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清算法院是否受理

2024-05-14 15:59

1. 个人合伙清算法院是否受理

针对合伙人们最为头痛的“散伙劫”,《中国合伙企业法》也有多达12条法律条款,列举了合伙企业散伙清算的详细规定和流程,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也将为受困于合伙纠纷的合伙人们带来法制之光。那么,个人合伙能否清算?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一、个人合伙能否清算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伙关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个人合伙中合伙人请求分配合伙利润并不必然以合伙清算完毕为前提。法院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账目材料初步审查合伙盈亏情况,如果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存在合伙利润的,法院应当对该部分合伙利润按照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判决后再发现其他合伙债权债务的,双方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法院完全可以通过证据规则,对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如果证据能够确定部分案件事实,能够确定某一合伙事项存在一定利润,即可据此作出判决。如果判决之后有新的证据表明还存在其他合伙利润的,合伙人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总之,对已经明确的部分合伙利润进行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对账目不清、未经结算的案件一律驳回诉讼请求,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反而不利于合伙人合法利益的保护。
二、个人合伙如何清算      1、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普通清算、特别清算)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      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2、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      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3、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清算事务(由清算人执行)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支付清算费用;      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三、合伙企业清算后的财产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合伙能否清算的相关内容,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该在十五日组织清算组,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个人合伙清算法院是否受理

2.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伙关系,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有高手请附法律条文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伙关系,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伙关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个人合伙中合伙人请求分配合伙利润并不必然以合伙清算完毕为前提。法院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账目材料初步审查合伙盈亏情况,如果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存在合伙利润的,法院应当对该部分合伙利润按照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判决后再发现其他合伙债权债务的,双方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法院完全可以通过证据规则,对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认定,如果证据能够确定部分案件事实,能够确定某一合伙事项存在一定利润,即可据此作出判决。如果判决之后有新的证据表明还存在其他合伙利润的,合伙人可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总之,对已经明确的部分合伙利润进行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对账目不清、未经结算的案件一律驳回诉讼请求,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反而不利于合伙人合法利益的保护。
同时,律师这里有几点对解决个人合伙纠纷“立案难”情况的对策建议:(一)引导当事人恰当行使诉权诉讼是含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因具体诉讼过程中的请求、陈述不妥当,或举证失误都可能产生不同的裁判结果。针对因个人合伙纠纷引发的诉讼,从立案阶段就要引导当事人恰当行使诉权。(二)法院应协助清算合伙账目对于合伙人之间已经结算,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或者证据充分、账目简单且清晰的案件,法院可以依据结算凭据或经开庭审理由审判人员加以核算后,依法作出判决。(三)委托审计部门对合伙账目进行审计如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开支、对外债权债务以及盈余亏损情况存在较大争议,但合伙账目规范、齐全,或虽缺少账目或账目不清,但合伙人对做帐情况能统一口径的,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委托审计。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3. 合伙未经清算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关系

法律主观:网友咨询:  重庆 某公司与何某于2012年1月协议合伙经营无烟煤,公司方出资37万元,由何某出场地并由何某实际操作合伙事务,合伙经营期间1年。双方合伙经营两个月后,双方不再继续经营,何某也外出经商。现在该公司欲直接起诉请求何某退回出资37万元。请问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律师回复:  根据《 合伙企业法 》等法律规定,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先清偿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合伙债务,如有剩余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分配利润。  那么,该公司及何某应对合伙期间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并清算,确定盈亏数额。如果是盈余或者持平,该公司才有可能退还合伙资金。如果是亏损,那么不仅不能收回出资,而且还会将其出资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一并用于债务清偿。  因此,该公司如果直接诉请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合伙未经清算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关系

4. 合伙未经清算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关系

法律主观:网友咨询:  重庆 某公司与何某于2012年1月协议合伙经营无烟煤,公司方出资37万元,由何某出场地并由何某实际操作合伙事务,合伙经营期间1年。双方合伙经营两个月后,双方不再继续经营,何某也外出经商。现在该公司欲直接起诉请求何某退回出资37万元。请问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律师回复:  根据《 合伙企业法 》等法律规定,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先清偿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合伙债务,如有剩余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分配利润。  那么,该公司及何某应对合伙期间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并清算,确定盈亏数额。如果是盈余或者持平,该公司才有可能退还合伙资金。如果是亏损,那么不仅不能收回出资,而且还会将其出资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一并用于债务清偿。  因此,该公司如果直接诉请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5. 合伙未经清算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关系

清算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有的人是合伙开的,所以在破产的时候也就有一些麻烦,到时候矛盾多得很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来说话,那么合伙没有清算的可以处理吗。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合伙未清算能否处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伙关系法院可以受理。      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      清算证券交易所清算      证券交易的清算,指在每一营业日中对每个结算参与人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数量或金额进行计算的处理过程。      清算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分别计算每笔交易的全额(Gross)或逐笔(TradeForTrade)清算方式,另一种是将某一时期内每一债券的所有交易进行轧差,计算出多头或空头头寸的净额清算方式(Netting)。      在某些市场中,中央对手方将自己置于交易双方之间,即交易的每一方将资金或证券交割或支付给中央对手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转变为各方与中央对手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央对手方的引入减少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降低了交易成本。随着交易量的提高,如今净额清算在各国证券市场中越来越普遍。      清算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是企业在终止过程中,为终结企业现存的各种经济关系,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变现、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则对企业清算作出了规定。      公司解散、歇业以后,公司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无承受者,所以,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      清算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或无力清偿其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一种司法偿债程序。      对于你提出的“合伙未清算能否处理”问题,合伙的也是可以进行清算的,可以找法院进行清算,合伙的问题大所以很多的人即使是资金困难也没有合伙了,要是成立的公司的话可以进行合伙因为各样的都是比较程序的,自己开店的那种纠纷多。你可以咨询律师。

合伙未经清算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关系

6. 未经清算的合伙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当事人未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合伙财产状况,不能主张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二条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7. 未经清算的合伙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当事人未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合伙财产状况,不能主张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二条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未经清算的合伙纠纷如何处理

8. 未经清算的合伙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当事人未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合伙财产状况,不能主张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二条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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