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介绍

2024-05-21 03:46

1.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介绍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于1999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原名“黄石市医疗保险中心”,是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8人。主管“社保五险”中医疗、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位于黄石市黄石港区新街口黄石大道39号,市内乘3、8、9、23路公共汽车至新街口下车,往黄石大桥桥头方向行走100米左右即到。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缴费申报核定科、居民医保科、基金管理科、工伤保险科、医疗管理科、稽核审计科、生育保险科、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管理科(与人社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等11个科室,指导大冶市医疗保险局、阳新县医疗保险局工作。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介绍

2. 黄石市医保卡办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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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医保局在新街口个十四中之间,坐3,6,8,9,14路到这两站下即可。医保办理流程: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3.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基本情况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 于1999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原名“黄石市医疗保险中心”,是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8人。主管“社保五险”中医疗、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位于黄石市黄石港区新街口黄石大道39号,市内乘3、8、9、23路公共汽车至新街口下车,往黄石大桥桥头方向行走100米左右即到。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缴费申报核定科、居民医保科、基金管理科、工伤保险科、医疗管理科、稽核审计科、生育保险科、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管理科(与人社局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等11个科室,指导大冶市医疗保险局、阳新县医疗保险局工作。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基本情况

4. 黄石医保局医疗保险证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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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补办需要15个工作日能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补办流程:参保人员医保卡报失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就医记录册》(三险人员无需提供)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补卡手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5.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机构与职能

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负责行政、党务和业务管理的协调;草拟、打印综合性材料;中心人事、经费、财产物业、档案和职工职称、工资、福利、待遇的管理;宣传教育、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对外协调工作。缴费申报核定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费统筹的扩覆和大额医疗费的征集工作;建立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受理参保单位缴费申报、缴费核定和年度缴费工资变换及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受理参保单位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参保单位职工异动等增减变化业务;领取基金回款单、回款对帐,建立基金征收电子台帐。居民医保科居民医保费的扩覆和征集工作,建立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受理参保人员缴费申报、缴费核定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配置,个人帐户的计息;死亡职工销卡、余款的转移、继承业务;受理IC卡值圈存、个人信息查询。工伤保险科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测算;受理工伤事故申报;参与工伤事故现场勘察;工伤事故预防、工伤救治、康复管理和工伤待遇审核。基金管理科编制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基金的预决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明细分类登记;与财政、银行对帐;财政专户向支出户拨款申请及各项保险费用支付;编制月、季、半年、年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上报;记帐凭证科目汇总。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住院(含大额医疗)医疗费用、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标准的测算和年度医疗费用的测算工作。医疗管理科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的医疗管理工作,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和享受慢性病待遇患者基础电子档案;在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范围内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起草、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三个目录”实施监督管理,核减不合理诊疗项目、药品项目等医疗费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定期不定期的对“两定”进行抽查、考核;参与年度综合考核;受理参保职工医疗投诉、协调医患矛盾;受理转诊、转院审批,易地购药审批。计算机信息管理科计算机管理系统硬件维护与升级;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数据维护及软件的统一开发;对相关单位计算机业务人员的培训;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类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和表报上报工作。综合科生育保险科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机构与职能

6.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 企事业单位,下同)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缴费记录、个人帐户配置、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二、负责对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的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基金管理、浮动费率测算、工伤事故现场勘察、工伤医疗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工伤事故预防、工伤救治康复和工伤医疗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业务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医疗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离休干部医疗费的预决算、医疗费的筹集、医疗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医疗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在职的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范围。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定点额支付标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年检综合考核。六、负责全市居民和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缴费记录、待遇审核。七、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工作。九、负责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按时按质上报基金的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十、负责全市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数据维护,主机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和软件的统一开发工作。十一、负责对大冶市、阳新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7.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特别提示

近年,全国各地出现假借“医保中心”名义电话语音要求个人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医保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行诈骗活动。市医疗保险局郑重提示:对于正常缴费的账户,市医保局不会无故冻结,如真出现账户问题,个人应持身份证、医保证卡前往市医疗保险局大楼进行办理,不要在电话中泄露个人信息。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的特别提示

8. 黄石市医保服务大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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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医保局在新街口个十四中之间,坐3,6,8,9,14路到这两站下即可。医保办理流程: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