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绍生意需要给她们的提成比我多吗

2024-05-18 10:33

1. 朋友介绍生意需要给她们的提成比我多吗

这个提成不一定比你多,这个有沟通的交流,第一步:看项目是否靠谱


工程行业里有人居间的项目,多半非常复杂和混乱,圈里朋友都知道,满天飞的网红项目非常多,信息传递几圈下来,也许你对接的不知道是几手,所以先考察项目是否靠谱,才能谈其他的,否则就算给你介绍几个亿的项目,图纸上的利润,算得再完美也白搭。



第二步:评估这位朋友的重要度


不知道你这个朋友是到什么程度关系,本人又是什么社会角色,在调查了一圈后,觉得这个项目真实有效,没啥瑕疵或问题后,下面就可以开始评估这个朋友的重要性来核价了。



个人给的建议是,根据朋友的推进作用大小,再结合正常市场上的一般业务提成行情基础上,上下浮动去和朋友谈。(参照一般工程业务提成,大概0.5%-3%不等)



1、不可替代型:确定这个项目,这位朋友是不可替代的推进人,不但可以给你介绍项目机会,又和对方的发包人关系很好,那在接下来的合作中,很多麻烦事能帮你摆平。



那这个范围就要结合你的利润点是否能覆盖掉他的介绍费,权衡你的收益可接受度,是否可以靠近他提的要求。如果一切都OK,那这种朋友尽量接近上限给人家,毕竟以后能长期合作。



2、资源链接型:现实中,很多项目的中间人非常多,他要的这个点数,你要搞清楚的有几层人,层层捣泥糊,浑水摸鱼的人不少;幕后不愿意出面的重要人物也不少。

朋友介绍生意需要给她们的提成比我多吗

2. 介绍业务拿提成合法吗

法律分析: 介绍业务拿提成违法吗 如果是中间人介绍业务给他人,拿适量提成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介绍业务拿提成违法吗

如果是中间人介绍业务给他人,拿适量提成是合法的。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代理人与居间人的区别在于:代理人以代理权为基础代理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要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而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简言之,居间人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而代理人则代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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