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估价的程序

2024-05-16 22:52

1. 房屋估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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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2.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主要是就估价所要做的各项工作作出日程进度安排,包括对估价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进度、所需经费等的安排,以便于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
  3.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由于估价对象和所采取的估价方法的不同,房地产估价所需的资料也不同。
  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实地查勘是就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到实地查清核实,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客观确认。
  5.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在房地产估价中,对房地产价格的计算有多种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在房地产估价时,宜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以求各估价方法之间的相 互补充,印证。但在实践中,因房地产的种类、所在地的实情、资料的可信程度等因素,多种方法有时并不一定能够同时并用。在具体选定估价方法时,应根据估价 对象具体情况,有条件用市场比较法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一种估价方法;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 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6.最终确定估价结果
  对不同估价方法估算出的结果,应进行分析比较;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出一个综合结果;在这个综合结果的基 础上,还应考虑一些不可量化的价格影响因素,对该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整,或认定该结果,作为最终的估价结果。
  7.撰写编制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是记述估价过程、反映估价成果的文件,应当体现全面性、公正性、客观性、准确性以及高度的概括性。估价报告应记载下列事项:

  8.估价资料归档保存
  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必要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和妥善保管。这样做有利于估价机构、估价人员的估价资料积累和估价水平提高, 同时也有助于以后可能发生的估价纠纷的解决,并且,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估价机构的资质年检审查。估价资料的保存期一般应为15年以上。

房屋估价的程序

2. 房屋估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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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2.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主要是就估价所要做的各项工作作出日程进度安排,包括对估价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进度、所需经费等的安排,以便于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
  3.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由于估价对象和所采取的估价方法的不同,房地产估价所需的资料也不同。
  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实地查勘是就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到实地查清核实,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客观确认。
  5.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在房地产估价中,对房地产价格的计算有多种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在房地产估价时,宜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以求各估价方法之间的相 互补充,印证。但在实践中,因房地产的种类、所在地的实情、资料的可信程度等因素,多种方法有时并不一定能够同时并用。在具体选定估价方法时,应根据估价 对象具体情况,有条件用市场比较法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一种估价方法;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 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6.最终确定估价结果
  对不同估价方法估算出的结果,应进行分析比较;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出一个综合结果;在这个综合结果的基 础上,还应考虑一些不可量化的价格影响因素,对该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整,或认定该结果,作为最终的估价结果。
  7.撰写编制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是记述估价过程、反映估价成果的文件,应当体现全面性、公正性、客观性、准确性以及高度的概括性。估价报告应记载下列事项:

  8.估价资料归档保存
  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必要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和妥善保管。这样做有利于估价机构、估价人员的估价资料积累和估价水平提高, 同时也有助于以后可能发生的估价纠纷的解决,并且,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估价机构的资质年检审查。估价资料的保存期一般应为15年以上。

3. 房地产价格评估的评估程序

估价程序一般包括:1、接受估价委托;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6、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7、确定估价结果;8、撰写估价报告;9、估价资料归档。

房地产价格评估的评估程序

4. 房地产估价是怎样操作的?

估价师在估价的时候会参考很多数值,比如六个月内这一区域销售的房产价格、房屋的大小、房屋的保养程度很多因素,都是综合评估过后给出的价格。

当估价师准备估价报告时,也会调查政府记录并与市场资料作比较。除此之外,估价师也会考虑房产的地区,房地产市场及该地区的地区房地产销售记录。因此,估价报告是接近市场价格的。

房子要估价原因:
需要贷款的买家,贷款金额是由房子的价格决定,所以银行需要聘请估价师来提供第三方意见。估价师不是银行职员,但与银行有合作关系。
估价师不会对房屋做出检核,他们主要的工作只是评估房屋的价值;银行会提供指引给估价师;作为估价师,他们需要观察房屋的外部与内部状况,并且拍照。
另外,估价师会量度房屋尺寸及结构,并与房屋局的纪录作比较,也会纪录房屋的相关资料,例如房子有多少个睡房、洗手间、厨房和客厅等等。通常需要大概20-30分钟时间。

房屋估价收费标准:
1、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2、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3、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
4、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额或计费方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5. 房地产估价是怎样进行的

(1)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对估价师的资格进行确认;
(2)提出估价目的;
(3)与评估机构签定委托评估协议,提供评估所需的资料;
(4)与评估师一道现场看房,获取评估所需的现场资料;
(5)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
一、解决房产纠纷需提供哪些证据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卖房人承诺的证据(如宣传资料、口头承诺等);
10、房屋买卖价款属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优惠的证据;
11、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二、各种房产纠纷该如何维权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房地产估价是怎样进行的

6. 房地产估价的方法是什么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4、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5、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
  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7、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7. 房地产估价的方法是什么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4、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5、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 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7、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房地产估价的方法是什么

8. 房地产估价的估价方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有以下5种:1市场比较法2收益法 3成本法 4假设开发法5基准地价修正法估价报告应做到下列几点:1.全面性:应完整地反映估价所涉及的事实、推理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2.公正性和客观性: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影响估价对象价格或价值的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作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3.准确性:用语应力求准确,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易生误解的文字,对未经查实的事项不得轻率写入,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应予以说明,并描述其对估价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4.概括性:应用简洁的文字对估价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对获得的大量资料应在科学鉴别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筛选,选择典型、有代表性、能反映事情本质特征的资料来说明情况和表达观点。估价报告应包括下列部分:1封面 2 目录 3致委托方函 4估价师声明 5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6估价结果报告 7估价技术报告 8附件8.0.3 对于成片多宗房地产的同时估价,且单宗房地产的价值较低时,估价结果报告可采用表格的形式。除此之外的估价结果报告,应采用文字说明的形式。8.0.4 估价报告应记载下列事项:1 估价项目名称;2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3 估价方(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和住所;4 估价对象;5 估价目的;6 价值时点;7 价值类型;8 估价依据;9 估价原则;10 估价技术路线、方法和测算过程;11 估价结果及其确定的理由;12 估价作业日期;13 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14 估价人员;15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声明和签名、盖章;16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17 附件,应包括反映估价对象位置、周围环境、形状、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图片,估价对象的产权证明,估价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8.0.5 估价报告中应充分描述说明估价对象状况,包括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其中:1 对土地的描述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形状,四至、周围环境、景观,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土地平整程度,地势,地质、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现状,权属状况。2 对建筑物的描述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层数,建筑结构,装修,设施设备,平面布置,工程质量,建成年月,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地基的稳定性,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利用现状,权属状况。8.0.6 估价报告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声明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1 估价报告中估价人员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 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估价人员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3 估价人员与估价对象没有(或有已载明的)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或有已载明的)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4 估价人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估价报告。5 估价人员已(或没有)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应列出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的姓名。6 没有人对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若有例外,应说明提供重要专业帮助者的姓名)。7 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8.0.7 估价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盖章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在估价报告上签名、盖章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加盖公章的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任。我国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国家标准,并从1999年6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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