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性股利的什么是清算性股利

2024-05-17 06:48

1. 清算性股利的什么是清算性股利

对于投资公司而言.清算性股利实质上不是投资报酬,而是一种投资偿还,应冲减长期投资,而不确认投资收益。清算性股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清算性股利是指被投资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大于其在接受投资以后所实现的累积净利润;狭义的清算性股利是指被投资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超过收买股份之日起的累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之和。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广义的清算性股利核算方法,而西方采用的是狭义的清算性股利核算方法。

清算性股利的什么是清算性股利

2. 清算性股利的清算性股利的判断技巧

在企业股权投资中,对于应收股利,需要判断是投资收益性股利还是清算性股利,从而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不论是短期股权投资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凡是听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即应作为清算性股利,视作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否则,即是投资收益性质的股利,应计入投资收益。这样才符合收益确认的要求。听以,对于短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应收股利,根据实际情况,均属于清算性股利,现在均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过去则是作投资收益。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应收股利,在成本法核算下,明确规定应判断是清算性股利还是投资收益性股利。在权益法下,由于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能够客观、完整地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从而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必然使其净资产减少,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对于这种股利,表面上看是清算性股利,实际上结合投资收益确认时的核算看,是投资收益性质。当然,如果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后产生累积净利润,超过部分依然应属于清算性股利,但并不引起核算方法的改变。这样,实际上只有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才需要判断应收股利是清算性股利还是投资收益性股利。在成本法下,对于应收股利性质的判断,现行的做法是将其分为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两种情况,通过计算来判断:这种计算方法,虽然准确,符合清算性股利的确认要求,但计算公式不易理解,显得较为复杂。实际上,根据清算性股利的要求,可将其判断技巧归纳为:凡是有投资后利润作保证的是投资收益性股利,没有投资后利润作保证的是清算性股利。在使用时,要将投资企业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投资企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本次利润分配前累积的投资后净利润未分配额对比,若前者小于后者.即是收益性股利,若前者大干后者,差额部分即是清算性股利。也就是说,即使本期昕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本期净利润,但只要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累积的投资后净利润未分配额,仍然是收益性股利。这可分为两步,先将本期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本期净利润进行比较,若小于后者,是收益性质的股利。在本期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本期净利润的情况下,这个小于部分还要回过头去调整以前确认的清算性股利为收益性股利,因为它使以前没有盈利怍保证的股利现在变得有盈利怍保证了。总之,只有被投资单位盈利了,投资企业才可能产生投资收益,否则得到的应收股利就不是收益性质,而只能作投资成本的收回。假设甲公司1999年1月1日, 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准备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成本110000元,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1999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8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c公司1999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 股本1000000元, 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1999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0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段利300000元。则1999年5月2日,c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对于甲公司是清算性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c公司拥有的未分配利润200000元是甲公司投资前产生的。2000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到底是收益性股利还是清算性股利,需要判断。由于c公司本期净利润为400000元,而本期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只是300000元,听以这个应收股利是有投资后净利润作保证的,甲公司应得到的3000元股利是收益性股利。且本期股利分配后c公司依然存有本期未分配的 争利润,金额为400000—300000=100000元。 甲公司而言,以前确认的清算性股利中,现在又有100000x10%的部分有了盈利怍保证,应将这部分转回,作为收益性股利。这样,分为两步进行处理,先确认本期盈利中的投资收益,再确定应转回的清算性股利,既简单,叉明了。若采用公式法,则为: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朱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400000一投资后至上年来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400000)X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10%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一1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300000x10% )一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一10000)=40000元。结果一样,但由于它是采用综合计算的办法,先确定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后确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顺序正好倒过来,使其计算公式中包含的内容、项目过多,显得复杂得多。

3. 清算性股利的清算性股利的帐务处理

以上述A公司的资料为例分别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加以说明:成本法下的有兰帐务处理:1994年借:银行存款50贷:投资收益501995年借:银行存教50贷:投资收益501996年借:银行存款100贷:投资收益 75长期投资 25权益法下无需对清算性股利进行专门的帐务处理.只需接权益法的核算方法进行校算,即可反映清算性股利的内容。1994年借:长期投资 100贷:投资收益 100借:银行存款 50贷:长期投资 501995年借:长期投资 25贷:投资收益 25借:银行存款 50贷:长期投赞 501996年借:长期投资 50贷:投资收益 50借:银行存款 100贷:长期投资 100成本法下清算性股利使长期投资减少25万,权益法处理的结果也使长期投资减少25万(1994年100万一50万+1995年25万一50万+1996年50万一100万)

清算性股利的清算性股利的帐务处理

4. 清算股利的正式定义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累积净利润的部分,即应作为清算性股利,视作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否则,作为投资收益性质的股利,应计入投资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沿用了旧《企业会计准则》对清算性股利的会计处理,将其作为一种对投资单位的资本返还,而非投资报酬。对清算性股利以后各年度投资收益的确认,新旧准则都有一个相对复杂的计算公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或本期末)止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清算性股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历史性的“变革”,大大简化了清算性股利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即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即准则解释第3号不再区分是否为清算性股利,而是一律将其作为投资收益性质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