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诈骗医保什么判刑

2024-05-16 14:01

1. 医院诈骗医保什么判刑

《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属于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骗取公司财务的行为,以诈骗罪论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骗取补偿款如何认定
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补偿款的,就可以认定为骗取补偿款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骗取补偿款如何认定?
骗取补偿款需要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补偿款的,就可以认定为骗取补偿款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医院诈骗医保什么判刑

2. 医院医保诈骗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医院诈骗医保的,会构成刑法的诈骗罪,具体根据金额来判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来量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医疗诈骗罪的定罪该啥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三、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四、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五、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六、根据《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七、根据《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定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八、根据《决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九、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十、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十一、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十二、本解释中使用的货币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具体案件涉及外币的,应当依照案发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十三、本解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
 十四、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医疗诈骗罪的定罪该啥判

4. 医院骗医保如何定罪最新法规

法律分析: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属于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骗取公司财务的行为,以诈骗罪论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骗取医保基金以诈骗罪论处。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入刑。《社会保险法》规定,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犯罪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医保诈骗罪如何认定

刑法没有医疗诈骗罪,只有医疗事故罪,医院或者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诊断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定罪;犯医疗事故罪的医务人员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刑法里有医疗事故罪吗
刑法中没有重大医疗事故罪,但是有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医疗事故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的以下三种情况,就需要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只有构成了犯罪才能有相关的定罪量刑和刑罚处罚,销毁、隐匿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罪。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此情节成立的犯罪是医疗责任事故罪。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成立的罪名符合该情形的有《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和第290条第1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
《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成立的客体是或者许可证的医院诊疗人员和护理人员,其医疗过错造成了患者身体受损的损害结果,且有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罪(一)是不是只有中国有
医疗事故罪不是只有中国有。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医保诈骗罪如何认定

6. 医院骗取医保犯罪

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骗取公司财务的行为,以诈骗罪论处。
一、合作医疗报销诈骗怎么处理
对骗取医保基金的医保服务机构,将由人社部门责令退还被骗取的医保基金,处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予以处理,取消社会保险服务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对骗取医保基金的个人,将由人力社保部门责令退还被骗取的医保基金,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可以将其行为计入社会信用信息相关系统;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诈骗合作医疗费的,如果诈骗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可按诈骗罪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社保保险法》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骗取养老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律解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按照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定罪,为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为量刑定罪制定了统一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诈骗医保如何定罪

医保诈保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微信诈骗金额会累积吗?
微信诈骗金额会累积,到达三千元就会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及应刑罚怎么规定的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诈骗罪的处罚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安徽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医保如何定罪

8. 医保诈骗罪如何判

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
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医保诈骗罪按诈骗罪标准论处。
《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属于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骗取公司财务的行为,以诈骗罪论处。医院骗医保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骗取医保额度巨大的,还应当加重处罚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医院的犯罪事实来认定。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中的“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