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考虑递延所得税么

2024-05-18 10:26

1. 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考虑递延所得税么

递延所得税也是资产或负债,当然应当计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内。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时,为调整核算差异,可以账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帐,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
按这种核算方式,合营企业需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来进行核算,在时间差额完全自行消失以后,本科目的余额也将为零。

扩展资料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
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递延所得税

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考虑递延所得税么

2. 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考虑递延所得税么

1.
递延所得税也是资产或负债,当然应当计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内。如果你说的是因为免税合并中,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话,理由如下:
因为这是一项免税合并,因此并不会改变被投资单位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因此尽管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公允价值列示(因为讨论商誉,这里仅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是将资产和负债由账面调整到公允后,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这部分应当确认所得税的影响。
2.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资产仍以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列示,不存在账面和公允的问题),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需要考虑。虽然税法不确认应收账款的预提减值,但是因为子公司也据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因此在应收账款评估增值时也应当考虑账面和公允的差值。如果不考虑原来的坏账准备,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由计税基础和不考虑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间差额计算出的递延所得税金额将不正确。

3. 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考虑递延所得税么

递延所得税也是资产或负债,当然应当计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内。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时,为调整核算差异,可以账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帐,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
按这种核算方式,合营企业需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来进行核算,在时间差额完全自行消失以后,本科目的余额也将为零。

扩展资料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
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递延所得税

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考虑递延所得税么

4. 企业合并中,在计算商誉时,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什么要加上或减去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递延

递延所得税也是资产或负债,当然应当计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内。如果你说的是因为免税合并中,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话,理由如下:
因为这是一项免税合并,因此并不会改变被投资单位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因此尽管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公允价值列示(因为讨论商誉,这里仅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是将资产和负债由账面调整到公允后,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这部分应当确认所得税的影响。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资产仍以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列示,不存在账面和公允的问题),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需要考虑。虽然税法不确认应收账款的预提减值,但是因为子公司也据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因此在应收账款评估增值时也应当考虑账面和公允的差值。如果不考虑原来的坏账准备,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由计税基础和不考虑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间差额计算出的递延所得税金额将不正确。

5. 为什么说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

负债账面价值是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时经济利益流出,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在扣除税法规定未来期间允许税前扣除金额之后差额。
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金额(与负债相关费用支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金额)。
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意味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为负数,及应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基础上调增,增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
参考:注册会计师教材

为什么说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

6. 请教一题:合并报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问题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损益。不考虑增值税
子公司出售资产确认收入2000,成本1760(存货减少)
母公司确认固定资产2008,当年计提折旧9个月376.5
工作底稿中调整业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管理费用 8(已算入固定资产成本,在个别报表中分期入折旧应该不确认所得税递延资产)
       存货 1760
   贷:固定资产 2008
        主营业务成本 1760
这样所有科目都以冲销回未发生业务前
这样就是多提了折旧9个月影响所得税数额为376.5*25%=94.125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 94.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94.125
这是我学过的以个人理解做出来的,参考一下

7. 合并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怎么理解

如果不考虑跌价准备,合并情况下,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是200,计税基础是300,存在可抵扣差异100万元。

但由于在子公司发生了跌价,已经确认了6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那么合并报表中实际只需要再确认100-60=4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可,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10万元。
因而答案应该是ABD。

合并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怎么理解

8. 如何理解: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因为伴随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股权备查簿中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因持续计算而形成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进而导致暂时性差异也会不断发生改变。
在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应予转回的数额后,就可以编制此类调整分录,通常所涉及的调整项目包括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
2、因为这笔分录是针对2012年的,现在是编制2013年度合并报表,可以这么理解2012年的费用类已经全部结转、本年利润也结转未分配利润,所以要对2012年报表的调整只能通过“年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因为2012年还没卖出(在财务报表上一直存在,就必须要抵消),所以在对存货的原价进行了抵消就会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有一个抵消分录与正式会计分录是不一样的,抵消分录不在正式报表中体现,仅仅是为了编制合并报表。

扩展资料
合并报表中存货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会计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税务方面,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行税法要求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需要征税,不得合并纳税。而从集团公司角度看,存货内部交易是把存货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若未对外销售,集团公司整体不会出现增值,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抵消内部未实现销售损益。
按照有关规定,合并报表中没有售出的存货形成的内部销售利润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对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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