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欠债离婚负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2024-05-06 22:30

1. 炒股欠债离婚负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营活动,如果炒股有赢利,也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损失后,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也就是说,一方本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看夫妻有无举债的合意,二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具体说来,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的债务。
(7)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分居借的债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夫妻分居借的债,我们重要了解一下事项:
1、分居不等于离婚。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炒股欠债离婚负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2. 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营活动,如果炒股有赢利,也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损失后,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也就是说,一方本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看夫妻有无举债的合意,二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具体说来,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的债务。
(7)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分居借的债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夫妻分居借的债,我们重要了解一下事项:
1、分居不等于离婚。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3. 炒股欠债离婚负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 离婚 债是否属于共同 债务 ? 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营活动,如果炒股有赢利,也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损失后,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也就是说,一方本人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 个人债务 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看夫妻有无举债的合意,二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具体说来,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 扶养 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 赡养 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的债务。 (7)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 分居 借的债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夫妻分居借的债,我们重要了解一下事项: 1、分居不等于离婚。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 离婚证 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 离婚手续 ,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6868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 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 当事人的 离婚协议 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 夫妻财产 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 证据 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不是根据简单的因为什么样的情况现在就能决定得了的,同样是因炒股欠债,有些人就得一个人偿还,而对于有些离异的人来说该债务就是要夫妻两个人共同承担的。因此,共同债务的界定就和 共同财产 的分割一样,都是要原被告双方自己举证的。

炒股欠债离婚负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4. 炒股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一方炒股获得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了,则这一方炒股所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论另一方是否知情,是否同意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炒股获得的收益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而是用于这一方自己挥霍了,则一方因炒股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起诉离婚过程中发生纠纷财产债务如何认定
起诉离婚财产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有责任吗
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是否有责任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被起诉了,另一方也有责任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则欠债一方被起诉的,另一方没有任何责任。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下列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
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5. 离婚后如何分割股票,夫妻一方因炒股欠债是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股票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法院分割。夫妻一方因炒股欠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的,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如何分割股票,夫妻一方因炒股欠债是共同债务吗

6. 炒股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法律分析: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7. 一方擅自炒股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李某与马某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8月2日经法院调解离婚,但未对财产进行分割。2017年3月4日,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共同存款3万元。
马某辩称,该款已取出还了赌债。法院认为,3万元系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马某将3万元用于偿还非法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故李某分割该3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被告马某给付原告李某1.5万元及相关利息。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本精神,就是依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尽量不判、少判夫妻共同债务。
而依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就要明确非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包括个人债务、虚构债务和非法债务,只有剔除这三类债务,才能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债务个人之间在事实和法律上是否需要推定,可将个人债务区分为纯正的个人债务和不纯正的个人债务。
所谓纯正的个人债务,主要有两种情形:
个人婚前债务和夫妻分别财产制情况下的个人债务,这两种情形下债务的产生与配偶没有法律关系,无需进行法律推理。个人婚前债务产生于婚前,仅限于债务人本人以个人财产偿还,责任财产范围不能及于另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方的份额。
夫妻分别财产制下的个人债务,依约定时间和内容的不同,又分三种情况:婚前约定分别财产制,则全部为个人债务;婚后约定完全各自所有的,约定后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约定前的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后约定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
所谓不纯正的个人债务即第三人明知的单方债务,主要是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因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举证等原因,未能在具体案件中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被推定为个人债务。具体又包括五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债权人明知双方约定。
第二种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制,举债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由其本人负担。
第三种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该债务由单方签订且债权人未完成举证。
第四种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未签字一方完成举证证实与该债务无关。
第五种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超出家事代理权范围,系表见代理,事后未获得另一方追认。
虚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何谓虚构债务,未见有法律、司法解释对其作明确规定。根据债的一般原理,债的产生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单方允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法定等。
在婚姻家庭领域,债务产生的最为常见的原因是合同、侵权和法定,合同之债如借贷,侵权之债如交通事故,法定之债如抚养、赡养等。司法实践中,侵权或法定导致的夫妻共同债务绝大多数都会通过诉讼确定,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虚构的可能性极小;
易引发虚构是合同,尤其是虚假借贷。因虚构债务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故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虚构债务具有一定的违法性,应受到民事程序制裁或刑事责任的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中,雷某某通过ATM转账及卡取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19万余元转至案外人名下,后在离婚诉讼中对钱款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认定雷某某所谓19万余元系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是虚构债务行为,从而依照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决定对雷某某少分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发布的张某等诉颜某彬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亦认定张某诉颜某彬、颜某广诉颜某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中分别存在颜某彬串通颜某广、张某虚构债务的情形,故判决驳回颜某广、张某的诉讼请求;
同时决定对颜某彬罚款2万元,对张某、颜某广各罚款1万元;对颜某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少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勾结,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配偶的合法权益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84条第一款规定:“债是按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非法债务本身就违反了这一规定,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非法债务主要是赌债、毒债、嫖资、行受贿款等,此类债务往往通过借条、借据等形式出现,以民事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形式予以合法化。
为了严厉惩处此类非法债务行为,在刑事审判中可以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采取没收等刑法处罚措施,在民事审判中亦根据《补充规定》,一律不予支持当事人的相关诉讼请求。
为落实《补充规定》,《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对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夫妻一方举债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其出借款项,不予法律保护;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亦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明确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依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擅自炒股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8. 一方擅自炒股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看夫妻有无举债的合意,二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具体说来,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的债务。(7)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本人认为,判断一方擅自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营活动,如果炒股有赢利,也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损失后,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也就是说,一方本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