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怎么报工伤

2024-05-05 20:11

1. 上海个人怎么报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上海个人怎么报工伤

2. 上海工伤社保报销流程

一、办事项目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二、申办条件1、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2、工伤人员须经过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当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三、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3、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⑴凡持医保卡结算的,应携带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含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⑵凡用现金结算的,应分别携带以下材料:①门急诊:应携带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工伤医疗费用核定凭证》以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含费用清单),其中在职业病医院结算的,只需携带职业病医院出具的原始凭证(含费用清单);②住院:应携带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医疗费结算单》以及医疗费用凭证(含费用清单)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4、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个人活期存折、中国邮政储蓄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活期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活期一本通存折(个人结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其中之一];5、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原件;6、根据工伤人员的不同情况,另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⑴对于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应携带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凭证原件;⑵对于伤情变化经鉴定改变结论的,应携带改变结论的《鉴定结论书》复印件以及鉴定费支付凭证原件;⑶对于工伤人员的单位发生变化的,应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⑷对于因机动车事故或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并已获得医疗费用赔偿的,应携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复印件、《人民法院调解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7、对于因工致残一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携带本人及用人单位填写的《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方式申请表》。四、申办表格用人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申1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五、办理机构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六、办事程序及办理期限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自接到用人单位申报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结算支付至工伤人员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已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相关费用结算支付至用人单位基本银行账户。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注: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请参照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相关办事告知。一、办事项目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二、申办条件1、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2、工伤人员须经过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当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三、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3、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⑴凡持医保卡结算的,应携带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含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⑵凡用现金结算的,应分别携带以下材料:①门急诊:应携带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工伤医疗费用核定凭证》以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含费用清单),其中在职业病医院结算的,只需携带职业病医院出具的原始凭证(含费用清单);②住院:应携带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医疗费结算单》以及医疗费用凭证(含费用清单)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4、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个人活期存折、中国邮政储蓄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活期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活期一本通存折(个人结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其中之一];5、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原件;6、根据工伤人员的不同情况,另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⑴对于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应携带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凭证原件;⑵对于伤情变化经鉴定改变结论的,应携带改变结论的《鉴定结论书》复印件以及鉴定费支付凭证原件;⑶对于工伤人员的单位发生变化的,应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⑷对于因机动车事故或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并已获得医疗费用赔偿的,应携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复印件、《人民法院调解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7、对于因工致残一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携带本人及用人单位填写的《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方式申请表》。四、申办表格用人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申1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五、办理机构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六、办事程序及办理期限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自接到用人单位申报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结算支付至工伤人员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已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相关费用结算支付至用人单位基本银行账户。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注: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请参照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相关办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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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依据《 社会保险法 》关于 上海 工伤保险 怎么报销流程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因 工伤 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 伤残 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上海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4. 上海工伤保险怎么交的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
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上海社保转入所需材料是什么
上海社保转入所需材料是书面的社保转接申请,
办理材料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所需材料有: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3、申请个人账户转入(接续缴费)时,原个人提供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发生变化的,需重新提供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同时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4、申请个人账户转入(接续缴费)时,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居住登记地或其本市户籍配偶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5、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社保转移的流程是: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5. 上海单位的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上海单位的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6. 上海怎么办理上海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办理流程:先由单位准备好职工的身份信息、单位的营业执照等材料;然后为员工申办社保的登记手续;再核定需缴费的职工人数和缴费的费率、数额;最后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7. 上海企业单工伤保险怎么交?

可以单独交工伤保险。
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给江西远创人力:
1、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参保缴费之后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在每月截止日期之前将变动人员名单送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员工初次参保缴费的次月新发生的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注意在缴费之前发生的工伤和初次缴费的当月发生的工伤不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内

上海企业单工伤保险怎么交?

8. 上海工伤申报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上海**公司(请按工伤认定书上单位填写):
201*年*月*日,本人在**受伤(请按工伤认定书上受伤经过书写),经**医院诊治(请按工伤认定书上诊治医院书写),目前伤情基本稳定,本人向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伤者签名,不能签名者请按拇指手印)
201*年*月*日
二、工伤申报所需材料
单位申请材料清单:
1.工伤认定申请表、承诺书和受伤者受伤经过陈述(申请表和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2.伤(亡)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机);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即病历卡、拍片报告和出院小结原件与复印件);
4.伤(亡)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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