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2024-05-15 20:01

1. 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住房公积金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住房公积金办理的地点在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可以办理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等。
2、住房公积金可以有自己办理,也可以由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具体流程如下:单位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
单位指导职工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签名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将职工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收齐后,交回所属管理部。
管理部给单位打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确认表》及不可制卡人员清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分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2. 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3. 现在住房公积金在哪儿办理

公积金一般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现在住房公积金在哪儿办理

4. 住房公积金到哪里办理

住房公积金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 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办理的地点在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可以办理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1、一般会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6. 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办理地点:办理公积金贷款在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有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铁路、煤炭等)。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证件:需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发票。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7. 在哪里办住房公积金

一、在哪里办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步骤个人住房公积金无法办理需要通过用人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在哪里办住房公积金

8. 住房公积金到哪里去办

住房公积金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一、办理公积金开户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公积金开户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需要带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公积金如何取出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的,由本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应持提取证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提取或者不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提取的,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