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05-13 14:37

1.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国家新战略的实施,为推动航运市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空间。在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通过地方立法提供法制保障,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且迫切。
6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具体包含总则、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航运服务体系、航运科技创新和航运营商环境建设等内容。
(一)关于总体目标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条例以国发〔2009〕19号文件规定的阶段性总体目标为基础,同时兼顾长远发展需要,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作了明确:“本市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上海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水运、空运等各类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二)关于建设推进机制
为了统筹协调本市各方面力量,形成建设推进工作的合力,条例作了三个层次的规定:
一是明确市政府在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本市与国家部委以及其他省市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机制;
二是明确设立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
三是明确了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人民政府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

(三)关于航运发展扶持政策
为了加大对航运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吸引各类航运要素高度集聚上海,条例提出设立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航运枢纽港建设和促进航运功能性机构集聚。同时,建立航运机构设立和发展的支持制度,明确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符合地区总部认定条件的,市、区县政府可以给予资助。对航运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区县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四)关于海运领域创新措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重大契机。为推动以自贸区为平台的航运制度创新,条例作了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统筹推进中转业务发展;
二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展沿海捎带业务;
三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五)关于邮轮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条例规定了五个方面措施:
一是制定上海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相应的推进措施和配套政策;
二是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对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作出规范;
四是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推进邮轮船舶供应服务便利化,加快邮轮相关服务贸易发展;
五是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

(六)关于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为把上海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条例对航线网络、货运物流、通用航空、空港服务等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其中,对航线网络这一核心要素,条例作了两方面的规定:
一是支持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立足全国、辐射全球的枢纽航线网络;
二是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优化调整本市空域结构,提升枢纽空域容量,合理分配航权和新增航班时刻资源,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衔接性和枢纽航班密度。
(七)关于航运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推进航运科技创新发展,条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支持高水平航运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通过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航运科技水平;
二是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航运装备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重大新产品的研发;
三是支持各类航运科技创新成果率先在本市推广实施;
四是支持与航运相关的电子商务、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关联产业的发展;
五是鼓励航运相关企业逐步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服务、管理各环节的融合,构建智慧航运服务体系;
六是鼓励航运相关企业加强节能环保工作,促进绿色发展。
(八)关于航运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建立并公布航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是支持国家驻沪机构在上海口岸实施监管制度创新;
三是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完善航运优秀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
五是完善航运法律服务体系;
六是加大航运文化培育力度。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2. 如何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1、科创中心“14+8”重大方向: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第20条“实施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布局一批重大基础工程。服务国家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重点推进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大飞机、北斗导航、高端处理器芯片、集成电路制造及配套装备材料、先进传感器及物联网、智能电网、智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深远海洋工程装备、原创新药与高端医疗装备、精准医疗、大数据及云计算等一批重大产业创新战略项目建设。把握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积极推进脑科学与人工智能、干细胞与组织功能修复、国际人类表型组、材料基因组、新一代核能、量子通信、拟态安全、深海科学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前沿布局”。
2、上海《十三五科辅禒滇溉鄄防殿狮东饯技创新规划》提出了“追求卓越创新、建设国家科技中心”的目标,分四个主题执行:“促进战略方向重大突破、促进科学研究自由探索、集聚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世界级设施与机构”,在“主题一”中提出了7个重大战略方向: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国际人类表型组、干细胞与组织功能修复、纳米科学与微纳制造、材料基因组、合成科学与生物创制、量子材料与量子通信。

3. 为何上海推进科技创新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吴强在致辞中提出将上海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医疗创新高地?

12月6日,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召开第11次全体会议,总结今年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情况,研究推动上海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共同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应勇指出,明年将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本框架形成的一年。要坚定目标,坚持不懈,全力推进,更好地发挥创新辐射示范的引领作用。生物医药产业是上海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我们要巩固优势,走在前列,加快上海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生物医药产业,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通汇报了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今年的工作进展和2020年的重点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了促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和生物医学产业发展的努力。张江复旦国际创新中心、复旦大学国家集成电路生产教学集成创新平台、上海交通大学张江科技园、同济大学国家干细胞转化资源库揭牌。
应勇指出,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研中心的建设。今年以来,总体进展良好,资源规划能力不断增强,优质创新资源加快聚集,创新链与产业链整合加快,创新创业生态加快优化。上海市人大正在积极推进立法。
明年,我们将着力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源的功能,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我们要把重点放在重点领域,继续把重点放在张江,以张江国家综合科学中心为依托,打造创新政策的战略高地。重点关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
突出重点,加强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三大任务一个平台”的主导作用,规划未来五年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物医药产业是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进攻方向,希望在国家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推动上海在生物医药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临床医学研究、创新龙头企业培育、产业生态环境优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为何上海推进科技创新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吴强在致辞中提出将上海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医疗创新高地?

4. 上海计划在哪一年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

到2030年,要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
上海2015年正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意见》提出“两步走”规划,第一步到2020年前,要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体系;第二步到2030年,要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创新驱动发展新路。

扩展资料:
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核心要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破解影响科技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制度性障碍;关键要从政府自身改革做起,下决心简政放权,坚决改革政府条块分割、分钱分物的管理体制。
《意见》针对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破产学研用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先要有好的环境。《意见》提出了着力破解制约创新环境建设的4个难题:创新成果转化难、创新企业融资难、草根创业难、知识产权保护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

5.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内容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市委“推进科技创新,增强发展能力“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上海产业综合竞争力,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性(一)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后劲的需要(二)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当前,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已进入新型产业体系的构建阶段,产业结构趋向高度化。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上海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从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转变为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从传统制造业生产转变为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支柱产业、装备产业、战略产业发展的重点突破。(三)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要求上海构筑更加高端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形成与国际大都市和建设“两个中心“相适应的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和高集聚度的现代产业体系,以适应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战略需要,是加快上海城市功能和产业转型的迫切要求。当前,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因素。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市场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使上海产业发展的压力增大。二是土地、能源等资源环境要素对产业发展的约束不断增加。产业调整成本不断上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面临瓶颈制约。三是产业资本集聚能力不强。上海在新能源、航天航空、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优势,但由于缺少外部资本有效投入而未能同步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四是核心企业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企业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系统集成能力,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链衔接能力还较薄弱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上海要抓住当前重要的发展机遇,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上海产业基础雄厚、科技资源密集、综合实力领先、要素流动迅捷等优势,通过创新突破和资本集聚,集中发展代表全球产业发展方向和体现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集聚、规模扩展和能级提升。二、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本思路、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基本思路一是服从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重大专项,主动衔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二是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方向;三是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制高点;四是立足上海产业、金融、科技、人才等综合优势,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推动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增强产业持续发展能力。(二)主要原则1.立足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竞争力。以技术进步为主线,以企业为载体,以产业化为抓手,通过开放式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着力推动“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在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努力把握行业发展先机;在保持技术进步与国际同步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产业发展后劲。2.集聚优势条件,抢占行业制高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紧瞄准行业高端,集聚优势条件重点攻坚。充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构建产业链的创新模式,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中心,带动产业链上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实现产业化关键瓶颈的持续突破。3.明确责任主体,聚焦重点突破口。坚持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作用,明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进度落实。4.强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集约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信息产业,积极培育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为基础的高新技术服务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等传统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总体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能够缩小与发达国家制造业水平差距、对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聚焦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九个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集聚创新资源,突出技术进步,攻克关键瓶颈,夯实产业基础,完善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体的发展团队。调整结构。到2012年,重点领域通过打造自主品牌,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技术引领;通过提高核心设备制造环节的集聚度,实现系统引领;通过融合发展总集成、研发设计等,实现价值链引领。发展增量。到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总产值达到11000亿元,比2008年增加4500亿元左右。带动效应。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保持国内领先,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高端产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衔接较为完善,实现重点产业的集约化发展。三、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根据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要求,参照《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的内容,依据上海现有的产业基础、科研技术水平和人才支撑条件,确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九个重点领域,即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一)新能源。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实现2MW陆上风电机组规模化生产和3.6MW海上风电机组的产业化,加快风电发电机、主控制器及系统等关键部件国产化,推进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建设及相关装备产业化,推进IGCC有关装备研制及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薄膜太阳能电池及关键生产设备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闵行等区域。(二)民用航空制造业。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形成大型客机的总装和研发基地、ARJ21-700支线飞机30架批产、商用飞机发动机研发中心和航电系统集成产业化。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大型客机总装和研发基地、商用飞机发动机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闵行、宝山等区域。(三)先进重大装备。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200亿元。重点聚焦核电、火电、特高压输变电、轨道交通装备、自动控制系统等,实现关键核岛主设备国产化配套,提升大型锻件产品的极端制造能力,发展60-120万千瓦清洁高效火电设备系列,实现轨道交通车辆及自动控制系统国产化。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百万千瓦等级核电关键设备及部件产业化、大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系列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闵行、松江等区域。(四)生物医药。到2012年,生物医药制造业总产值达到850亿元,服务外包收入达到150亿元,医药商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在高端化学原料药制造领域取得突破,加快开发中药及天然提取物,重点突破生物诊断试剂、疫苗及抗体类药物的产业化,着力发展数字化高端医疗设备。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精密医疗器械和检测系统仪器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徐汇、奉贤等区域。(五)电子信息制造业。到2012年,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重点推进12英寸65nm以下芯片生产线建设,实现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平板显示、汽车电子等芯片的国产化,加快集成电路制造、测试装备产业化,推进TFT-LCD高世代生产线、OLED中试线及配套产业建设,发展大功率LED封装器件及产品产业化。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4.5代OLED中试线建设、数字电视芯片套片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徐汇、闵行等区域。(六)新能源汽车。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900亿元。加快推进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客车产业化,提升驱动电机、动力电池及其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配套能力,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汽车电子系统集成能力。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自主品牌混合动力轿车、客车和动力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嘉定、金山等区域。(七)海洋工程装备。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重点提升浮式生产储油船(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等研制能力,加快海洋钻探设备、油处理模块的研制,提升港口装卸运输设备等级,实现船用通讯、导航、控制电子设备等船舶电子的突破。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自升式、半潜式钻井平台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长兴岛等区域。(八)新材料。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重点推进高性能碳纤维、耐高温纤维等生产线建设,实现高温合金、钛合金材料产业化,推进生物相容材料及终端产品产业化,加快环保节能材料与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化及其推广应用。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1500吨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建设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金山、奉贤、宝山等区域。(九)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3600亿元。重点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和大型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发展TD-SCDMA、TD-LTE等移动通信技术,推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互动娱乐、金融服务和在线视听等数字内容服务产业。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基础软件产品研发、TD-SCDMA增强技术基带芯片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徐汇等区域。四、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具体措施(一)建立推进工作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口联系部分重点项目。成立上海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上海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协调推进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九个重点领域中,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八个领域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为主负责推进;生物医药领域由市科委为主负责推进。有关委办局、区县政府、开发区共同做好推进工作。(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由中央企业、地方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实施主体需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人。对实施主体提出的政策需求以及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由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小组予以协调。(三)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平台。组建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作为市政府面向全社会服务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平台,具体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项目受理、技术服务、配套对接、平台聚焦、绩效评估等工作。(四)优先落实支持政策。将本市出台的财税、规划、土地、人才、科技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九个重点领域优先落实,对项目实施主体和配套单位倾斜,给予优先支持。(五)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市政府设立100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按照《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鼓励金融资本与重点产业发展对接,鼓励社会资本的积极投入。(六)推动产业链配套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对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定期向中小企业发布需求信息、召开对接会议等。围绕项目实施主体,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形成专业化配套。(七)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制定和完善适应九个重点领域产业特点、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动态跟踪国内外各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趋势,了解和把握技术动态。分领域、分专业建立专家库。(八)推进产学研合作。支持在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中开展产学研用的融合,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企业建立若干产学研示范基地,每年由高新技术产业化承担主体企业发布产学研合作攻关需求,分领域召开产学研合作对接会。鼓励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向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倾斜。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内容

6. 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国家战略,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贸易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市按照国家部署,尊重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市场体系完备、贸易主体集聚、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市场环境公平有序,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规划,加强对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的领导,深化与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部市合作机制。

  本市设立的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阶段性目标和各项措施。

  市商务、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税务、建设交通、规划国土、工商、质量技监、人力资源、金融服务、口岸服务、合作交流等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具体落实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第五条 本市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国内其他地区在贸易领域的合作交流,完善与长三角地区的经贸合作联动机制。

  本市加强与其他国际贸易中心城市的交流,鼓励贸易企业、贸易促进机构、投资促进机构、贸易研究机构等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其在境外设立贸易营销、促进、研究等机构。第六条 本市优化完善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支持贸易平台建设、贸易环境营造和改善、贸易机构引进、贸易促进活动等,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第二章 市场体系建设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企业优化货物进出口贸易结构,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上海口岸的集散作用,推动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发展,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支持进出口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建立国别进口商品中心,促进进口商品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支持发展各类外贸转型基地。第八条 市商务、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工商、金融服务、质量技监等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规范和扶持建设具有集聚效应和交易规模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实现重点大宗商品领域的信息、定价、交易、结算功能,并完善物流、金融、信息、技术等服务。

  市商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企业等编制发布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大宗商品领域的价格指数、景气指数和风险指数。第九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发布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对列入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的服务贸易经营者和项目予以支持。

  市统计、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服务贸易统计指标和体系,完善统计调查办法。市商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服务贸易综合评估、分析,向社会发布评估分析报告。第十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利用现有国际国内资源,推动建立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技术进出口交易平台,实现信息集聚、资源协调整合、技术贸易促进等功能。

  市商务部门应当支持技术进出口促进机构制定交易规则、标准和措施,推动技术进出口集中交易。第十一条 市商务、规划国土、经济信息化、工商、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商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统筹发展中心城区商业、新城和郊区商业、社区商业,重点建设地标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促进大众消费和高端消费、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共同发展。

  市人民政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探索实施离境退税政策,选点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店。第十二条 本市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发展,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推进电子商务与信息、金融、物流等融合发展,推广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发展自营、第三方、专业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规范经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市商务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探索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进出口报关报检、结汇、跨境结算、退税等问题,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7. 五个中心建设是指什么

五个中心建设是指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还有全球科创中心建设。
根据相关规划,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四大中心”,加上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上海将建设“五大中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五个中心”建设的最新表态颇具亮点,相关目标任务一一呈现。
全球科创中心建设:2020年,上海将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制定实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方案。为此,上海将加快组建国家实验室,全面启动张江科学城第二轮82个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基础框架。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全面实施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上海方案”,集聚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快形成一批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功能型研发转化平台。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临港、松江G60科创走廊等区域创新发展能级。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五个中心建设是指什么

8. 上海改革职称制度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解决当前职称制度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最大限度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本市“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提供坚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改革将惠及本市270多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涉及多项领域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突出以用为本 分类制定评价标准
改革突出“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力求解决职称评和聘“两张皮”的现象,把品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根据不同系列的特点,完善学历、经历、论文、外语等基本条件,转变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现象。加大工作业绩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注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合理设置学术技术专业水平条件,转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课题的现象;
推行代表作制度,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长期在艰苦地区和远郊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进一步落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或者由职称评审机构纳入评价要素。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丰富评价方式 畅通6类人才职称通道
划重点!
——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在部分领域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

——进一步扩大面试答辩的范围和领域
——鼓励采用考试考核、考评结合、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量化赋分等多种评价方式
——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进一步关注、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问题
尤其对于以下6类人才,进一步打通职称通道: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探索新兴领域评价试点 完善9个系列正高级层级
积极探索新兴职业职称试点,如网络文学、社会工作、医学工程、景观造型设计等职称评价。

另外,本市还将稳步推行以下9个系列正高级职称评聘: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对已开展评价试点的工程、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和方式。对已制定评价试点方案的工艺美术系列、中专技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今年启动首次评价工作。
推进4大重点领域职称改革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科技创新
服务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开发、基础研究等职称分类评价,以业绩、贡献、成果为评价重点,进一步鼓励创新创业以及创意创造。让创新创造成果突出的科技人才“名利双收”,释放制度红利。

经济和城乡建设
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城乡发展需要,完善工业、建设、经济等领域职称评审服务和评价标准,适应以互联网+为特色的新科技、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需要。
宣传文化
围绕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适应新媒体创新发展需要,调整完善新闻出版、艺术群文、社科研究职称评价办法,探索网络文学、现代影视创作等人才专业水平评价办法,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
社会事业
围绕“双一流”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围绕健康城市建设目标,完善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六位一体”业绩评价办法。推进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司法矫正、卫生服务等社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
上海职称制度“放大招”:惠及270多万专技人才

放
——继续下放职称评审权。将评审工作稳步下放到有条件的用人主体、行业组织等,引导建立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共同参与的评审委员会。
管
——建立本市职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重要措施和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行业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职称改革工作中的不同作用。
服
——建立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人社”,健全职称信息服务、申报服务、评审服务等各项服务功能,让信息多跑路、让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