资产管理系统是众多子系统的有机结合,子系统之间虽是松散的关系,但一般都通过一个能够驾驭各子系统的联机系统来发挥整体效用。联机系统有两类:一类是通过授信额度系统联结各子系统,另一类是通过信贷风险管理电脑联机系统与子系统联结。这些子系统大约可分为操作子系统和分析汇总子系统两类,如:押汇系统、放款系统、贷款定价系统、客户资料系统、授信系统、查询系统、贷款分类系统、评级系统、客户盈利报告系统、内部传输系统等等。

  3、数据仓库系统
  数据仓库系统是金融机构实现顾客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的核心系统,也是金融业竞争优势的来源,主要的应用业务部门为信用卡部、信贷部、市场部和零售业务部等,应用领域是以客户为中心的分销渠道管理、客户利润分析、客户关系优化和风险控管。

  采用数据仓库作为个性化服务的手段,在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业的实践已取得显著的成效,例如First American采用年利息、年费、信用额度和不同的保险类型,将客户细分成750个类型,提供个性化服务,成为全美业务年成长率最快的银行。

  总的来说,数据仓库系统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助于银行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

  《美国银行家》杂志对美国商业银行的调查表明,有30%的美国商业银行能准确地说出谁是他们盈利来源最多的客户,有20%的美国商业银行能在10分钟之内讲清楚重要的银行客户使用了多少种银行产品,而这些银行比较优势的获

  得全都得益于高效先进的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运用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技术对商业银行经营者们的帮助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数据仓库系统结构图


  数据仓库管理工具

  抽取、清理、转换

  元数据库

  数据建模工具

  综合

  数据

  当前

  数据

  历史

  数据


  用户查询工具

  C/S工具

  OLAP工具

  DM工具

  关系数据库

  数据文件

  其他


  2、有助于银行了解客户情况,进而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获得“深度效益”。
  3、有助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支持。
  4、有助于商业银行风险防范。

  数据仓库系统(DWS)由数据仓库、仓库管理和分析工具三部分组成(见上图)。其中面向主题的多维数据仓库技术是高质量数据仓库建立的核心技术。数据仓库(Data Warehouse)具备五大特性。

  1、面向主题(Subject Oriented),指数据仓库内的信息是按主题进行组织的,比如,银行中的机构、客户、帐号、汇率等即为相应的一批主题域,与传统操作型环境按照业务应用划分组织数据不同,为从不同层面进行分析决策提供了可能;

  2、集成(Integrated),指数据仓库内的信息不是从各个业务处理系统中简单抽取出来的,而是经过系统加工、汇总和整理后关于整个银行一致的重要信息,而传统操作环境的各个应用系统在开发过程中,定义的数据难免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不一致。

  3、及时(In time),指数据仓库内的信息能通过系统及时自动地处理后进入仓库。

  4、稳定(Non-volatile),指数据仓库里的数据主要是为信息分析和管理决策服务的,需要长期积累,对数据仓库中数据所做的操作通常是大量加载和存取,而很少有一般意义上的修改。
  在传统操作环境中,数据库里的数据键值一般没有时间元素,数据保存时间通常是60~90天,而数据仓库里的数据键值总是包括有时间元素的,数据保存时间通常是5~10年,具备进行历史比较和趋势分析的长期数据基础。

  5、可组装性,是指仓库中数据的“包含”和“隶属”关系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变化。

  从上述特点中可以总结出现代数据仓库的三个突出优点:

  1、数据信息在逻辑和模式上是统一的,能保证全行重要数据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可大大减少各部门查找、整理数据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2、数据按主题设计,具有多维特征,便于满足不同用户要求。例如:一笔存款业务,可按“时间”、“客户”、“金额”、“期限”、“利率”、“经办银行”、“经办人”等主题分成若干类,每一类又可根据需要设计若干“维”。如“客户”可以再按年龄、性别、职业、地区、教育层次等“特征”分成若干子类。这样,银行可从不同角度对存款的变化情况进行深层分析。

  3、数据具有“可组装性”。例如:某一支行原隶属于甲分行,后因组织结构变化,变成了乙分行的支行,在现代数据仓库管理中,只要轻轻一按鼠标,这个支行在数据仓库中的所有历史数据信息就会自动地从分行甲属下转到分行乙属下。同样,某一会计科目的“隶属”关系变化,系统也能自动处理。

  4、分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分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由企业战略管理(SEM)、客户关系管理(CRM)、常规企业管理(SBM)等子系统构成。

  1、企业战略管理支持(SEM)。该系统为使用IT技术实施企业战略管理所涉及的管理技术工具。其主要支持工具包括:

  (1)盈利分析工具(Profit Analyzer):通过资金转移定价软件(fund transfer pricing,FTP)和成本分析软件[包括实际成本分析(actual cost accounting)、岗位成本分析 (unit cost accounting )、业务成本分析( activity-based accounting )]实现分析功能。

  1)资金转移定价软件是专门管理银行内部资金流转的软件,包括资金在部门之间流转利差和利率风险的分摊核算,它帮助管理者确定资产与负债的帐户级差额和因利率风险带来利差收益在相关部门之间的分配,其结果与方法还可与风险管理和战略分析系统相互连接。例如:存款部门吸收一笔存款,通过资金管理部门配置后,由信贷部门将这笔钱用出去,国内现行的管理思想和方法是纳入银行统一利润和风险大帐中核算,而资金转移定价软件则将这笔业务利差和风险科学分摊到存款、资金管理和信贷三个部门,从而使银行内部部门之间的责权利更加明确。

  2)成本分析软件连接帐务、统计数字和帐户级数据,以便在客户、产品和商业单位形成综合的盈利能力信息;支持多种成本分析和成本分配,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资本分配、资本(资产)回报率等基于活动性成本核算的多种方法。成本分配和盈利分析可以运用于帐务和汇总表以及单独运用到每个帐户、客户和每笔交易中。还可将成本和利润核算到银行内部的部门、岗位和人。

  (2)风险分析工具(Risk analyzer):包括资产负债管理中的缺口分析(GAP analysis)、现金流量分析和市场风险分析中的利率敏感性分析、信用风险分析(credit-risk exposure)等。风险分析系统采用帐户级数据进行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使用确定法和随机法可以单独或共同估量和模拟每项贷款、存款、投资和有价证券的风险;先进的现金流动模拟工具允许假设方案,可以进行利率敏感性风险分析、资产负债平衡表预测和风险价值计量估值。另外,风险分析系统可自动采用其它相关应用系统的数据信息,如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和战略分析系统的数据。

  (3)战略分析工具(Strategy Analyzer)。战略分析系统利用赢利分析及风险分析的结果进行战略规划:对银行运作情况作真实监控,监控结果通过业绩加权评分表(balanced scorecard)反映,业绩加权评分表含有银行运作的主要指标(如财务指标,风险赢利比例);根据当时市场、业务量及其风险特征,对各种资产组合的运作情况做模拟监控和管理决策。

  2、客户关系管理

  在大多数银行,营销、客户服务和后台支持之间是分开进行的,这使得银行内部各环节间很难以合作的姿态对待客户。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CRM)的理念要求企业完整地认识整个客户生命周期,提供与客户沟通的统一平台,提高员工与客户接触的效率和客户反馈率。因而通过客户关系管理,银行就可以实现营销、客户服务和后台支持环节的有机结合。

  - CRM是一种解决方案,同时也是一套人机交互系统,它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吸引客户和留住客户,特别是在与客户交流频繁、客户支持要求高的银行业,采用了CRM后,会获得显著的回报。CRM的内容包括:客户分析、银行对客户的承诺、客户信息交流、以良好的关系留住客户和客户反馈管理等。

  CRM系统通过引入主动营销、交叉销售、赢利分析、个性化服务等理念帮助银行实现知道谁是好客户并保留这些客户。主要工具有:①客户的分类,用多种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以帮助产品市场定位;②客户整体赢利性分析;③客户组;④单一客户赢利性分析;⑤营销活动的设计与运行跟踪等。通过系统资料分析,可知道哪些客户、产品赚钱,哪些赚钱多,哪些赚钱少,哪些不赚钱;借助于先进的算法,可跟踪和识别单独帐户、客户和家庭间的关系,知道哪些帐户和客户有“裙带”关系;还可知道哪些客户有潜在发展优势,从而使银行可有的放矢地进行推销宣传和市场开发,等等。

  3、常规业务管理(SBM ),指银行作为一个普通企业涉及的基本业务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物业及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资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能提供非常详细的信息。如管理费用可核算到部门、人、具体工作等。

  七、国外商业银行发展趋势
  (一)经营智能化
  商业银行经营智能化的基础是全面电子化。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电子化已有近40年的历程,先后经历了60年代的后台业务处理电子化(在后台用电脑主机批量记账、核算和打印报表),70年代的前台业务处理电子化(在前台柜面安设终端,并使之与批量业务自动处理中心的主机联接,柜台人员在前台以个案方式输入客户的交易,通过联机将交易数据信息输入主机进行业务集中处理,从而使前台柜员操作简化),80年代的电子化系统网络建设(建立总行集中的业务电子化处理中心,将前后台、网点之间、银行与银行间、银行与客户间联机,使各种业务集中处理),90年代的集成提升阶段(后台进行系统整合集成,前台增加服务渠道更新通讯技术。)。与之对比,国内银行后台业务处理电子化基本完成,前台处理电子化尚未完成、在系统网络建设、集成提升方面差距就更大了。

  智能化的中心内容是内部综合管理信息化。在发达国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银行都已建立并在不断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广义MIS)。MIS系统的建立,使银行各级人员都可以拥有并运用大量信息,并根据需要进行分类统计,采用数学模型对信息进行加工、综合分析、研究和预测,通过专家软件系统和决策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和控制。

  (二)经营方式网络化
  网络银行将成为未来银行发展的主导方向和银行业务主体。

  (三)机构网点虚拟化
  电子银行服务工具将取代人工成为银行前台服务的主要形式,银行服务将实现家庭化、公司化、个人化、流动化。传统银行网点将走向无人化和无形化,与之对应,商业银行的员工结构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柜面人员、会计人员比重将大大下降,高素质的产品设计人员、分析人员、客户经理、管理人员将成为银行人员结构的主体。

  (四)业务综合化、全能化
  体现在三个方面:1、金融创新浪潮带来的传统银行业务的多样化。2、商业银行向综合服务机构发展,提供众多的代理委托业务甚至电子商务的支付媒介。3、通过合并、兼并、控股,国外商业银行业务逐渐发展成为集银行、证券、保险于一身的大型金融集团。

  (五)金融工具衍生化
  始于60年代末的金融创新浪潮到80、90年代已进人一个新的阶段,产生了许多崭新的衍生性金融工具和金融制度,进一步加剧了竞争和风险,使未来银行经营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风险能力的强与弱。如“银行家信托银行”邀请各方面专家,运用先进的理论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办法,一举从一个货币中心型银行发展成为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使人们对衍生金融业有了更深的看法。

  (六)经营活动全球化
  (七)经营管理集约化
  八、国外商业银行成功的关键因素
  各国学者对优秀银行的成功因素作了大量研究,这实际上是汤姆.皮特(Tom Peter)《寻找优秀企业》中基本理论在银行领域的应用。这方面的研究首推英国学者戴维斯(Davis)提出的优秀银行标准理论。

  戴维斯通过对花旗等16家1984年度优秀银行的分析,认为下列六个因素是优秀银行成功的关键因素:

  1、开放的企业文化。这通常是指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广泛的横向和纵向沟通。戴维斯发现大部份优秀银行拥有开放的企业文化,且决策过程相对较慢。

  2、管理层共同的价值观,这包括开放的企业文化和优秀的文化传统,并着重强调员工质量,要求员工以业绩为导向,认同银行战略目标。共同的价值观是银行在形成自身潜能过程中构建起来的。优秀银行选择的未来管理人员相对比较年轻,并建立起一套内部培训体系。戴维斯认为,狭隘思想将影响到银行对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的应变能力。

  3、从注重资产扩张和市场占有率转向以利润为主导的经营目标。

  4、以客户需要为主导的市场定位。优秀银行往往以客户需要为中心细分市场,重塑组织机构和营销系统。

  5、对新产品开发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所有的优秀银行都采用相当成功的电子支付系统、技术革新的信用卡支票设备和利率掉期技术。

  6、矩阵管理信息系统。优秀银行通常发展以产品和客户为中心的矩阵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客户差别战略和有效的交叉销售策略的前提条件就是要采集细分市场的市场潜力和经济效益数据。

  7、强有力的信贷平衡程序,戴维期认为持有过量的风险贷款是因为误用或绕过完整而严谨的信贷评估程序,而问题的根源在于未能实施完善的信用评估系统,包括低质量的信贷法律文件,较差的贷前调查,缺乏贷后跟进,以及贷款过分集中。

  但戴维斯认为,组织结构、环境因素和管理风格并不是优秀银行成功的关键因素。

  1989年,戴维斯修正了84年的观点,更加强调以下四个因素:

  1、最为关键的是,必须拥有核心业务基础,不管通过收购或自身培育来获取。

  2、战略方向的选择。

  3、通过有效控制来管理多元化经营能力。

  4、建立精英管理制度,因为随着产品差异的增强,人的因素越来越成为银行的差异性因素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6. 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
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扩展资料: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
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

7. 在分业经营管理模式下,商业银行能做什么

谭小芳老师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金融业而言,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不管是现在还是过去,都是与中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快速、平稳地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必经的一个阶段。但也应该看到,随著国内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著严峻的挑战。考虑到金融业的发展现状,我国金融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有必要继续实行分业经营,以后随著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机构监管水平的提高,在规范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再逐步放宽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最近修订实施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已修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项修改虽然确定了我国金融业在短期内仍然继续实行分业经营,但已经为金融机构今后的混业经营留下了适当的发展空间。
当然,在目前分业经营的体制下,仍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在稳健管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探索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通过相互合作,开发交叉性金融产品,从而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在开发新的业务品种时,密切关注新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强对各项新业务的跟踪研究,督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在健全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进行。

在分业经营管理模式下,商业银行能做什么

8. 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
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扩展资料: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
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