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有能坐牢吗

2024-05-09 17:01

1. 艾滋病人有能坐牢吗

看具体情形,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对患者的关押需要较为特殊的场所。艾滋病,也要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一般会被送入专门的监狱医院救治。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危及生命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艾滋病人有能坐牢吗

2. 坐牢的人得了艾滋病怎么办

我国的《监狱法》、《看守所条例》等规定,对艾滋病患者不予收押或监外执行。果然如此吗?艾滋病人有不坐牢的“特权”吗?警察就不能抓艾滋病人了吗?
  1994年的《监狱法》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暂不收监;1990年的《看守所条例》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的”不予收押。因为健康原因,需要医治,或者健康条件极差,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有急性传染病,会对其他收押人员、看管人员造成影响,出于人道主义对他们“暂不收监”、“保外就医”,都是各国的通例,公众也是理解的。
  那么什么样的疾病才不用坐牢呢?其实,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过不能收押艾滋病人。只是“县官不如现管”,1990年司法部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发过一个文件——《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其后附录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中第二十九项便是“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
  这个1990年的文件将艾滋病毒感染者,而不是艾滋病发病人列为“保外就医”范围。现在大家都知道艾滋病毒感染者在没发病时,跟普通人是一样的,不用治疗,根本就没有保外“就医”一说。而且艾滋病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急性传染病”,可以通过空气、普通接触等途径传播,只能通过性、血液、母婴的特殊途径传播,即使收押一般也不会引发传染。
  然而,这部文件发布于1990年,当时普通公民,甚至政府部门对艾滋病的了解,还是相当肤浅的,乃至错误的。所以才有了现在看来不可理喻的不予收押“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的规定。但这只是一个文件,并不是法律的规定。
  另一方面,基层警察的考量也很现实。在本案中,警方说邹某烂手烂脚,有艾滋病、肺结核,抓回来也要由警方垫钱去治疗……可见整治艾滋病人的犯罪问题,不能靠一个基层派出所,而是应由财政兜底,由政府提出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因为不收押艾滋病人,就等于放纵他们,乃至给了他们“犯罪执照”,势必形成法律上的“破窗效应”,个别艾滋病人有恃无恐,疯狂犯罪。比如2009年7月一对男女自称患有艾滋病,向长安镇一所诊所敲诈,即使在报警之后,他们还自割手腕以鲜血威胁警方,最后拿到了诊所的300元钱。犯罪气焰如此嚣张,比起派出所提出的什么“治病钱”,这种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恐慌更严重。

3. 艾滋病人坐牢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目前关于艾滋病人如何进行羁押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艾滋病人羁押措施日前是与普通嫌疑人一样的。在监狱有项工作,是要在犯人入监之前开展体检。首先是艾滋病的筛查,如果患有艾滋病会送到关押艾滋病人的监狱,并且要看传染源在哪里,如果不在开放区,就会被押送到监狱医院传染病区去治疗,如若要是体检后,只是患有正常的疾病,入监后正常治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艾滋病人坐牢如何处理

4. 艾滋病患者犯法了能坐牢吗

法律分析:艾滋病患者犯法了会坐牢,但是艾滋病犯由监狱局指定监狱关押在传染病监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对患者的关押需要较为特殊的场所。一般流程是看守所将艾滋病犯单独送至关押艾滋病犯的指定监狱,与该狱狱政科完成交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5. 有艾滋病的人犯法要坐牢吗?


有艾滋病的人犯法要坐牢吗?

6. 艾滋病患者犯罪要坐牢吗

艾滋病患者犯法了会坐牢,但是艾滋病犯由监狱局指定监狱关押在传染病监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对患者的关押需要较为特殊的场所。一般流程是看守所将艾滋病犯单独送至关押艾滋病犯的指定监狱,与该狱狱政科完成交接。
二、刑期剩余不满一年在哪里执行
刑期剩余不满一年在哪里执行需要分情况判断:
1、如果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就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如果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就由监狱执行。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7. 艾滋病犯罪会坐牢么

艾滋病犯罪可能会坐牢。即使是艾滋病,也要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危及生命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但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一、恶意传播艾滋病是否构成犯罪?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像是明知自己身患艾滋而与人性交,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主要可能涉嫌传播性病罪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如果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构成传播性病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如果行为人故意通过让人使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针头、血液或血制品,甚至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针头来刺伤他人等行为,把艾滋病毒传播给不特定的多数人,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的,应按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容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3.主体要件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种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未被确诊为患有严重性病,但根据其知识、阅历能证明其明知可能患有严重性病的,也应视为“明知”。至于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危害结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不影响本罪成立。

艾滋病犯罪会坐牢么

8. 艾滋病患者犯罪要坐牢吗

艾滋病人是一群特殊的群体,他们可能会仗着自己患有艾滋病就随意触犯法律。那么,艾滋病犯罪会坐牢么?下面就跟着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艾滋病犯罪会坐牢么      艾滋病犯罪可能会坐牢。即使是艾滋病,也要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危及生命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但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恶意传播艾滋病是否构成犯罪?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像是明知自己身患艾滋而与人性交,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主要可能涉嫌传播性病罪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如果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构成传播性病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如果行为人故意通过让人使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针头、血液或血制品,甚至用污染艾滋病毒的针头来刺伤他人等行为,把艾滋病毒传播给不特定的多数人,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的,应按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2.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性交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容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性交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3. 主体要件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出于某种动机或为达到某种目的,仍然向他人卖淫或嫖娼。行为人的“明知”可以是确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种严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种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未被确诊为患有严重性病,但根据其知识、阅历能证明其明知可能患有严重性病的,也应视为“明知”。至于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危害结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不影响本罪成立。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艾滋病犯罪会坐牢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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