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用公基金买房行吗?

2024-05-16 03:01

1. 异地用公基金买房行吗?

不能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述规定和信贷业务规定,在异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能可以的. 
你可以试着用其他方法进行异地买房,现在买房已经有多种方式,袋款买房不合算. 
买房应多多斟酌,祝你能买到称心的住房.

异地用公基金买房行吗?

2. 住房公基金可不可以异地货款买房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货款的,但是有地域限制的,具体能否在异地购房是要看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为准的。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三、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4.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租房自住的;
       2、出境定居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10、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5.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据悉,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这个是可以的,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从2015年10月8号全面推行。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应相互,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不同省市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房管局。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6. 公积金异地可以买房吗

公积金不能异地卖房子,
虽然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不行,但可以考虑用以下几种方式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房产:
(一)10大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近日《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1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核手续。
以上是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的一般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住房公积金问题涉及到各地方政策,例如成都市就规定了,职工户口迁出成都市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如果职工在异地住房公积金核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因此如果您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房产的,较好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或当地政府部门才更为稳妥。

7. 公积金可不可以异地买房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公积金可不可以异地买房

8.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么

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时、足额缴存的住房的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的;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的人所购房的是自住的住房;夫妻的双方及其共同的借款人只能同时享受的一次本项贷款的。
第1次的申请的贷款首付款不低于30%的,贷款的金额不超过本地房产的评估价格的60%了,且不超过所购的房屋价格的70%了;第2次的申请的贷款首付款不低于50%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本地房产评估价格的60%,且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两次以上不予贷款。
所需要件
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如已婚,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有共同借款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报告;
已备案的异地商品房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本地本人名下可抵押房产证、评估报告,异地开发企业账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备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份(信用报告无需复印,提供原件)
审批程序:
1、申请人领取填写公积金贷款审批表(此表可在公积金大厅领取,也可直接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准备相关材料交至公积金管理核心贷款窗口由核心审批;
3、领取通知书至房管局产权交易处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4、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银行将贷款资金汇入异地开发企业账户;
5、办理完毕,由银行通知开始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