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金会是干嘛的

2024-05-15 15:08

1. 学校基金会是干嘛的

学校基金会是为大学持续地注入发展所需的资金。
自现代大学诞生起,资金就是难题。大学的办学成本不断增加,尤其是对有着办学雄心和长远目标的大学来说,单独依靠某一项或几项收入来平衡办学成本,既不可取,也不可靠。现代大学要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寻求更大范围的支持者。

正基于此,建立和发展基金会成为当前高校多方筹集社会资金、化解财政难题的重要平台,也是其走出“少钱少干、没钱不干”财政模式,优化资金来源结构的重要抓手。在我国,与其他公益性基金会相比,大学基金会理应交出更加出色的成绩单。这不仅是因为它可以借力高校的社会地位和影响,而且还因为它掌握着丰富、优质的校友资源。

但遗憾的是,综观我国400多家大学基金会,虽初具模样,但普遍羸弱,其中一些甚至难以保障自身生存,大的作为更是无从谈起。来自基金会的资金不仅是大学“最好用的一笔钱”,其筹资数额及年度增加额的多少也是大学办学质量、社会影响力的一个生动注脚。从国内大学基金会的情况来看,聚财能力大都差强,筹资范围窄且多来自于校友,筹资形式仅为货币资产。

学校基金会是干嘛的

2. 学校基金是什么

分类:  教育/科学 >> 科学技术 
   问题描述: 
  
 我看美国很多大学都把学校基金有多少作为一项指标来评价一个大学,我想知道的是学校基金到底是什么?是捐赠的钱作为不动产放在那里,只用利息来作为奖励的?
 
   解析: 
  
 一、学校基金的来源
 
  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要在原有收入的基础上,主动承担并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科研任务以及不增加国家财政开支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依靠广大教职工艰苦创业,广开财源,增收节支,逐步发展。学校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实现的纯利润(具体核算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所得科研成果转让或利润分成及出售科研产品、提供科技劳务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差旅、资料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三)实验室、计算机和仪器设备对校外开放服务和实验室对外销售产品的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四)接受校外单位委托实验、检验、化验、解剖、设计、打样、复制、绘图、翻译和艺术院校对外演出等收入,扣除原材料、水电、场租等有关费用后所得的净收入。
 
  (五)学校招待所、汽车、轮船(渔轮)、放电影、绿化、冰场、游泳池、出售零星废品等收入,抵冲各该项事业支出后的净收入。
 
  上述各项收入,要认真进行经济核算,防止毛估冒提,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划清预算内和预算外收支的界限,不得以任何方式把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凡按财政制度规定应作为专项使用的各种资金,应交国家财政的预算收入,代管经费,其他往来款项以及应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均不得纳入“学校基金”。
 
  试行本办法以前历年结存的上述收入,除了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外,其余可纳入学校基金,主要用于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发展生产。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适当用于集体福利事业,但不得用以发放奖金。
 
  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要内外有别,合理定价,合理收费。凡是国家有统一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应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在略低于社会上同类产品价格或同行业收费标准的原则下,合理定价收费,不准任意抬高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外服务、加工项目,可酌收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二、学校基金的使用
 
  学校基金,原则上应当分别用于教学、科研,发展生产,教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和个人奖励等四个方面。
 
  教学、科研部分:主要用于改善学校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包括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开支。
 
  发展生产部分:主要用于充实、更新校办工厂(车间)、农(林、牧)场的生产设备,新产品试制,技术改造措施,增补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新建、扩建生产用房。
 
  集体生活福利部分:主要用于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和文化生活设施。
 
  列为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要纳入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奖励部分:主要用于奖励完成各项任务中劳动好、工作好、贡献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学校基金,主要应用于改善教学、科研物质条件和发展学校生产。具体分配使用比例,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下,由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原则上用于教学、科研和发展生产部分不低于60%;用于集体生活福利和奖励部分不高于40%。根据“预算包干”办法从节支中提取的奖励金,可与学校基金中的奖励部分合并使用。学校基金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经校(院)长批准后使用。
 
  鉴于各高等学校的现有条件差异较大,收入来源悬殊,为了帮助和扶持一些院校建立基金,可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在所属院校基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5%范围内),用以调剂解决那些完成任务较好而收入来源少的院校发展生产资金和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个人奖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