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裁员要走什么程序

2024-05-08 14:44

1. 外资企业裁员要走什么程序

	外资企业裁员首先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然后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最后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外资企业裁员要走什么程序

2. 外资企业裁员要走什么程序


3. 公司裁员可以不走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裁人员工坚持不走一般是不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裁员不需要劳动者同意,但公司裁员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解除合同违法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公司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交涉效果欠佳,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裁员可以不走吗

4. 公司裁员可以不走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公司裁人员工坚持不走一般是不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裁员不需要劳动者同意,但公司裁员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解除合同违法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公司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交涉效果欠佳,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 公司裁员可以不走吗

不可以。公司裁人员工坚持不走一般是不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裁员不需要劳动者同意,但公司裁员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解除合同违法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公司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交涉效果欠佳,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裁员可以不走吗

6. 公司裁员可以不走吗

不可以。公司裁人员工坚持不走一般是不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裁员不需要劳动者同意,但公司裁员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解除合同违法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公司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交涉效果欠佳,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一、给了对方员工好处会影响到合同纠纷吗
公司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首先,如果能与公司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不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有证据证明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公司仍可以裁员,并按照上述标准给予补偿。如果单位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二、离职当天不结清工资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在员工离职时,不但要一次性付清工资,还得一次性付清加班费和其他费用,但是实践中公司一般到下次公司统一发工资的时候结清工资。
如果员工要求离职时当天结工资公司应该当天结清。如果离职当天用人单位不同意结工资,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维权的方法有: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
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4、诉讼解决。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
三、劳动法工资纠纷处理电话
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7. 公司裁员不走可以吗

不可以。公司裁人员工坚持不走一般是不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裁员不需要劳动者同意,但公司裁员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伤解除合同违法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公司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交涉效果欠佳,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一、公司强制员工办信用卡犯法吗
这是违法的,公司在员工不同意情况下强行给员工办信用卡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这不属于员工应当履行的义务,也不属于应当遵守的公司规章制度范畴。公司单方面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可以通过仲裁维权。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要么是合法辞退,要么就是违法辞退。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而在一些合法辞退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此时员工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补偿金给被辞退的员工。
在我国如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被法律惩处的、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这类劳动者。劳动者办理这类辞退手续,转移自身的社会保险,重新找到用人单位后缴纳社会保险。
三、签了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如下: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被单位口头辞退怎么办
针对用人单位以口头方式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应当采取下列方法和技巧获取证据和保全证据,并应注意相关事项: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应当注意获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或理由,为协商不成时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全保证据作准备。
2、用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问题。一般情况应用信函或电报方式提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辞退的事实、自己提出的异议、自己的各项权利主张等,并保留证据内容。
3、及时向相关机构、部门投诉、信访。投诉时,应将用人单位未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全面、客观地登记备案,并保留好投诉、信访凭据。
4、获取录音资料。通过与对方交谈、通话等途径获取相关与用人单位未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录音证据。
5、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在获取相关有利证据材料后,便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3、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裁员不走可以吗

8. 外资企业裁员如何赔偿

1、企业裁员必须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且政府批准才可以,否则无权裁员。如果擅自裁员,就按照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对待,这样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补偿金。
2、你的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他们所有的调动其实是以前国有单位的做法,这种做法已经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而终止了。
3、工资计算必须包含津贴以及应得奖金等,劳动部对此有明文规定。
目前最好的办法是你私下与单位代表谈判,讲明你的权益以及法律依据,同时对单位做有限的让步。既然单位就是要裁人了,以后合作也不会太愉快,因此你在得到应有补偿后可以离开。
二、外资企业裁员赔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经济性裁员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劳动部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