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碎尸案凶手许某作案手法如此娴熟,为什么说他可能还有其他案底?

2024-05-11 02:12

1. 杭州碎尸案凶手许某作案手法如此娴熟,为什么说他可能还有其他案底?

目前杭州这起案件已经破案,犯罪凶手许某某已经认罪,许某某已经承认是他趁着妻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抛至于化粪池,警方在经过25个小时的连续排查,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选之后,成功的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在现场提取,经过DNA对比之后,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综合判判来女士已经遇害。

从警方的通报当中能够看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某,是想杀害妻子之后顺理成章地继承来女士的所有遗产,这里面就包括了7位数的存款和两套拆迁所分的房子,值得注意的是,警方通报当中明确提到,许某某因家庭矛盾而对自己的妻子痛下杀手,他们的矛盾点就在于许某某多次向来女士提及要将来女士名下的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送给许某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当做婚房,在多次遭到来女士拒绝之后,许某某便对妻子来女士动了杀心。

至于说,许某某作案手法如此娴熟,为什么有人说他可能有其他案底呢?不得不说,许某某杀妻案确实非常娴熟,而之所以有人说许某某有可能有其他案底,主要是指18年前许某某前妻闺蜜的女儿离奇被人杀害,由于证据不足,至今没有破案,而许某某在他前妻闺蜜女儿死亡之后也出现在葬礼上,当许某某杀妻案败露之后,自然会让人想起18年前的那起杀人案。


说到底 ,许某某杀妻案手法确实太过于娴熟,也不得不令人们往那起案件上面去多想了一点,现实情况是,那起案件至今没有破案,许某某至今也没有承认那起案件是他所为,所以,现在就说许某某有其他案底,确实还为时过早,这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之后才能够确定,单从这起杀妻案来看,许某某确实是早有预谋,他在案发之前已经有了周密的安排,甚至已经想好了案发之后如何应对办案人员的询问与调查。

这也就是为什么,警方在对许某某家的第1次排查当中,没有找到太多有效线索的原因之一,因为,许某某已经将案发现场处理的,连警犬也发现不了问题,再加上,许某某在面对办案人员询问时,有意误导办案人员的思绪,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自己与妻子来女士感情非常好,二人从来没有发生过红脸货吵嘴。

这显然就是想将这起杀人案,引向离奇失踪案的方向去发展,在徐某某看来,只要这起案件过了刑事追诉期,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继承七子来女士的所有遗产,自然也包括那套110平米的房子,不过 ,雁过留声,鱼过留痕,只要是许某某犯了罪,势必都会留下很多线索,实际上 ,从这起案件发生之后,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也就将许某某定为嫌疑人之一,说到底这起案件太过于离奇来,女士仅仅穿了一件睡衣,在没有拿钱包和手机的情况下,是很难走远的,所以这起案件发生之后,办案人员也就会将这起案件定义为熟人作案。


当办案人员排查到许某某家中当天的用水量时,突然间出现了重大线索,因为,许某某家7月5日当天的用水量竟然高达两吨多,这可是平时正常用水量的数10倍,甚至上百倍之多,这一点显然是非常反常的,既然在许某某家中没有找到任何线索,那么当天突然如此高的用水量,就只能说明,许某某家在7月5日当天向下水道中冲走了很多东西。

高度警觉的办案人员立刻对该小区的化粪池进行排查,再经过长达25个小时的持续排查之后,终于在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选过程当中,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经DNA对比之后,确认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因此警方立即对许某某进行了刑事控制,在经过审讯之后,许某某最终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也不得不认罪,他也必将要付出法律的代价。

杭州碎尸案凶手许某作案手法如此娴熟,为什么说他可能还有其他案底?

2. 如何看待杭州碎尸案,能给你带来什么样的感受?

前不久发生的杭州碎尸案让很多的人不可思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类似的事情渐渐的出现,这些事情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感受。首先生活中的矛盾一定要积极的去化解。了解到本次案件发生的原因,其实就是在于家庭矛盾,很多时候其实家庭矛盾并没有那么大的怨恨,之所以会酿成大祸,我认为是因为我们在生活中有很多的小矛盾没有及时的化解,长期的堆积在心里,然后经过某一次的一件小小的事情形成了导火索,最终酿成大祸。所以说,生活中的小矛盾,我们应该坦诚相待,应该把它摆在桌面上进行化解,这样也会减轻我们的思想负担。人与人之间应该有包容的心态。不管我们是和别人还是自己的家人,在生活中往往会有很多的小摩擦,但是正是因为这些打打闹闹才会使得我们的情感深厚。因此在我们与别人相处的时候,应该有包容心,每一个人都应该会被别人所尊重和包容。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以说我们在别人犯了某些错误的时候,或者对自己造成了某方面的影响,我们没有必要去一直挂记在心里,应该有一种包容的心态去看待。对人对事要适可而止。不管是对谁,哪怕是对方软弱,或者是对方能够忍让,我们也要适可而止,不能太过分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把别人惹急了,那他肯定是会做出猛烈的反击的,而对于那些平时比较能够忍让的人来说,一旦他们对你进行反击,可能对你造成的影响就会是巨大的。所以说不管做什么事情,我们一定要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对于以上的观点,如果小伙伴们有其他的想法,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3. 杭州碎尸案,“碎尸”是有多恐怖?痛恨到什么程度?

杭州碎尸案,碎尸有多恐怖,痛恨到了什么程度这个问题,我觉得不能用痛恨来回答,这是一个丧心病狂,穷凶极恶之徒干出来的事情,一定要得到法律的审判,严惩不贷。
据报道当天上午十时,许某某在警方的询问下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他表示,近日和来某某之间的矛盾日渐增多,于是心生不满,便在5日凌晨,趁妻子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随后将妻子的尸体分解后丢入了化粪池。

从以上报道来看,许某某真的是穷凶极恶之徒,能对一起生活多年的结发妻子下毒手,而且害命之后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解体了尸体,估计好多人都看的是毛骨悚然。
从以上事件来看,许某某要处理体重120斤左右的尸体,需要大量时间,而且要静悄悄的完成所有事件,可以看出这人心里素质极高,穷凶极恶之徒,干伤天害理之事眼睛都不眨一下,碎尸必须要有一下几点:
1.需要分解尸体,要分解尸体是个难题,需要工具,还有不能发出声音的,比如锯子,剔骨刀,斧头类型的,一具尸体直接肢解很轻松,但是要将这些碎块冲入化粪池却异常的艰难,毕竟只有200口径的下水道管道相对尸块来说还是很细了。所以还需要碎尸。
2.碎尸,犯罪嫌疑人不但要分解尸体,同时还要将尸体处理得足够的小,才能顺利的通过下水道,这个工作想想很恐怖。这个工作其实相当的费时,而且还不能借助声音太大的工具,据说一年前他就买了一台绞肉机,是不是早有预谋咱不知道,反正这人心里恐怕早对老婆不满意了。
3.冲洗,需要大量的清水冲洗,这就刚和网上报道的当天用了两顿水吻合了,估计是嫌疑人杀害妻子后,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解尸,碎尸,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到下水道了,然后留到化粪池了,可以说是做的天衣无缝,
可见是多么的恐怖,凶手是多么的丧心病狂,因为钱财,对自己的妻子下手,杀害不算,而且解体,碎尸,简直是骇人听闻。

这样的恶魔,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得到报应的。
非常感谢回答你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杭州碎尸案,“碎尸”是有多恐怖?痛恨到什么程度?

4. 杭州碎尸案许某某,为什么要在自己家里面犯案?

杭州碎尸案的许国利,为何要在自己家里犯案,或许他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所以在这里肆无忌惮。
首先许国利具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当初记者采访的时候,他装作若无其事。然而这背后操作的的人,恰恰就是他,在家里行凶碎尸,估计也是让自己具有安全感。如果到外边行凶,可能对环境不熟悉,因此而没有底气,在家里作案,是最有把握的,其次底气比较足。家中的环境,许国利再熟悉不过,他能利用好环境,然后制造这起惨案。或许在他的心中,在家中这么熟悉的环境下动手,会比较有安全感,毕竟这是行凶,如果当场抓住,或者有目击证人,对于许国利而言,就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是他始终没有明白,当他有了这个想法的时候,一只脚就已经迈进了监狱。

假设许国利在外边动手,那么他可能会感到害怕,因为妻子也并非是任他鱼肉,肯定会奋起反抗。或许就在这个时候,许国利失手了,可一旦失手,他将面临坐牢的结果。而受害者来女士在熟睡中,许国利便直接出手迫害,他的这个举动,显然是早有预谋的。因为只有妻子熟睡中,他才能在最短时间得手。且来女士熟睡,又怎能想到朝夕相处的丈夫是杀人凶手呢?许国利在家里作案,目的就是掩人耳目,事后他也能成功抽身。事实证明,前期误导警方,许国利险些成功,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来临的时候,他又怎能逃脱。

家中作案,许国利有巨大的优势,首先家里的环境是封闭状态,他能保守住这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其次还有“不在场的证据”,谎称自己没有见到被害的来女士。这些汇集在一起,就是许国利为何将犯案的地方选择在家里。因为家中比较熟悉,而且事后还能处理掉尸体,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有充足的时间。假设将来女士哄骗到外边,然后再动手,那么就应该具备几个条件。首先是无人的地方,其次来女士没有防备,至于事后的处理,也是许国利想到的重要步骤。相比较之下,家中的环境更安全,符合许国利的“预期”。

而那两吨水,就是最好的证明,碎尸后的许国利,迅速处理掉尸体,然后若无其事,假装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一切都没有发生。可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种愚蠢的行为,不仅害了他自己,也害了来女士。而在家中犯案,或许让许国利感到安全,至少在处理尸体的时候,环境比较封闭,没有目击者的出现。

5. 杭州碎尸案的嫌疑人许某,为什么要在自己家里犯案?

去年的杭州碎尸案,想必大家都有过关注,一想这件事起应该大部分人都和我一样,后脊发凉。2020年7月5日,罪犯许国利趁自己的妻子来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并且将尸体扔在各种地方那么许某为什么要在自己的家中犯案呢?


 

 
一、趁妻子熟睡好下手
据悉他的小女儿当晚说并没有听到什么异常声音,而分尸的过程是漫长的,而且许国利将其妻子杀害的时候是将其掐晕,因为这是一场蓄意谋杀案,所以可以推测出许国利应该是给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下了安眠药。


 

二、家中作案方式隐蔽
许国利是将妻子掐的失去知觉后将其拖到厕所马桶旁进行放血,而后又用剪刀将其分尸,最后用绞肉机将其彻底绞碎,许国利曾经是一家鸭厂的厂长,具有一定的屠夫经验,所以在一个隐蔽且作案工具齐全的地方是最容易下手的,所以家中无疑是许国利最适合发挥的地方,恶魔的杀人手法如此娴熟残忍,不禁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


 

三、尸体处理方便
许国利是将妻子大部分内脏和血液通过马桶冲走的,而家里的独立卫生间是最好的作案场所,符合许国利的作案思路,若不是小区采用的是独立化粪池,那么尸体被发现的概率就会更加小。据悉当时许国利是利用了两个马桶处理尸体,所以当他用水量相较于平时多用出了几吨,这也是他自以为完美计划的一大漏洞。
 
根据许国利和她妻子的朋友亲戚所说,小两口平日的时候很恩爱,并且家境还算殷实,但是唯一的矛盾存在就是许国利打算给自己和前妻的儿子一套房子,来女士不同意,所以杀人动机究竟是不是这栋房子,我们也不得而知了。


 

而在杀人魔许国利的真面目浮出水面后,他前妻的闺蜜曝出18年前,自己的女儿躺在浴缸中死亡,当时她的女儿脖子上有一道疤痕,而许国利在这之后参加了她女儿的葬礼并且买了寿衣。但是过了十八年之久,究竟是不是与许国利有关,查起来还是有一些难度。但是据一位目击者称,当天下午3:30到4:00之间,有一名身高一米七多一点,身材瘦弱的男性从刘女士家走出。总之不论怎样,也希望这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早早落入法网。
 
根据统计显示,他杀案件中女子有34%的概率会被自己的男友或者老公杀死,是所有概率里最高的,所以可能一个阴暗的小巷子会比一个家安全,这一点值得广大女性注意,也得警告广大男同胞。
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使一个家庭支离破碎,11岁的小女孩失去了自己的双亲,并且面对了如此可怕的现实。至亲,都能下得去手这种人真的是禽兽不如,我希望法律可以让这种杀人魔无所遁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必造报应!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

杭州碎尸案的嫌疑人许某,为什么要在自己家里犯案?

6.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杭州碎尸案件,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首先来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后报警就是因为在7月6日,公司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儿,表示说她母亲,没有来上班,所以才会他们才会选择报警,来女士的大女儿确实不知道,这个实际无可厚非,因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结婚之后肯定是要去男方家里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儿的我觉得肯定是会听到动静的,不过我们根据这件事情过程来看,如果许某某也就是来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没有准备好,确实不会做的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粪池调查,差点许某某就蒙混过关了,可见许某确实对于这件事情处理的确实很完美。
   而小女儿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听到肯定是正常的,许某某估计早就准备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药,所以女儿睡的比平时要更死一些,这才会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来女士是在7月5日被杀害,而且当天他们家用水量2吨,可见许某某冲洗的是多么的干净,以致于警犬都没有发现。我们也知道在外人眼里面,他们夫妻虽然是半路结识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儿在采访的时候还在说,许某某为人不错很有礼貌之类的,所以其实从刚开始报案的几天,确实他们不会怀疑,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显示来女士,肯定不会来开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许某某的嫌疑最大才开始怀疑。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来女士大女儿和父母没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儿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亲没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报警,所以许某已经处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亲家也不会发现,再者就是在他们眼里认为许某肯定是不会的,毕竟现在说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尸。
     
   观点和看法:   最关键的30个小时,手机最重要的就是许某作案的几个小时,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背后是许某的长期计划和安排,包括监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对于杀害之后的处理方式,以及不发声异响,不让女儿发现,不让邻居发现,不让警察发现等等,这些实际可以看出来许某的心思缜密,确实说起来不像是一起普通凶杀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确实反侦察的能力很强,所以身边人没有发现很正常。
     
    回答完毕 
   
   杭州女子失踪案已经确定来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刚开始网传是在隔壁一户人家分尸,后来通报这个消息不实。
   如果在家分尸,其场景简直不是我们一般人能想象的。家里有个十一岁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杀死妻子,早上7点多孩子起来,估计能在毫不惊动孩子的情况下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分尸完。
   分尸那得多大的动静而且不留一点痕迹?
   所以我猜想,一开始并没有处理尸体,可能尸体藏在家里某个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儿起来肯定要发现。
   然后嫌疑人并没有马上报警,这样给自己争取了处理尸体的时间。他完全可以白天想办法让女儿出去玩或者去亲戚家,这样独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处理尸体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给女儿的吃食里面下安眠药,这样就算弄出很大的动静女儿也有可能不知情。
   后面报警的时候说是失踪,还暗示老婆有外遇,误导警察往谋杀方向想,这样他就有更充足的时间来处理案发现场了。
   当然,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女儿可能隐隐约约知道一点,只是不愿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胁了她,比如说你要跟警察连爸爸也没有了,会变成孤儿什么的,让女儿在警察面前说谎。
   至于大女儿根本没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实,本案的这对夫妻,是凑拢班子,都是离异的二婚男女,来女士是先与许某某勾搭在一起,与前夫离异以后,才和许某某结成百年之好。
   来女士,生前与前夫育有大女儿,大女儿判给前夫的;小女儿今年才11岁,三人有个新家庭。
   婚后,许某某的户口,关键政策才从外地迁入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摇身一变,成了杭州的乘龙快婿,改变了许某某历来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钞票不够用时,都是往来女士拿的,毕竟其手头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又是退休以后打了一份工,经济条件较为宽裕。
   来女士生前,许某某曾提出让来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装修的100余平米的房屋,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作为结婚用房,有自己亲生女儿的来女士未答应许某某这个不合常理的要求。
   对此,许某某怀恨在心,为了霸占来女士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就实施了残酷的杀人碎尸行动,让来女士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抛弃他处。
   许某某作案时,肯定是瞒着小女儿的,也不可能将来女士的尸体让其女儿发现,因此,在碎尸过程中,避开了小女儿,小女儿应该是不知情。
   网络上有些推文许某某威胁小女儿不能将其此事说出去,甚至对其打了镇静剂,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许某某利用以前做过鱼粉生意的知识,可能使用了某种化学药品,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捣鼓成了碎沫,利用厕所的下水道,迅速冲进了化粪池,部分骨骼被其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务操作系统数据研判优势,提高监控画面锁定来女士于7月4日17时04分,与其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次离开小区楼,为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在获知许某某家某天用了将近2吨自来水的数据以后,则集中力量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和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检测确定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案件遂告侦破,许某某被执行刑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虽然现在杭州碎尸案已经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种疑问仍困扰着广大网友。
   比如许某某凌晨如何独自分尸、尸骨如何通过下水道抛进化粪池、如何在分解尸体时避开女儿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动静和清洗案发现场。
   这些疑问一个一个都没有详细的公布出来,只有网友不断的猜测,各种柯南、福尔摩斯不断涌现,各种离奇的分尸想法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谁能辩出个所以然?
   许某某演技堪称一流,杀人后还能如此淡定,让人不寒而栗。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首先碎尸时间应当不到30小时,大胆猜测初步分尸的时间仅有5到6个小时左右,当晚他们一家还给女儿过了生日,到熟睡之际应当是到了凌晨,从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个小时,在此期间许某某完成了杀害、初步分尸的过程,早上许某某支开了女儿,想必是在进行第二段的抛尸。
   凌晨分尸过程,女儿是睡着了,按照一般常理来说,小孩子睡觉比较深,不容易醒来,并且整晚也不用上厕所,所以这个时间段女儿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亲杀害了母亲,并且还分尸了。
   其次重要的当天凌晨,许某某是肯定无法完成分尸的,大胆猜测,他只是将杀害的来女士分解了软组织部分,切割成小块利用下水道冲进化粪池内,想利用化粪池来分解这些软组织到达销声匿迹的作用。
   而人体除了软组织之后还有骨骼,这些骨头处理起来比软组织难多了,在凌晨如果强行将骨头弄碎,势必会产生极大的响动惊醒楼上楼下的邻居,所以大胆猜测,骨头是白天绕开监控被抛弃了。
   而当天晚上,家里只有小女儿在家,而小女儿年龄尚小,对于母亲的突然消失可能没有大人那么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亲下了狠手杀了她的母亲,另外根据相关报道,许某某还曾支开过她女儿,这就更加确定了女儿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猜测,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报确定,现在失踪案变成了预谋分尸案,令人震惊之外留给我们的是半路夫妻该如何平安相守度过下半辈子,自古有句老话“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许某某杀害妻子的动机是什么,他对枕边人下手,可见心有多狠,法律不会放过他,最后等待他的将是严惩。
    首先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们在一块住。 来女士不见也是后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现碎尸痕迹。
    小女儿据嫌犯供述,分尸的时候将小女儿支出,所以也不知道这个分尸过程。 
     
     
    根据后来报道来女士和这个嫌犯以前有过恋情,各自结婚又离婚。 根据来女士的前夫所述, 来女士为了和他离婚打了两场离婚官司,而且扬言不离婚就把钱花光,并且网贷。 
     
    与此同时嫌犯也是威胁前妻离婚,并说出不离婚让你活不了的话语。 据知情人张女士的介绍 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钱,当时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额给他,这个嫌犯直接挂断电话。 在一年之后,相见还对此耿耿于怀,并嘲笑张女士小气。 可见这个人是个记仇极深的人,而且善于伪装。 从他面对镜头的坦然,还引导警察往失踪方向想,足以看出这人之阴狠。所以这次谋杀可能是早有预谋。 
     
    一个人在处理分尸之后,竟然可以把现场处理的这么干净,并且装作没事人一样,这不能说内心强大了,而是内心扭曲。  
     
   据周围人供述,双方表面上是比较恩爱的。来女士在婚姻重组后肯为其生下一女儿,也表示他们不是随意凑合。
    两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给自己当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于是矛盾滋生。 从前面张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周围邻居对于嫌犯的印象也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原因让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认为来女士理应把一套安置房给儿子当婚房,但事与愿违。 纠结、矛盾让犯罪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时要不是非得和前夫离婚也不见得遭来杀身之祸,留下年幼的女儿怎么办? 
   来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儿表示愿意当其监护人,最终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还要得到其亲属同意。
    更重要的是谁来陪这个小女孩走出这段阴影,对于成人来说这段可怕的经历都是难以接受的,何况一个小女孩。 加上媒体的报道,这件事情的影响将被拉大,小女孩的未来之路该怎么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最有讨论价值的是他的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因为他的大女儿(继女)已经出嫁了,没有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出事后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亲“失踪”的消息,因为母亲没去上班,母亲单位打电话通知她的,大女儿报警。
   许某的11岁的小女儿和父母许某、来女士同住在一个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这个房子里把妈妈杀死了而且在厕所里用了30多个小时去碎尸,她为什么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许某在杀妻子前,把安眠药放到她们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着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许某就在妻女熟睡后把妻子杀死,具体怎么杀的?这个很简单,用枕头闷死,或者衣物绳子勒死都有可能。
   杀死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对许某来说易如反掌。所有的声音都被外面的雨声淹没,街坊邻居们谁也没听到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小女儿在熟睡。
   杀死妻子后,许某会把妻子的尸体先藏起来,床下应是不错的选择。他这时不会把妻子放在卫生间更不会去碎尸。因为大晚上的不开灯根本看不到,没法碎尸;另外,长时间开灯会被邻居们看到,引起怀疑。
   整整一夜小女儿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儿。据警方披露小女儿被许某支走了。这时邻居们也陆续上班出门。许某开始继续作恶,他把妻子碎尸后,把碎肉丢进马桶冲走,整整用了两吨水。这中间用了30多个小时。小女儿30多个小时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许某提前交代好的。许某会伪装心思缜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女儿这边定是做足了功课。
   那天许某把一切都处理的干干净净。后来警方调查,就连敏锐的警犬鼻子也没有闻出异味。许某能做到这地步得需要多细心。
   说实话这个许某把整个犯罪过程做的近乎完美。事发后积极配合警察寻找妻子,提供一切“线索”(假线索蒙蔽)淡定地和邻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谎言都有漏出破绽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而正是因为那两吨水的损耗,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
   警察去化粪池搜索,多辆吸污车同时作业,在38车粪水提炼里,警察发现了东西装进一个黑色塑料袋,经DNA鉴定这些碎肉是来女士的,许某作为嫌疑人被强制拘留。
   如果没有来某大女儿的报警,没有警察夜以继日地调查,恐怕来某谋杀案就永远沉入大海了。
   许某落网,不止一次说:“我女儿怎么办?……”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虽然许某和来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几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儿的份上,也不应该下狠手啊,许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儿,也许就不会如此了。更让人担忧的是他的小女儿,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亲生父亲残忍杀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而许某也终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总结:许某碎尸过程,他的大女儿已婚在老公家住,一无所知。对于他的小女儿,许某一定不会让她看到,心思缜密的他不会让更多的人牵扯进来,这样更容易暴露,所以对小女儿选择下药和支走,无论如何不会让她成为目击证人。 
   
   杭州碎尸案成为时下 社会 热议的焦点,人面兽心的丈夫釆取极其惨忍的手段,将自己的枕边人杀害又碎尸。而在其厕所碎尸30个小时里,两个女儿为何浑然不知,案情细节还需公安机关去取证确认,在此只发表个人看法。
   从媒体上得知大女儿是来女士与前夫所生,但是案发当时大女儿并不在家,这样可以肯定,大女儿不在案发现场,也就不会知道了。
   那么据小区监控视频显示,来女士跟小女儿购物回来,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镜头中,可以判断小女儿此时是在家里面的。至于丈夫许某某把来女士杀害后,又在厕所碎尸30个小时,这其中肯定有大动作,而小女儿却没发现,我认为许某某应该这样谋划,杀害来女士后,先将其尸体藏匿起来,后又选择在夜间,在小女儿进入熟睡后,才进行其惨无人道的碎尸行动。
   这就是我个人的观点,纯属假设。
   
   忽悠一个11岁的孩子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处理尸体产生的那种腥味,这个才是最难的,其实白天处理尸体,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这个难道并不大,但是一天时间把整个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个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也说明了他在就在寻找短时间内不出门能快速处理尸体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没有跟死者他们住一起,只有11岁的小女儿跟他们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岁的孩子睡眠质量好的,一般的小动静不会容易惊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点点安眠药,那就更不可能惊醒,嫌疑人杀人就不会造成孩子的发现,更不用说不住在家里面的大女儿了,这是肯定发现不了的。      
   晚上不处理尸体,因为晚上处理容易制造出来一些动静,大半夜的这些动静很容易会被一些人记住,一旦后面查起来就容易被怀疑,所以只能白天处理尸体,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动静其实很容易被别人当做做家务来对待,根本不会怀疑有什么特殊的不对劲的地方,尸体死亡几个小时就会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会小很多。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并不难,等孩子出去了才开始动手处理尸体,因为这是早有预谋的杀人,所以怎么快速不留痕的处理尸体其实早就想好,按照计划的步骤进行就可以了,不过工程量的确巨大,也肯定会拿过家禽的肉来试过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时间处理尸体这个不奇怪,毕竟计划准备了那么长的时间。      
   掩盖处理尸体产生的腥臭味,这个才是最有难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会产生喷溅物,在地上铺上一层垫子,这样地上也不会有身体组织留下,气味这个东西怎么处理,这个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会在网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计划的行为,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完成和掩盖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怎么可能会动手,既然敢选择动手了,就说明他准备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发现,只是再周密的计划都会有漏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后第一时间会处理尸体,且时间不能过长,许某某的碎尸时间肯定用不了30小时。 
   这种判断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许某某经过了长时间的策划和预谋,二是许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许某某是否有预谋,这个警方已经给出确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尸/抛尸、应付各种询问,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访时,许某某表现的镇静自若,就是源于他对作案过程的自信。虽然也有不自然神态,但还是心存侥幸。
   有媒体报道,许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发前用现金购买的,如粉碎机(绞肉机)、手工锯及各种清洗剂等。
   也就是说,他在作案前已将大部分可能性都考虑了,当然如何分尸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如果一件事情经过了长时间精心策划,只要中间不出岔子,做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许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个是许某某以前在上海开过养殖场,经常宰杀鸭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么做,才能让现场不凌乱且证据少。
   鸭子虽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结构与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样放血,如何骨肉分离,怎么清洗以及绞肉等等。
   有了长时间的准备和丰富的宰杀经验,许某某就只等哪天动手了。
   7月4日下午5点多,监控记录下被害人的最后身影,在51小时后的7月6日晚8点,被害人大女儿与许某某一起报警。
   被害人失踪后,许某某声称5日凌晨(4日晚)1点半妻子还在睡觉,等到5点半人就不见了,他为何强调这两个点?
   因为这个时候的被害人确实已经“消失”了,也就是说许某某4日当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尸,自然包括清洗现场。
   被害人不高且比较瘦,体重应该有80斤,按人体结构划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谓的人体组织。
   对于一个有预谋的嫌疑人来说,处理这样一具尸体应该不太费事,人体组织搅碎之后完全可挪开马桶冲走。
   骨头则可以截断包好,择日分批在外面抛尸。许某某让小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大女儿时,他已完全处理妥当。
   也就是说,在7月6日傍晚之前,许某某还在陆续抛尸和清理厕所,直到他认为一切很完美时,才通知家人失踪一事。
   由此可见,在这数十个小时内,许某某的作案和分尸应该就在4日当晚,天亮前应全部结束,之后就是清理现场。
   从时间上来讲,许某某行凶和碎尸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小时,他应该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清理和抛弃骨头上了。
   那么,小女儿当晚在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呢?据警方披露,许某某在分尸前将小女儿支开了。
   但没有说具体支到哪里去了,最大的可能应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开到外面,则会露出马脚。
   具体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儿当时被支开了。
   再看大女儿,大女儿是被害者与前夫所生,并没有与被害者和许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许某某处理妥当后,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儿用被害人的手机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下落。
   直到这时,被害人大女儿才知道了母亲“失踪”了,随后她与许某某报警。
   起初大女儿怀疑是许某某干的,但许某某早有预案,立即表示出10万元征线索,这才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警方还是在厕所马桶处发现重要证据,随后打捞化粪池,最终得到人体组织,经DNA检测,嫌疑人正是许某某。
    综上,许某某在碎尸时,小女儿被支开,大女儿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没有机会发现许某某的犯罪行为。 
     其作案的残忍程度就不说了,为什么能够将一个那么大的尸体一夜之间处理掉还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谜让大家不解。
   可能碎尸并没有用到30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许某应该是 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动手的。 
    选择在下大雨的雨夜杀人,肯定是连夜处理掉了尸块和其他的痕迹。 
   网传后来其小女儿上厕所发现有血迹,而误以为父亲许某在厕所宰杀鸭子。甚至还用手机拍照了。
   关于小女儿为什么没发现,11岁的小女孩肯定不会有怀疑父亲杀害母亲的能力,也很容易被亲近的父亲蛊惑误导。甚至在杀人现场,小女儿或已被父亲许某用某种方式让其没有办法知晓。
   关于大女儿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觉,因为作为正常人的思维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甚至在报案后许某还主动出十万元悬赏费,这其中任劳任怨各处奔走寻妻的样子,还让人怎么去怀疑呢!
   关于杀人碎尸肯定是在缜密计划之下完成的,然后通过避开监控的方式连夜抛尸,在天亮后回归正常以隐藏异样。
    或许就像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献身》一样,根本就没有高超的技术,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能想到许某是用怎样的方式做到天衣无缝的,或许后期消息一出来,会惊呆众人吧!

7. 杀人、碎尸、报警,这样硬的心理素质,杭州杀妻案嫌犯真的是第一次杀人?

这个嫌犯很可能不是第一次杀人,因为后来又有人说他与18年前一起凶杀案有关。
01、杭州杀妻案,凶手手段极其残忍。在2020年7月23日网上一个警方通知受到了很多网友关注,通知大概内容就是说7月5日杭州失踪案已取得重大进步,失踪来女士已经证明被杀,其丈夫是最大的嫌疑人,并且已经招供。事情大概的过程是这样的,在7月5日凌晨许某某趁着自己的妻子来女士熟睡,然后将来女士头蒙住,将其杀害。杀死来女士后,许某某就想着怎么处理来女士的尸体。
最终他决定将来女士的尸体进行碎尸处理,然后将碎尸扔到化粪池中,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完成这一系列操作后,许某某便自己去报了案声称来女士7月5日凌晨出走至今未归,自己非常担心。于是警方便开始展开调查,期间多次询问许某某当时具体情况,许某某的回答非常镇定,而且还为警方做出分析,心理素质极强,行为完全不像杀人犯。
02、许某某竟与18年前凶杀案有关,不是第一次杀人?杭州杀妻案还没彻底结束,结果又有人状告许某某了。状告人是刘女士,刘女士是许某某前妻的闺蜜。在18年前,有一桩命案至今未破,受害者就是刘女士的女儿。命案当天,刘女士跟着几个朋友去狂街购物,她16岁的女儿独自一人在家。等刘女士购物回家后,便发现自己的女儿倒在卫生间,她的脖子右边有一道口子。
刘女士立马报案,警方发现房间窗户和门都未有损伤,警方只好调查与刘女士有恩怨的人,但也没什么收获。由于当时侦查手段有限,这桩命案至今没有结果,而受害者 刘女士的女儿楼某某在五日后被火葬,许某某前来给楼某某送了一套寿衣。刘女士也是听闻许某某杀妻案,才联想到自己女儿被害案时,许某某有可疑的迹象。
03、许某某杀害16岁女生的嫌疑有多大。首先我们知道许某某在杭州杀妻案的表现,可以说让人吃惊。从杀人到碎尸再到报案,他做的天衣无缝,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这个人他不慌。一般人只要杀人,一定会紧张或者跟平时大不同,无论这个人平时怎么聪明,多少都会到影响。从许某某的采访来看,这个人回答所有问题都是镇定自若,给人感觉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干过。
再者18年前的凶杀案其实有一位目击者的,据哪位目击者说,命案当天有一位身高170左右,体型瘦小的男子在下午3点30到4点之间出入过刘女士的家。而许某某的身高和体型有点符合。许某某给受害者楼某某送寿衣的行为也很可疑,送寿衣这件事一般只有亲人或者非常好的朋友才会送的,一般人是不会送这个东西的,许某某与刘女士关系只能算一般,这样的行为是否说明他心虚了。

杀人、碎尸、报警,这样硬的心理素质,杭州杀妻案嫌犯真的是第一次杀人?

8. 杭州碎尸案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1、只要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成立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2、法院判决依据的不仅仅是故意杀人的结果,还包括对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或者主观恶意的考量,无法凭借伤残结果来判断量刑的轻重与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