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开始实施的财税新规定有哪些

2024-05-02 19:02

1. 5月起开始实施的财税新规定有哪些

1.两部门建车购税完税证明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
2. 5月1日起,《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施行
3.税务总局发布《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4. 税务总局明确8个营改增征管口径问题,5月1日起施行
5.  5月1日起,被执行人隐匿审计资料人民法院可依法搜查
6.新出的财税法规
(1)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3号
(2)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9号
(3)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 35号
(4)关于继续执行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6号
说明,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5月起开始实施的财税新规定有哪些

2. 【工商注册】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原则。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3月1日起,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解读操作细节及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对外发布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通知近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指导内部审计实践,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制定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税务总局对《管理办法》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指标和[KEY_14]》中部分[KEY_14]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制发本公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在北京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中国现行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度,是由证券法确立的。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3. 工商注册: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原则。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3月1日起,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解读操作细节及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对外发布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通知近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指导内部审计实践,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制定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税务总局对《管理办法》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指标和[KEY_14]》中部分[KEY_14]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制发本公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在北京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中国现行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度,是由证券法确立的。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工商注册: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4. 公司注册: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原则。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3月1日起,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解读操作细节及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对外发布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通知近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指导内部审计实践,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制定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税务总局对《管理办法》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指标和[KEY_14]》中部分[KEY_14]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制发本公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在北京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中国现行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度,是由证券法确立的。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5. 【公司注册】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原则。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3月1日起,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解读操作细节及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对外发布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通知近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指导内部审计实践,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制定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税务总局对《管理办法》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指标和[KEY_14]》中部分[KEY_14]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制发本公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在北京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中国现行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度,是由证券法确立的。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公司注册】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6. 【注册公司】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原则。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3月1日起,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解读操作细节及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对外发布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通知近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指导内部审计实践,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制定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税务总局对《管理办法》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指标和[KEY_14]》中部分[KEY_14]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制发本公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在北京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中国现行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度,是由证券法确立的。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7. 注册公司: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同时,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因企制宜,多措并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总体原则。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3月1日起,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详细解读操作细节及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对外发布通知,为摸清散布在全国上百万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家底”,将于2016年1至10月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此次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通知近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档案工作》两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指导内部审计实践,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制定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要求,税务总局对《管理办法》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指标和[KEY_14]》中部分[KEY_14]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制发本公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在北京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中国现行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度,是由证券法确立的。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6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根据国内生产满足需求情况,2016年将对自动络筒机等部分商品关税进行相应调整。同时,2016年还将取消磷酸、氨和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注册公司:2016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

8. 12月,哪些财税新规实施

12月开始实施的那些财税新规
2016-12-03 | 来源:网络

12月又一批财税新规开始实施,作为每月办税的一个重要参考资料,小编建议你收藏哦~

一、12月起“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明确从2016年12月1日起,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发布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号),主要明确了对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征管事项。

二、12月1日起C级纳税人无需增值税发票认证
为强化纳税服务、努力为纳税人带来流程更优、环节更简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公告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三、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明确将从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通过“两证整合”实现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

四、增值税发票使用按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明确税务总局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五、重点税源企业预缴所得税要附报会计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附报本级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附报的其他纳税资料,而境外成员企业可暂不附报。

六、12月1日起申请预约定价安排要按新规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预约定价申请门槛、定价谈签程序等内容。预约定价安排对企业至关重要,它是预先解决税务争议提高税收确定性的有效途径之一,特别是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能够预先解决不同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税收争议,从而有效避免双重征税。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件印发)第六章同时废止。该公告施行前税务机关未接受正式申请的预约定价安排,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七、12月1日起广东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日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公告要求,纳税人在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广东省国税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该措施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经济、规范的办税服务。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八、福建12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实名办税
日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公告通知办税人员首次进行现场实名信息采集时,如果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如果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如果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厦门)范围内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