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制度的特点

2024-05-09 19:37

1. 股票期权制度的特点

(一)、使企业能够不断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
为了吸引、留住优秀人才,许多高科技公司都向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优厚的薪酬。而对于高层管理人员来说,股权的吸引力远大于现金报酬,现在股票期权已经成为高科技行业中一个吸引人才的重要砝码。通过股票期权制度,优秀人才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回报。同时,由于股票期权制度具有延期支付的特点,如果管理人员在合同期满之前离开公司,他就会丧失本来可以获得的期权,这样就加大了管理人员离职的机会成本。
(二)、股票期权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能使公司在不支付资金情况下实现对人才的激励。
在股票期权制度下,企业授予管理人员的仅仅是一个期权,是不确定的预期收入,它的价值只有在管理人员经过若干年的奋斗,使公司经营业绩上升和股票市价上涨后才能真正体现出来,这种收入是在市场中实现的。公司始终没有现金流出。如果以增发新股的形式实施股票期权制度,公司的资本金还会增加。同时,经理人员在取得股票期权后,会比较容易接受相对较低的基本工资和奖金。这一点对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公司来说尤其重要。
(三)、股票期权制度可以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
所谓代理成本主要是指由于经营者代替股东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而引起的额外成本。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股东无法知道管理人员是在为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还是已经满足平稳的投资收益率以及缓慢增长的财务指标;股东也无法监督管理人员到底是否将资金用于有益的投资,还是用于能够给他本人带来个人福利的活动。通过股票期权,将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期收益的不确定性联系起来,从而激发管理人员的竞争意识和创造性,无形当中就有可能将代理成本降到尽可能低的标准。
针对我国国有企业中经常出现的“59岁现象”,股票期权制度可以矫正部分国企管理人员的短视心理。在股票期权制度下,管理人员在退休后或离职后仍可以继续拥有公司的期权或股权(只要他没有行使期权或抛售所持股票),会继续享受公司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这样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就会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而不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激励机制下管理者行为的短期性。
(四)、股票期权制度体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价值。
所谓人力资本,是指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健康等的总称,代表人的能力和素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认为,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殊市场合约,在工业化时代,决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导要素是企业拥有的物质资本。所以,在企业中,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就占据着统治地位:出资人的利益高于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利益;企业经营决策的最终决定权也掌握在股东手中。但是作为倡导知识经济的今天,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物质资本的地位相对下降,而人力资本的地位相对上升,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知识、经验、技能,在企业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既然承认人力是一种资本,那么就必须承认劳动者拥有人力资本的产权。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是一种稀缺性资源,传统薪酬制度已不能体现这一稀缺性资源的产权价值。而企业经营者作为这种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在客观上有成为企业所有者的要求,股票期权制度是时代变迁的产物,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说,股票期权制度体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价值。

股票期权制度的特点

2. 实行股票期权制的作用

一提到股票期权制的作用,人们普遍的看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理论上看,股票期权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股东目标函数和经营者目标函数,使二者趋于一致性。股东目标函数和经营者目标函数是不同的,股东追求的是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追求的是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只有将经营者的最大利益和公司股价捆绑在一起形成共同利益和价值偏好,才能做到二者兼容,而股票期权制正是基于这个思路而产生的。
2、股票期权制可以将经营者的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的动力,从而为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稳定的、有效的激励刺激。传统的激励机制往往侧重于考虑公司外部给经营者的压力,但时间一长,经营者便可以通过各种对策来缓解压力。而股票期权制则是将经营者的薪酬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的不确定性联系起来,来激发经营者努力工作和创新精神,以降低代理成本。
3、股票期权制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评价机制,可以更好地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和贡献。有的激励制度虽然可以矫正企业经营者行为、减少其对所有者利益的侵蚀,但对企业家的价值创造和价值体现却重视不够,而股票期权制可以通过股票价格水平的变动和变化轨迹来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可以较好地对企业家的才能进行综合评价和体现企业家的价值创造。
4、股票期权制的实行具有低成本性。因为企业授予经营者的仅仅是一个期权,公司并没有现金流出,能减轻公司日常支付现金的负担,节约大量营运资金,使股东免于直接承受激励成本,有利于公司的财务运作,可以把节省下来的资金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另外低成本性还表现在股票期权制的运行降低了因两权分离带来的代理成本。
5、既能避免公司人才的流失,又能为公司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企业要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如何防止人才的流失,又能有效地吸引人才,也不增加企业的负担,股票期权制可以做到将优秀人才的利益与公司自身利益紧紧捆在一起,既激励又约束。

3. 股票期权制的介绍

所谓股票期权制(Executive Stock Options,也译经营者股票期权或管理层股票期权),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由企业的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或库存在公司中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有些公司采取市场回购的方式买进公司股票)的认股权,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科技骨干或有重大贡献的普通员工,藉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创新精神的一种激励制度。股票期权制规定,上述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期,按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上述人员购买股票时的购买价格与实施购买时股票的市价之间的差距,形成购买者即期权所有者的期权收入,实际上,期权收入也就是认股权的价值。在美国,股票期权制有两种:一种是激励性股票期权,另一种是非法定股票期权。这两种期权授予的对象不同:激励性股票期权一般授予普通员工,用于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成果。美国国内税法规定,个人持有的激励性股票期权最高限额为10万股。这种期权在税收方面有优惠。非法定股票期权主要授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用于调动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在税收方面没有优惠,个人收益不可以从公司所得税税基中扣除,个人收益部分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股票期权虽然同股票的购买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和相同性,但是,股票期权同股票的直接购买或无偿赠与又有许多不同:第一,对于行权人来说,股票期权所带来的收入是一种预期收入,它的价值取决于行权人经营企业的业绩,业绩好,行权人所获得的差价收益大,反之,则小;而直接购买股票或无偿赠与所获得的收益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企业的业绩无关:直接购买股票的收益取决于股市行情;无偿赠与就是赠与收益;第二,股票期权所追求的是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长期激励,同时,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来说,它也包含着一定的经营风险,而直接购买股票和无偿赠与均不具有这些功能和要求。

股票期权制的介绍

4. 实施股票期权需注意的问题

(一)股票期权激励效果与企业经营绩效并非完全正相关
经济学界对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存在较大的分歧。尽管股票期权可以提供优于其他报酬方案的激励,但调查发现经理层只持有企业很少一部分股票,他们的经营表现与个人所得之间的相关性较低。
(二)不可避免地带来经营者的道德风险
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创意之一在于将企业提供的内部激励外部化与市场化,即激励的大小决定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高低。在一个有效性较强的证券市场,其市场评价通常比内部评价更加客观与公正。但市场的有效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经营者为了个人私利而不顾企业长期利益、采取短期财务处理及虚假信息披露等违规手段操纵二级市场价格,导致股票价格严重失真,这就形成了经营者道德风险。
(三)股票期权使收入差距急剧加大
企业的高级管理人个人收入增长过快,与企业内部其他人员的差距迅速地扩大。
(四)会计造假的收益上升
当股票期权成为经理人报酬的主要来源时,经理人自然更为关注公司的股价;当公司股价主要受利润影响时,经理人当然有动力操纵利润,企业利润增加,公司股价提高,执行期权才有利可图,否则期权就只是天上月亮。美国纳斯达克上世纪90年代的火爆与近几年的飞流直下以及安然、世通的倒下都与美国股票期权制度下的经理人造假动力强劲不无关系。
股票期权既有优点也有不足,目前我国股票期权制度正处于起步和试行阶段,而且试点中做法的差别也很大。对于监管者而言,应当在充分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的同时,扬长避短。强化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股票期权及其执行情况如何,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非常重要。目前,我国国内及海外的部分上市公司已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由于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直接影响企业的损益和股东权益,因此其信息在财务报表上的披露以及如何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实施股票期权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期权持有人产生逐利偏好,导致企业利润失真,因此特别要防止利用股票期权操纵会计信息、对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着重进行审计监督。要使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真正有效,不仅要对股票期权制度进行科学的设计,还要真正落实各机构的职责,特别是监督机构对经营者监督的职责。建立防止操纵股价的法律制度,规定以任何方式操纵股价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企业而言,充分认识实施股票期权的机遇与有利条件,改善自身的激励环境,创造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监管者与企业来说,应辩证地看待股票期权制度,不能因噎废食,要一手抓激励,一手抓约束,使股票期权的魅力真正地、健康地展现出来。

5. 期权股票制的目的和好处

一、期权股票制:
股票期权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由企业的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
二、期权股票制产生的目的:
股票期权制,也可称为股票选择权。它的基本含义是,用事先议定的某一时期的股票价格,购买未来某一时期的该种股票--通常,这种股票应该是升值的。举例而言,一位公司经理被公司股东允诺,可以用今年的本公司股票价格(如5美元),购买3年后的股票若干股,那时,每一股股票的价格可能已升至20美元。这样做的好处是,对企业经营者改善经营、增大盈利产生很大的压力和诱惑,他只有努力创新才能使公司股票大幅度增值,公司产力增强了,而他个人得到的利益也通过股票期权实现了。
三、期权股票制的好处:
(1)股票期权具有双重激励作用。首先是薪酬激励。实施股票期权的企业,如果经营有成效,其股票价格就会上涨。这样,企业的核心人才就可以行使股票期权,从中获得可观的收益。其次是所有权激励。当企业的核心人才行使股票期权购买了企业的股票之后,他们就会以所有者的身份,关注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关注企业的发展。因此,经理人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的一种重要激励报酬方式,体现了人力资本在现代企业中控制权与索取权相结合的“激励相容”原则。
(2)股票期权的约束作用。拟行使股票期权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必须高度关注股价的潜在收益及公司业绩,从而致力于企业运行机制的顺利运行。这就相对有效地约束了他们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做到了激励与约束的相对统一。
(3)股票期权的定价作用。人力资本不能像非人力资本那样可以在静态下以货币加以量化,它的价值只能在人力资本的使用过程中通过其绩效的评价加以确定。而股票期权通过股价的波动与企业经营业绩相联,实现了人力资本价值计量的市场化、外部化和客观化,有效地解决了人力资本价值计量的复杂性问题。在资本市场上,各种各样复杂的内生力量相互运动、博弈和共同作用而自发生成的股价信号内在地包含了人力资本的种种特性。人们通过资本市场上买和卖来判断和决定人力资本的价值,通过资本市场上提供的价格信号来预期人力资本的价值,即人们在资本市场上对人力资本“出价”,并最终形成人力资本价格。

期权股票制的目的和好处

6. 股票期权制的介绍

所谓股票期权制(ExecutiveStockOptions,简称ESO),股票期权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由企业的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

7. 股票期权制的股票期权制须解决四大问题

 股票期权制度是西方国家的公司激励经营者及员工为公司长期发展而努力工作的一种薪酬制度。对公司经营者普遍缺乏激励和约束,是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因而我们也需要创造条件,尽快有步骤地推行股票期权制度。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一)对股票期权制度的内容及实施所需条件不了解,存在认识上的盲目性。如不知道可能带来的风险,不知道对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重视建立企业经营者包括考核、薪酬包等在内的基本制度,不了解这些基本制度对实行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制度的重要意义。(二)公司治理不完善,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引入股票期权制度,必然出现经营者为自己定薪定股,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含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突出表现是国有企业老板不到位,没有一个机构承担国有资本经营责任,承担决定有关人事、考核的责权。上市公司经营者多为与控股机构关系密切的内部人,甚至与控股公司负责人是同一个人,只要控股机构同意,上市公司经营者很容易控制公司。这种结构,加上企业未建立严格的审计、考核体系,国有上市公司内部人不合理的自定薪酬股份的可能性很大。私人或非国有法人控制的上市公司,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也有同样的问题。最近已引起各方关注的国有和非国有上市公司被掏空的事件,说明上述担心决非空穴来风。(三)资本市场不健全,有可能因引入股票期权制度出现更多的黑箱操作、幕后交易。我国对幕后交易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尚不健全不严格。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甚至允许回购股票,诱发经营者搞违规的内部交易及和外部人结合操作市场的可能性加大。证券、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职业道德和水准不高,甚至有严重的 做假账问题,不利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全发展,也不利于股票期权制度有效发挥作用。(四)政府直接控制国有企业薪酬的管理体制,不利于企业制定合理的股票期权制度。股票期权形式的薪酬是经营者全面薪酬的一部分,公司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财务承受力、人才市场价格等确定经营者的薪酬总水平和结构。经营者薪酬方案是公司人才战略和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国家审批的办法管理,很难与企业人才战略所要求的薪酬体系协调,会破坏包括长期和短期、股票形式与现金形式的薪酬体系内在的统一性,不利于合理真实地估计公司的完全的薪酬成本。 以国有企业为基础改组改制在境外上市的红筹股和H股公司,要遵守当地资本市场的法规及 监管,因此不存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方面的障碍。这类公司实行股票期权制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股票期权方案合理设计问题、股票期权方案的负责和决定权在谁的问题、与方案实行有关的用汇处理问题。方案设计中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是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和数量问题。授予对象是公司经营层和骨干,还是延伸到普通员工?对各层人授予量的多少及差距如何把握,例如是否原行政级别高的人士就应授予较多股份?本质的问题是按什么原则设计股票期权方案。在香港注册的红筹股公司和其他海外上市公司一般都有由独立董事负责的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出的方案经股东会认可后是否就可以执行,抑或还必须经国内有关部门批准?问题的实质是经营者薪酬到底由谁定,在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是否要直接管上市公司经营者薪酬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个由于我国资本项目下的外汇自由兑换尚未放开带来的问题。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可以用变通办法处理。不过靠个案审批的办法处理效率太低,需要国家明确有关政策和实施规则。 1.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最大障碍是,由于公司治理不健全、证券资本市场监管不到位,一些公司的股价与公司内在价值严重脱节,有些公司经营者与庄家勾结股价经常很不正常的大起大落。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可能带来严重后果:股价不真实使经营者所得的收入远高于其应得收入;经营者为获得股票期权收益,人为炒作股市动机强化。2.需要消除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存在的法律障碍。《公司法》、《证券法》都无公司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规定,还有些条款使股票期权方案根本无法实行。《公司法》方面的突出问题有:规定上市公司经营者在任职期间不能转让股票,使得股票期权方案基本上无法实施;我国法律规定实行实收资本制,使经营者或员工对股票期权机动行权困难,股东会也无法在经营者到底是否会行权不确定的情况下决议公司增资和修改章程,经营者行权后立即到工商部门登记虽可行,但由于持有者行权期未必一致会很麻烦;我国法律禁止公司回购股票,使得公司只能用增资摊薄股本的办法实行股票期权方案。税法的有关规定也不十分明确,存在因按行权净收入一次纳税额很大因而大幅降低激励作用的问题。《证券法》及实施细则也无有关规定。为规避现行法规的限制,我国一些公司实行变相股票奖励或模拟股票期权制度,主要有三种做法:1.母公司对上市子公司的经营者实行根据业绩奖励股票、期股;2.上市子公司经营者在大股东的同意下由公司决定给自己奖励股票或期股;3.上市公司经营者通过对子公司持股、经营者组织公司间接持有上市股份或在子公司获得期股的办法获得股权激励。这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有些公司由于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内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独大问题,采用多种变通形式自定薪酬,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当母公司或大股东与上市子公司经营者都是内部人时进行自我交易或内部利益交换;经营者间接持股或对下持股、领薪,使上市公司股权和治理状况不透明,经营者脱离股东、董事和监事监督;上市公司经营者可以通过关联交易、股市操作等获得隐性收入。此外,国有控股(含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也有和红筹股公司类似的如何合理设计方案、是否要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薪酬方案等问题,还有可否利用国有大股东通过转让减持的国有股票给经营者解决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的问题。 非上市公司有两种情况。一类是有较好成长前景,将来拟上市的公司,这类公司的基本问题与上市公司类似,其特有的问题是,在公司未上市时设计的股票期权方案在公司上市时是否会成为不能上市的法律障碍。另一类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或者也不打算上市的公司,国内这类企业有的也设计了所谓的股票期权方案。

股票期权制的股票期权制须解决四大问题

8. 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内涵与主要特征

股票期权制度,在上市公司中,是指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其中,股票期权,是指公司股东授予经理人员在约定的未来期限内(如10年)以某一预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利。鉴此,股票期权,又称为“经理人员股票期权”(
ExectiveStockOptio,简称ESO)。
从上述定义中可见,股票期权制度的主要特征包括:
第一,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合一。股票期权制度名曰“激励机制”,但由于公司经理人员要获得实际利益必须以实现预定经营目标为前提,所以,这种激励是以约束为前提的。
第二,股票的可流通性。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中,公司经理人员的利益主要来自于股票买卖的差价。其中,行权价的确定、售股价的预期,均以股票市场价格为基本参照对象。如果股票是不可流通的且无法确定何时能够流通,则股票期权制度难以实行。
第三,股东决策。股票期权,在实践中,是股东为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而让渡给后者的一种利益,所以,该制度的决策权在股东会议,而非公司的营运机构(如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或某一股东(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四,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经理人员。公司员工等不属于股票期权制度的激励范畴。
第五,购股选择权。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下,公司经理人员在行权前拥有购股的选择权,即他们既可以实施购股权,也可以放弃购股权,股东不能强制他们购股。
从股票期权制度的这些特征中,可以看出:
第一,股票期权制度不同于经理人员“持股”制度。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经理人员持股,并非来源于“股东为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而实行的制度规定。其中,上市公司经理人员持有的可流通股份,主要来自于“内部职工股”及其送配股;不可流通股则主要来自于个人投资,不属“股票期权”。
第二,股票期权制度不同于经理人员“期股”制度。近两年,一些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在落实股权激励机制的过程中,实行了经理人员的期股制度,并将其与年薪制相挂钩。这种期股,通常属不可流通的股份,经理人员按股票面值购股,同时,在相当多场合,购股款直接从年薪中扣付,带有某种程度的强制性,因此,与激励相比,约束色彩更浓。
第三,股票期权制度不同于“内部职工股”制度。内部职工股,是在企业股份制改制中,通过内部职工投资入股所形成的股份。在前几年的实践中,此类股份与其说是“激励”内部职工的积极性,不如说是期待着通过股票上市交易而给公司职工“谋取福利”(且不说,在内部职工股中还隐藏着种种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