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问题

2024-05-04 09:23

1. 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问题

这是一个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的规定:取消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审核项目,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 

因此,题中情况应当将去年企业经主管税务认定的亏损额,自行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扣除后的余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已不需要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另外,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220-30)*25%计算所得税是正确的。

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问题

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公益性捐赠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财税[2008]160号)第三条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3. 按《企业所得税法》定义的公益性捐赠得涵义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定义的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按《企业所得税法》定义的公益性捐赠得涵义是什么?

4. 初会《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46天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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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

1、公益捐赠,要通过国家认可的80多家机构,才可抵扣。
2、12%,是指应税所得额的12%。
比如:应税额是100万,则捐赠在12万以内,可以税前扣除。超过12万的捐赠,还是要交纳所得税。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

6. 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的认定条件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所得款将捐给贫困人民。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  第五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 则明确规定了该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7. 某企业2011年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当年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200万元,当年公益性捐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400*400+10=410 向大学直接捐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某企业2011年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当年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200万元,当年公益性捐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

8.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以内的部分准许在计算应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