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法规定: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账户。

2024-05-08 23:48

1. 最新银行法规定: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账户。

2003年的规定,应该没有修改过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      
单位名称                        查询             冻结             扣划   
              (执行对象)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人民法院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税务机关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海关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人民检察院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公安机关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国家安全机关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军队保卫部门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监狱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有权   有权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监察机关
(包括军队监察机关)   有权   有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审计机关                        有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有权   无权   暂停结算   暂停结算   无权   无权   
证券监管管理机关          有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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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行法规定: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账户。

2. 请问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机关的储蓄存款?

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许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和诸多的调整,相互之间亦存在冲突之处,出于对权限、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冲突以及采取拘留_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199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基本界定,结束了以往多、散、乱且缺乏权威性的局面,导致许多依据失去效力,进而导致一些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失去了原有的查冻扣权力。\x0d\x0a有权查询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审计、证监会。有权冻结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有权扣划单位:法院、海关、税务。\x0d\x0a(一)具有完整的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权力的部门\x0d\x0a1.人民法院。公、检、法部门在查、冻、扣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这里,人民法院所获得的是在义务人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作出的判决和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x0d\x0a2.税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l日起施行)第54条规定:“税收机关有权?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以此为据,税务机关可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第38条规定:“??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以此为据,税务机关可冻结、扣划存款。\x0d\x0a3.海关。《海关法》(2000年7月8日起修改后施行)第6条第5项规定:“??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这样,法律就赋予海关查询存款的权力。第61条规定:“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此规定明确赋予了海关扣划存款的权力,对于海关能否冻结存款,《海关法》的用词是“暂停支付存款”,相当于对存款实施了冻结措施,因此,可以认为,海关也具有冻结存款的权力。另外,《海关稽查条例》(1997年1月3日发布施行)第14条规定:“海关??可以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单位的存款帐户。”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查询单位存款可以由行政法规规定,《海关稽查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也只能是对单位存款的查询,否则是无效的。海关稽查是海关的另外一种监管方式,在稽查时享有对单位存款进行查询的权力。\x0d\x0a(二)公安、检察、安全、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和海关走私侦查局只有查询和冻结存款的权力\x0d\x0a1997年1月1日修改后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赋予了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在进行刑事侦查时,也可以享有同公安机关相同的权力;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x0d\x0a需要注意的是:1999年初,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公安部组建了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海关法》在2000年修改后,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海关走私侦查局同公安机关相同的权力。《海关法》第4条规定“海关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x0d\x0a有一特殊情况:《反洗钱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x0d\x0a(三)只具查询存款权力的部门\x0d\x0a1.监察部门。I997年5月9日通过并施行的《行政监察法》第21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授予了监察部门查询银行存款的权力,但仅此而已,监察部门不能实施冻结和扣划行为。\x0d\x0a2.审计机关。《审计法》_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33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这里没有明确使用查询存款一词,而是使用了概括性的规定。l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审计法实施条例》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条例》第31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证明材料。”由于该《条例》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符合《商业银行法》关于查询单位存款的规定,因此,审计机关也有权查询单位存款。另外,按照《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查询被审计单位存款问题的通知>适用军队审计机关的通知》(审法发〔1999〕35号)的规定,军队审计机关也可以查询单位存款。\x0d\x0a3.中国证监会。《证券法》第168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此外,证监会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行为,需要时也可查询单位存款。在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暂行条例》_1999年9月1日)中第52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和客户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单位存款帐户可以进行查询。”

3. 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

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许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和诸多的调整,相互之间亦存在冲突之处,出于对权限、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冲突以及采取拘留_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199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基本界定,结束了以往多、散、乱且缺乏权威性的局面,导致许多依据失去效力,进而导致一些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失去了原有的查冻扣权力。\x0d\x0a有权查询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审计、证监会。有权冻结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有权扣划单位:法院、海关、税务。\x0d\x0a(一)具有完整的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权力的部门\x0d\x0a1.人民法院。公、检、法部门在查、冻、扣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这里,人民法院所获得的是在义务人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作出的判决和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x0d\x0a2.税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l日起施行)第54条规定:“税收机关有权?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以此为据,税务机关可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第38条规定:“??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以此为据,税务机关可冻结、扣划存款。\x0d\x0a3.海关。《海关法》(2000年7月8日起修改后施行)第6条第5项规定:“??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这样,法律就赋予海关查询存款的权力。第61条规定:“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此规定明确赋予了海关扣划存款的权力,对于海关能否冻结存款,《海关法》的用词是“暂停支付存款”,相当于对存款实施了冻结措施,因此,可以认为,海关也具有冻结存款的权力。另外,《海关稽查条例》(1997年1月3日发布施行)第14条规定:“海关??可以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单位的存款帐户。”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查询单位存款可以由行政法规规定,《海关稽查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也只能是对单位存款的查询,否则是无效的。海关稽查是海关的另外一种监管方式,在稽查时享有对单位存款进行查询的权力。\x0d\x0a(二)公安、检察、安全、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和海关走私侦查局只有查询和冻结存款的权力\x0d\x0a1997年1月1日修改后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赋予了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在进行刑事侦查时,也可以享有同公安机关相同的权力;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x0d\x0a需要注意的是:1999年初,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公安部组建了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海关法》在2000年修改后,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海关走私侦查局同公安机关相同的权力。《海关法》第4条规定“海关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x0d\x0a有一特殊情况:《反洗钱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x0d\x0a(三)只具查询存款权力的部门\x0d\x0a1.监察部门。I997年5月9日通过并施行的《行政监察法》第21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授予了监察部门查询银行存款的权力,但仅此而已,监察部门不能实施冻结和扣划行为。\x0d\x0a2.审计机关。《审计法》_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33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这里没有明确使用查询存款一词,而是使用了概括性的规定。l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审计法实施条例》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条例》第31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证明材料。”由于该《条例》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符合《商业银行法》关于查询单位存款的规定,因此,审计机关也有权查询单位存款。另外,按照《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查询被审计单位存款问题的通知>适用军队审计机关的通知》(审法发〔1999〕35号)的规定,军队审计机关也可以查询单位存款。\x0d\x0a3.中国证监会。《证券法》第168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此外,证监会对期货交易的有关行为,需要时也可查询单位存款。在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暂行条例》_1999年9月1日)中第52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和客户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单位存款帐户可以进行查询。”

哪些部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

4. 哪些机关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个人存款

现行法律规定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

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

5. 简述有权机关在查询、冻结和扣划个人存款时,银行的协助义务。

简述有权机关在查询、冻结和扣划个人存款时,银行的协助义务。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银行的协助义务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银行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银行应当保守秘密。(2分) 
  第二、银行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但是,在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2分) 
  第三、银行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以相关客户欠银行贷款为由,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1分) 
   【答案解析】 教材第146-147页 
  本题知识点: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     

简述有权机关在查询、冻结和扣划个人存款时,银行的协助义务。

6. 哪个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的机关是: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一、律师持有调查令能否调取银行账户信息明细律师调查令从本质上来说是司法调查权的延伸,律师调查权虽然有《律师法》明文规定,但尚无明确的部门规章对金融机构协助配合义务进行说明。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多依据地方法规或相关司法文件,从实践来看,个别地方法院对签发律师调查令持开放态度,例如广东、上海、江苏、湖北。因此,实践层面如果律师持法院签发的调查令,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将调查的信息“直线”传递至法院,既履行了配合司法调查的义务,同时解决金融信息保护的问题。二、银行作为协助执行人应当注意防止发生纠纷争议银行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在协助执行司法查询、冻结、扣款时,切记不要离开工作岗位,不要接听电话,不要对他人耳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法律纠纷。在协助执行中发生争议时,业务组织应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避免冲突激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寻找解决纠纷的替代措施,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同时,要尽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银行履行协助义务的证据,保留执法人员的联系方式。总结: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对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资金转往境外的,金融机构应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金融机构,临时冻结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7. 以下哪些机关根据法律程序,可要求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文  号:银发[2002]1号
发布日期:2002-1-15
执行日期:2002-2-1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 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 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 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十条 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二)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三)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完备的,应当认真协助办理。在接到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守秘密。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冻结、扣划存款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金融机构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按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五条 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十六条 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第十七条 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并应当说明情况。
  第十八条 在冻结期限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才能对已经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被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对冻结提出异议的,金融机构应告知其与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联系,在存款冻结期限内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冻。
  第十九条 有权机关在冻结、解冻工作中发生错误,其上级机关直接作出变更决定或裁定的,金融机构接到变更决定书或裁定书后,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当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取现金的,金融机构不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或个人的同一笔存款采取冻结或扣划措施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的具体措施有争议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争议机关协商后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表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
  --------------------------
  |      | 查 询 | 冻 结 | 扣 划 |
  |单位名称  |-----|-----|-----|
  |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
  |人民法院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
  |------|--|--|--|--|--|--|
  |税务机关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
  |------|--|--|--|--|--|--|
  |海关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有权|
  |------|--|--|--|--|--|--|
  |人民检察院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
  |------|--|--|--|--|--|--|
  |公安机关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
  |------|--|--|--|--|--|--|
  |国家安全机关|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
  |------|--|--|--|--|--|--|
  |军队    |  |  |  |  |  |  |
  |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
  |保卫部门  |  |  |  |  |  |  |
  |------|--|--|--|--|--|--|
  |监狱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
  |------|--|--|--|--|--|--|
  |走私犯罪  |  |  |  |  |  |  |
  |    |有权|有权|有权|有权|无权|无权|
  |侦查机关  |  |  |  |  |  |  |
  |------|--|--|--|--|--|--|
  |监察机关(包|  |  |  |  |  |  |
  |括军队监察 |有权|有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
  |机关)   |  |  |  |  |  |  |
  |------|--|--|--|--|--|--|
  |审计机关  |有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
  |------|--|--|--|--|--|--|
  |工商行政  |  |  |暂停|暂停|  |  |
  |      |有权|无权|  |  |无权|无权|
  |管理机关  |  |  |结算|结算|  |  |
  |------|--|--|--|--|--|--|
  |证券监管  |  |  |  |  |  |  |
  |      |有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无权|
  |管理机关  |  |  |  |  |  |  |
  --------------------------
    注:本表所列机关是《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发布之日前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具有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权力的机关。规定发布
  实施之后,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哪些机关根据法律程序,可要求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

8. 哪个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

1、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款项: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
2、查询、冻结单位和个人款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3、查询单位和个人款项:监察机关(军队监察)
4、查询单位款项: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证券监察机关
5、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对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资金转往境外的,金融机构应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金融机构,临时冻结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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