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学生贵重物品保管的写法?正式点的,越详细越好!

2024-05-12 07:53

1. 学校关于学生贵重物品保管的写法?正式点的,越详细越好!

  下面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用。


  贵重物品管理办法


  一、拥有贵重物品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管理责任人,保管、使用贵重物品的人员是安全责任人。保管部门贵重物品发生被盗、丢失、损坏,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承担领导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安全责任人要承担物品的经济赔偿或免于赔偿。

  二、拥有贵重物品的部门负责人要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物、办好自己的事”,对使用和保管贵重物品的责任人要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经常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学院贵重物品不被盗、不丢失、不损坏。

  三、全院师生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树立长期防范思想,做好平时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人走锁门关窗,随身使用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随身保管,放有贵重物品的房间钥匙仅限本室人员使用,不许转借给他人,不许学生单独在办公室或实验室内。

  四、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要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门窗、锁、铁护拦有损坏现象,及时写出请修报告。后勤管理部门接到请修报告后要立即安排人员修复,不得拖延、推诿、扯皮。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反映不及时是部门人员的责任,门、窗、锁等修复不及时要追究后勤的责任。值班干部要认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督促解决。

  五、保卫处要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各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若工作不到位,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保卫部门要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使用临时工的部门要加强对临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划定临时工的工作区域及活动范围,严禁临时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办公室、实验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内。发现临时工无故到各楼逗留、闲逛,使用临时工的部门负责人要负管理责任。

  七、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严格贵重物品的保管、登记、交接、使用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XX大学学生宿舍贵重物品保管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生的切身利益,防止贵重物品的被盗和丢失,凡在XX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的全日制学生因实习、出差、旅游、交流等需存放贵重物品的,本人提出申请后,经院(部、所)分管书记同意、备案,到各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办理物品保管手续。

  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免费为学生保管物品。

  2、被保人应说明保管物品的性质并填写有关材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

  3、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保管物品当场进行验收,并贴上封条,出具入库单。对于不适合存放的物品保管人有权拒绝保管。

  4、被保管人凭入库单和有效证件提取存放物品。

  5、被保管人提取物品时需当面验收存放物品。

  6、保管期满,被保管人应及时提取被保管的物品。逾期不提取的,可收取每天五元的保管费。

  7、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保管物品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保管期限造成物品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本办法解释权归XX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一些涉及费用的地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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