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信息的商品信息的收集

2024-05-06 07:28

1. 商品信息的商品信息的收集

 商品信息的收集要从多种外部信息源和内部信息源中获得。内部信息源主要是企业内部的各职能科室、车间的管理制度、规定、生产经营数据、档案、计划、简报等。外部信息源主要有下述渠道。 (一)政策渠道。包括国家及其所属各部门为了指导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所制定的各项宏观调控、微观搞活、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有关方针、政策和措施。如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政策;各种竺制改革方案;经济发展规模和速度;人口发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物价政策等。它们可由政府部门山文件、新闻报道或发布会及有关刊物、会议、研讨会等渠道获得。(二)立法渠道。为了维护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秩序和保护拧主语-笔思谧塭器、鸾条例、规定,如食品卫生法、商检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商品广告法、商标鹚。对于出口商品贸易,还要考虑出口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规和惯例。这类信息可由政府及主管行政部门、有关组织、报刊等媒体、研究部门等获得。(三)统计渠道。有关政策的执行结果,各种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情况,这些定量化的信息数据可从统计、财政、金融、计划、外贸部门、工业生产部门获得。(四)科技渠道。有关商品的科技开发动态、发明专利,商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成果等商品科技信息,可以从图书文献资料,专利刊物、专业会议、大众传播媒体中获得。(五)市场渠道。各类商品的市场供求情况、价格起落、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要求、同行竞争程度与市场占有率、购销策略效果等信息,可以通过各种交易会、展销会、订货会、消费者调查会议等途径获得;也可从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机构,如各种信息中心、情报中心、社会调查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得。(六)商品渠道。从商品广告、大众传播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商品推销手册与消费指南、商品标识与说明书、维修手册、商业告示等途径,可了解具体商品的品种规格、功能特点、质量状况、价格水平、能耗物耗、使用方法、维修方法、售后服务等内容。(七)消费渠道。商品消费信息是指导商品生产和经营的重要反馈信息。商品消费结构和层次的分析、各类商品消费者的数量及分布、商品消费心理与习惯、购买动机和方式、消费者购买力及其消费倾向、消费者组织及其活动等信息,一般可以通过对消费者的抽样调查、社会调查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组织主办的报刊等途径获得。 (一)广泛性。要求收集信息时尽量全面,即不仅收集直接商晶信息,也要收集间接商品信息,以便生产经营者确定最佳的生产经营方案。(二)准确性。要求所收集的商品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商品及其运动的客观情况,这样才能对商品及其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预测,由此作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才能采取相应的管理与技术措施,对商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调整。准确性还要求所收集的商品信息要有较强的针对性,这样可以使决策者节省时间,加快决策速度,进而提高商品生产经营的应变能力。(三)及时性。收集商品信息应力求及时,并迅速作出反应,这样有利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抓住有利时机,争取主动。这是因为获得这种反映商品经济活动瞬时状态的信息时间早晚,会给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带来明显不同的影响。在市场竞争中,谁先得到有关信息,抢先一步,谁就有较大的把握取胜。(四)系统性。商品信息收集工作要努力做到系统性。系统性要求所收集的信息应一一对应地反映构成和影响商品及其运动的各个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所收集的情况和数据要完整和严密,要使信息的使用者通过这些形成体系的信息看到商品及其运动的全貌,以保证决策时较少失误;所收集的信息应事先根据系统的原则确定分类,再依分类进行整理,并制作目录索引,以形成有组织、有条理的信息系统,从而方便利用;收集的信息还应注意连贯,寸断时续地收集信息,则很难达到掌握某种商品及其运动的变化趋势的目的。 商品信息的收集包括现成资料的收集和原始资料的调查收集两个方面。现成资料是从企业内部和外部获取的已有资料,;属于第二手资料。原始资料是通过实地调查得到的第一手资料。收集现成资料花时少,费用省,应充分利用。获取第广手资料则人力、财力、物力花费大,时间长,但针对性强,多用子企业进行市场预测和生产:经营决策。原始资料的调查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调查准备阶段,包括确定调查目的、内容与对象,制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收集资料方法三个步骤;正式调查阶段,包括检查调查前准备与设计调查表、进行实地调查两个步骤;结果处理阶段,包括整理调查资料、写出调查分析报告两个步骤。原始资料调查,按照其收集信息的形式,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几种。调查收集信息的方法有以下几种。(一)调查法。调查法又称访问法,即调查人员直接向被调查人提出问题,获取第一手资料。它是最常Ql和最广泛采用的一种方法。它包括个别或小组画谈凋查、电话凋查、邮寄凋查、计算机访问调查等等。个别或小组面谈要求主持调查者有良好组织能力与业务素质以及被调查者能合作。它具有方式灵活、不受拘束、容易收集到有一定深度和准确度的信息等优点。电话调查快速及时,效率较高,成本低廉,但难于有一定调查深度,有时不易取得被调查者的合作。邮寄调查是将设计好的调查表通过邮寄形式寄给被调查对象,让他们填好后按规定时间寄回。这种方法优点是选择样本范围大,不受空间限制,便于管理,成本较低;缺点是回收率低。计算机访问调查是指某些调查者在调查地点建立交互式计算机终端,接受调查访问者阅读显示屏幕上的问题后,输入他的回答。这种方法容易受到人们的注意和喜爱。(二)观察法。观察法是调查者不直接接触被调查对象,而是通过现场观察事情经过或人们行为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方法。它包括直接观察法和仪器观察法。直接观察法是由调查者到现场直接观看,以收集信息。该法费用少,但能收集到最新的资料。仪器观察法是通过电子仪器和机械设备(如电脑监测器)来收集信息,并可自动记录,贮存。(三)实验法。实验法足商品信息凋查收集常用的一种方法。它通常是商品生产企业在新产品投入市场或大批蛮生产前,或者某种商品改变包装、商标、价格前,或者是商品销售企业大批量购进某种商品前,、为了掌握商品市场需求变化,先在调查者选定的市场范围内进行小规模的实验(试销),从实验样本结果去推断母体结果。一般来讲,正式实验需测量实验误差,因而统计复杂、费用较大;非正式实验不作实验误差的测量,虽稍欠精确,但可节省费用和时间。四、商品信息的处理与利用商品信息收集后,都要经过处理才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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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商品的信息商品的价格

信息商品的价格是信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在不考虑市场因素的前提下,信息商品价格的主要成分大体上包括①信息商品的生产成本②信息商品的销售成本③信息商品的合理利润。   价格形成基础是指决定价格形成的内在因素,即价格形成过程中所遵循的客观依据,信息商品价格的形成基础则是指信息商品价格应以什么为依据,由于信息商品价值的特殊性,使得信息商品价格在反映其价值时也比物质商品复杂得多,我国信息学界目前有以下观点: 1、价值价格论 价值决定论的观点认为价值是信息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价值量的大小决定信息商品价格的高低。理论依据是劳动价值论。 其中包括 ①信息商品价格形成的质的基础是价值 ②信息商品价格形成以其使用价值作为“物质”基础,离开使用价值,价值就不能成为价格形成的基础,使用价值在价格形成和实现中起着重要作用 ③信息商品价格形成的量的基础是生产该信息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④信息商品价格的形成还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供求关系的变动对价格的形成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时甚至起决定性的作用。 信息商品的价值通过其形成中的劳动过程分析来测算,可表示为: W=C+V+M 其中C、V、M分别为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及剩余价值。在价值确定的前提下,信息商品价值货币表现形式为价格。 2、效用价格论 是指信息商品的价格是由信息使用后可能或实际产生的效用来确定的。效用是信息商品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是货币化了的使用价值,指利用信息和不利用信息两种情况下产生的决策后果在经济所得上的比较。效用价格论者认为,由于信息商品的生产不存在平均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信息商品没有一个稳定的实体,因此信息商品的价值不能作为比较的统一尺度和共同标准,信息商品的价格只有借助于效用指标才能正确描述,因此信息商品的效用也就成为信息商品价格的基础。 3、垄断价格论 由于信息商品生产具有唯一性、独创性及非重复性,并存在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形成了信息商品价格的垄断性。这种观点认为,信息生产的非重复性和交换的排他性,使其生产和销售具有明显的垄断性,信息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卖者的垄断性、买者的需求程度和支付能力。 4、供求价格论 信息商品价格的决定因素是供需关系,正是买方和卖方在市场上相互制约决定着信息商品的价格。用户有关信息预期利润的额度,构成了信息商品理论价格的上限,用户有关生产成本的额度,构成了理论价格的下限。 以上任何一种价格理论都没有全面反映信息商品的特性,虽然它们都是信息商品定价理论上的基础,但都不能独立指导好信息商品的定价。   1、信息商品本身因素 (1)信息商品的价值:价值包括成本与盈利,是成本与盈利之和,价值越大,信息商品价格就越高;价值越低,价格也就越低。 (2)信息商品生产的难度与风险:信息商品生产难度大,投入的成本也相对较高,价格相应的也就比较高。但生产有一定的或然性,又投入不一定能获得产出,在风险越大获利越大的原则下,风险大的信息商品的价格相应的也高。 (3)生命周期与时效性:信息产品的生命周期是指从西西产品的研制成功投入市场开始,经过发展、成熟阶段,最终被淘汰的全过程。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的信息商品往往能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其价格自然偏高。处于生命周期饱和期和淘汰期的信息商品,其价格也就低。 (4)信息商品的质量:即商品的效用,质量越好,效用越强,价格越高。 2、信息商品的直接相关因素 (1)信息商品的效用和经济效用:使用后用户解决的问题越多,买方愿意接受的价格就越高,反之,则买方愿意接受的价格越低。 (2)供求情况:供求虽然不能决定价格,但可以通过价格波动调节生产条件、生产行为等,从而影响价值的形成;对商品价格本身的直接影响,供大于求导致价格下降,供不应求导致价格上升。 (3)转让次数:一次性转让,价格较高,多次转让,每一次转让的价格较低,其价格有不确定性。 (4)交易方式:一次买断式,价格相对较低;分期付款式,支付时间越长,价格越高;入股付款式,价格则由买方使用该信息商品所创造的价值来决定。 (5)用户的经济与心理承受能力:信息商品的经济效益不是明显高出所制服的费用,则用户可能驻足不前,卖方索价若超过用户的支付能力,也无人问津。 3、信息商品的间接相关因素 (1)社会信息化的规模与程度 (2)国家经济政策(3)货币变化情况 (4)社会心理因素    信息商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是多维的,影响信息商品定价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并最终由效用、成本等因素综合决定。其中,成本决定信息商品价格的下限,效用决定信息商品价格的上限。在正常情况下,受供求关系影响的价格波动只能在这个区间,同时垄断又给信息商品带来了超出价格区间的特殊价格。因此,应综合考虑各个因素对信息商品价格的影响。 显然,在信息商品价格制定的过程中,如果按照边际成本定价,肯定无法回收投资,所以信息商品生产商为了补偿投资并进行打新的信息商品的开发和生产,在预测销售规模的前提下,首先计算出平均成本;然后考虑自身和行业的垄断势力及目标利润率,确定加成空间,并制定一个初步的测试价格;最后将产品推向市场,观察市场反应和竞争对手的价格,根据统计反馈再调理价格水平,最后综合形成最终的公布价格。    1、价值理论支配原则:信息产品具有固定性,同样是一种劳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环节越多,其开发越复杂,难度越大,投入份量越重,其价值也就越大,价格也相应就高,这是一切商品的基本定价原则。 2、递减原则:信息商品具有共享性与保存性,它的生产成本在多次复制后几乎没有增长,因此其价格根据其出售形式和转让次数的不同,采取递减原则。 3、按质论价原则:信息商品有独创性与时效性。质量高的产品,价格就高一些,质量低的产品,价格就应低一些,按质论价原则可以限制伪劣商品进入信息商品市场,减少信息污染。 4、效益分成原则:信息商品的知识性可以给它的使用者带来收益。效益分成原则是按用户在利用信息后所获得的利润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成的方法.它所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此法有利于信息商品质量的提高,促进信息市场进一步完善。   由于信息商品市场接近于垄断竞争市场模型,所以这种市场的特点和信息商品自身的特点共同决定了信息商品的具体定价策略,包括: 1、差别定价 (1)时滞 时滞策略是指厂商利用消费者对时间限制的敏感程度的差异,将消费者具有不同需求函数的各个级别,就产品的不同销售时间索取不同的价格,从而获取更在利润。 (2)产品个人化策略 由于在信息商品市场,关于信息定价的基本原则是以价值为基础的,必须根据顾客的支付意愿向不同的顾客索取不同的价格。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对消费者有一定的了解,通过为消费者选择等途径对产品实行差别定价。 (3)消费者群体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厂商不不一定能获取煞费每一个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他只能根据以往的需求情况和购买对象的特性,大致地将消费者分成具有不同需求的两面三刀组或更多组,就同一种商品向不同组的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 2、捆绑销售尽管消费者具有不同的需求,但有时候不能实行价格歧视,这时厂商可以采取捆绑销售策略。当消费者对两种商品具有不同的保留价格时,捆绑销售策略就会起很大作用。 3、渗透定价 信息产品的市场结构决定了信息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市场最大化”而不是“利润最大化”,这决定了信息商品的定价策略是“渗透定价”,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而不是急于赚取超额利润。 4、拉姆齐价格拉姆齐价格是一系列高于边际成本的最优定价,它能资助商品和服务的提供。当某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提升所产生的净损失小于运用额外入所产生的净收益时,经济效率就提高了。 由于信息商品本身的特性,所以我们在具体运用这些理论和策略的同时,必须具体分析当时的社会条件,信息环境、目标市场的具体情况和其他相关条件,从实际需要出发采用合理的价格理论与价格策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经济学、市场学、价格学的基本原理,参照目前通行的知识产品和智力服务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才能制定合理的价格。

3. 商品信息的商品信息的整理分类

为了使收集到的、大量的、零散的信息条理化,必须经过验收,并进行整理分类。分类是信息处理过程的首要环节。整理分类比较科学,.既能减轻信息加工、存贮、检索的工作量,又能提高信息的精度和适用性。 商品信息整理分类是将杂乱纷繁的初始信息按问题、时间、目的要求,用一定的标志,贫别归类整理,排列成序。对商品信息整理分类有两个要求:(1)要能满足使用者的需要信息的整理分类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满足不同使用者尤其是信息加工和分析者的需要。信息整理分类和加工、分析往往是某个人或某些人集于一身的任务。整理分类是否恰当、合理,对自己下一阶段二[作能否顺利有效的进行很有影响。为了正确地进行整理分类,就要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各经营管理部门的工作性质,同时,还要密切关一fl,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状况。信息的整理分类可以从不同角度,按不同要求进行。企业活动中生成和接触到的商品信息量很大,对在手的初始状态商品信息究竟采用哪一种或哪些种分类方法要作全而考虑。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及时调整,灵活运用信息分类的具体方法,以适应需要,做好服务工作。(2)要能满足信息组织管理工作的需要信息的整理分类是信息收集作状况的检验,也是信息加工的必要前提。通过科学的整理分类,一方面能了解已收集掌握信息的基本状况,比如数量是否充足,结构是否合理,以及哪些信息是无关的,等等,这样可以对信息的收集过程及时地进行反馈指导,另一方面为信息的加工、存贮和检索提供了必要的方便条件,使信息处理过程能更迅速、更经济,更有条不素地进行。

商品信息的商品信息的整理分类

4. 信息商品的概述

信息商品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和必然趋势。从人类进化和发展的历程来看,人类的生存是头等重要的事,因此,物质资料的生产就成为人类社会前期的主要活动,而人类的经济活动也就主要是围绕着物质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到了现代社会,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直接生产过程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离,导致一种专门开发与利用信息的行业或产业出现。物化于商品之中的信息成分的比重逐渐加大,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超过了物质成分。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特别是信息科学技术革命浪潮,不公改变了商品中物质成分的比重,而且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信息商品。随着现代通信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特别是微型计算机的出现)等种种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信息在经济活动中发挥商品作用提供了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大幅度地扩展了信息交流的规模,推动了信息商品化的深度和广度,确立了信息商品的坚实地位。 (引自:王学东 唐军荣,《论信息产品向信息商品的转化》)

5. 信息商品

6.2.1 信息商品的概念
6.2.1.1 信息商品的形成
商品是用来交换且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从商品的定义可以看出,商品有两个必不可少的要素:“劳动产品”、“用于交换”。
按照商品的定义,信息商品的形成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要具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某个方面的需求。
(2)要具有价值。
(3)能够用于交换。
例如,房屋中介信息具有房屋买卖双方的查询、买卖、选房等使用价值;产生一次房屋买卖,其房屋中介就会因房屋中介信息而获得报酬;房屋中介信息用于房屋买卖活动,只有用于交换才能获取价值。
6.2.1.2 信息商品的性质
作为一种商品,信息商品除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如价值与使用价值、稀缺性、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等)外,又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性:
(1)信息商品是一种体验商品。所谓体验商品是指在使用之前,是无法知道其价值大小的,只有在使用之后,才知道其价值的大小。信息商品作为体验商品,人们在使用之前由于不知其价值大小,从而生产商无法确定其价格,但是如果使用了就不必再购买了。因此,信息商品的定价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它比其他商品的定价更加困难。
(2)具有高固定成本与低复制成本。在信息商品的研发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成本,包括人力资本、技术知识积累、生产设备投资、中试投入以及市场风险等。而复制信息商品却非常简单,一旦第一个信息商品被生产出来之后,复制的成本几乎为零。
(3)使用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意味着一个个体不能阻止另一个个体消费该种商品,而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个体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个体的消费量。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是公共产品的特点。信息商品的复制成本非常低,由此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一般依靠知识产权制度来实现信息商品的排他性,如专利权、著作权等。
(4)时效性。信息商品的时效性包括内容与传递过程的时效性。内容的时效性是指信息商品的内容对于特定的使用者来说,只在特定的时间内有效。信息商品的时效性决定了信息商品被使用的强度,时效性越强,被使用的强度越大,反之则越小。
6.2.2 信息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
6.2.2.1 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
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指的是信息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也就是信息商品用途的大小。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分为主观和客观使用价值两个方面。主观使用价值即信息商品的供求双方根据经验或测算得到的信息商品使用后可能产生的效用。客观使用价值是信息商品使用后真正产生的效用。它可分为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
6.2.2.2 信息商品的价值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的联系。因此,信息商品的价值凝结于其中的生产该信息商品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它是用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消耗来衡量。
根据信息商品价值的定义,要计量某信息商品的价值量,就必须计量该信息商品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计算一般商品价值量的衡量标准的是简单劳动,但是用简单劳动来计量信息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合适的,因为信息商品的生产不是简单劳动,具有高度的复杂性。通常的做法是将复杂劳动通过一定的比例系数换算成简单劳动,如以一定的简单劳动为标准,把信息生产的劳动消耗标准确定成一种系数(如强度系数、复杂系数、弹性系数),再以一定的接受教育和训练的经历为基数,根据各种学历和资历,对信息生产人员分别确定各种劳动量的参数,学历和资历越高,相应的系数越大,其高级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也相应较大。
信息商品的货币形态价值量的计量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主要是其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需要将生产信息商品的复杂劳动时间换算成简单劳动时间,但是存在很多问题,如什么是复杂劳动,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的区分标准是什么,复杂劳动转换简单劳动的系数如何确定等。
6.2.3 信息商品的成本与构成
信息商品具有高固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的特性,由此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能以极低的边际成本进行再生产。在再生产过程中,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的不变成本比可变成本重要得多,它在商品总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假定固定成本为F,单位产品可变成本为c(常数),因而边际成本也为一常数 H,产量为q,则企业的总成本函数为
C=F+cq
由此可求得平均成本(AC)函数为:AC=c+F/q
从平均成本函数可以看出,当企业产量q增大时,平均成本AC下降,也就是说,生产规模越大,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成本越少。由此可以看出,在可变成本一定的条件下,平均成本必然越来越接近于边际成本MC或单位可变成本c。
针对信息商品而言,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都是影响规模经济的重要因素。如有线电视、光纤通信和芯片等信息商品,其固定成本相当大,而要连通一个额外用户的成本(即可变成本)就相对低得多。在软件信息商品的生产中,可变成本几乎没有,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下降,但下降的速度将会越来越慢。由此可见,在可变成本非常小的行业,虽然固定成本可能不太大,但规模经济效益也是很明显的,这在软件行业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对于信息商品来说,其成本将随着产量的增加不断下降,价格也能够随之下降。
6.2.4 信息商品的价格机制
信息商品价格是信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信息商品的价值是其价格形成的基础,信息商品的价值决定了信息商品价格的形成和构成,信息商品的价值特性也必然会导致产生信息商品的价格特性。
价格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产品的价格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以产品的社会价值(即社会必要劳动消耗)为基础,而不是以某企业的劳动消耗为基础。信息商品的价格是指信息商品价值在信息市场上的货币表现。信息商品的价格会受到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以信息商品的价值为基础形成的信息商品价格具有以下几个作用:①作为信息商品交换的依据;②测度信息商品的稀缺程度;③作为信息商品运行中的信息指令。
价格机制是指价格变化与市场供求变化之间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作用和联系。当一种商品价格下降时,信息用户就会提高消费,增加购买,而生产者则会缩减生产,减少供给;反之,当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时,信息用户就会节约使用,降低购买,生产者则会扩大生产,增加供给。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一般通过价格而非行政手段来调节生产活动与购销活动。同时,供求关系的变化,也会影响或制约市场商品价格。当一种商品的生产总量增加时就会使其价格降低;反之,则会使其价格上升。
信息商品的价格在反映其价值时比物质商品更为复杂。对于一次信息商品而言,它是通过人类思维的创造性劳动产生出新思想、新原理、新设计、新方法、新工艺转化的科技成果,由于在其寿命周期内,不需再生产就可以满足多次需要和使用,其价格主要取决于信息产品效用价值或效益价值。
对于二次信息商品而言,由于它是在已经积累的一次信息商品基础上进行生产的,是对一次信息的整序、综合和精炼,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由指定的机构一次性生产加工,其他机构无需重复生产就能满足多方面的需求,进而实现多方共享。二次信息商品的生产过程不像物质商品那样按某一标准重复加工,但同一类二次信息商品生产的难度是相近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基本上是定型的,持续时间是均衡的,消耗基本上是相同的,投入与产出的联系是确定的。为此二次信息商品的价格标准就可以按照类别计算其生产成本和消耗,并综合考虑劳动时间来制定。
信息商品的价格会受到信息用户的影响。信息用户本身的物质条件、技术条件和智力条件,尤其是信息用户本身的创造性劳动对信息商品在消费过程中效用的实现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同一信息商品对于不同的用户从中获得的实际效用是不同的。信息用户在购买或消费信息商品中所获得的效用,成为确定信息商品价格的基础和依据。
信息商品的价格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信息商品生产的成本、生产的难易程度、供求关系、用户的支付能力、市场的垄断程度、信息市场的环境和特性等。这些因素有时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由于它们不是经常性地起作用,且不是内在的本质上的作用,因而不能成为确定信息商品价格的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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