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什么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2024-05-10 03:16

1.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什么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捐赠票据对慈善组织、捐赠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捐赠票据是慈善 组织接受用于慈善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就捐赠人而言,捐赠票据是进 行慈善捐赠的法定凭证,也是申请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就慈善组织而 言,其开具捐赠票据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法进行。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对于已开具的捐赠票 据存根,慈善组织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此外还有免于开具慈善捐赠票据的情形,是开具票据原则的例外。 一是捐赠人要求匿名的;二是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对与上述无 需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慈善组织应做好记录。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什么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2.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三个要求是什么

慈善捐赠应当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实行捐赠自愿原则。慈善法第35条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接受捐赠从三个方面作了规范。
1、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是指慈善组织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捐赠票据的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捐赠人、开票日期、捐赠项目、数量、金额、实物(外币)种类、接受单位、复核人、开票人及联次等。对于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捐赠财产的性质、种类等登记造册并制作会计账簿。
2、《慈善法》第39条明确,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即一旦捐赠人提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要求,慈善组织必须与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这是慈善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本条第2款规定,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捐赠人对捐赠财产的用途有明确要求,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慈善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除上述内容,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在捐赠协议里约定其他相关内容。
3、慈善法第40条规定,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即不得与慈善组织约定将捐赠财产用于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的范围需要根据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具体关系确定。同时,本条第2款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3.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什么

一、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什么1、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是指相应票据做好相关记录,应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三十八条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二、个人捐赠必须要发票吗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什么

4.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什么

法律分析:捐赠票,捐赠票据是慈善组织接受用于慈善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三十八条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5.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什么

捐赠票,捐赠票据是慈善组织接受用于慈善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一、个人捐赠有哪些注意事项
个人捐赠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二、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要视同销售吗
购进货物用于公益性捐赠,也要视同销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捐赠全额扣除的规定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八条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什么

6. 慈善总会对救助管理机构进行的经济捐赠属于什么捐赠

您好亲亲😘 慈善总会对救助管理机构进行的经济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如果觉得满意麻烦给个赞吧,谢谢您亲亲😘【摘要】
慈善总会对救助管理机构进行的经济捐赠属于什么捐赠【提问】
您好亲亲😘 慈善总会对救助管理机构进行的经济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如果觉得满意麻烦给个赞吧,谢谢您亲亲😘【回答】
是定向捐助吗【提问】
您好亲亲😘这个可以属于定向捐赠的,是特定对象进行的捐赠。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噢[开心]【回答】

7. 哪一类人或单位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可以依法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企事业单位、个人、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等,均不得直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2、不以营利为目的;3、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4、有组织章程;5、有必要的财产;6、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2、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4、其他公开募捐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一)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二)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三)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四)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哪一类人或单位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8. 在公益事业的捐赠行为中,捐赠人有哪些权利?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做出约定。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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