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女子突然收到385万退85万被告,女子能将这笔钱占为己有吗?

2024-04-27 21:22

1. 信阳一女子突然收到385万退85万被告,女子能将这笔钱占为己有吗?

不用脑想都知道这笔钱女子肯定是不能占为己有的,因为女子的这种行为属于是不当得利,所以后面被告也是正常的,因为她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其实仔细了解整个案件的经过,女子本意上并不是将这笔钱占为己有,只是这个女子购买了某信托公司三百万的信托产品,然后有一天信托公司说要退款,但这个女子在周日收到了385万,她想着就把85万退回去,但300万要留下当做退还的本金。女子的这个行为在道德上来说没错,但在法律上来说就有错了。首先这笔钱并不是银行退回的信托费用,而是因为操作失误打错的钱,女子应该全额退回,信托退款的钱另说,这是两码事,所以银行以不当得利的罪状告了女子,最后肯定是女子还钱的,因为法律上对此的定性就是不当得利。

很多人也许认为银行小题大做,为什么不能就直接收85万,300万算信托退款了呢?有这种想法的人,基本上高中就不读了。不管是银行还是公司还是单位,每笔钱的去处都要会计登记的清清楚楚,也许从你的角度来说,直接退回85万,剩下的300万就当退款就很方便,但这会累死银行会计的,因为你的这笔钱要单独做记录,而且只有你一个还好,要是有一大群人都这样,那银行会计直接就不堪重负辞职了。而且再说了,先全部退回给银行,然后再等银行退款也没什么,就是晚一点而已。

总的来说,从法律角度来说,女子肯定是不能将这笔钱占为己有的,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被抓的时候还没花这笔钱,那还好说,如果花了,那就是盗窃罪,那个更严重。

信阳一女子突然收到385万退85万被告,女子能将这笔钱占为己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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