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有哪些特点

2024-05-12 13:10

1. 我国《会计法》有哪些特点

是规范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法律条文
新会计法,补充和完善了会计核算内容,以法律形式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加强对会计核算行为的规范,历来是《会计法》的重点,也是这次修订的重点
其中控制等会计管理的内容,的增加 目的是增强法律规定。
新会计法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工作,提高了整体会计工作水平。

我国《会计法》有哪些特点

2. 新会计法对于会计的意义是什么

  1、初级会计师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中级会计师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3、高级会计师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3. 看《会计法》正式开始修订带了的巨大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促进会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会计工作全面转型升级等,将《会计法》修订成为一部符合改革要求、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实践成果、适应未来改革发展需要的基础性法律。三月份财政部提出拟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会计法》修订必定是个必然的事情,并且本次修订绝对是93年以来最大的一次修订。根据拟修订《会计法》草案,我们一起来看看新的会计法对会计人有多大的影响?1、《会计法》修订后正式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根据前段时间安徽财政厅的咨询反馈信息,已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将在《会计法》修订发布后正式取消!!!有图有真相!图片来源安徽财政厅回复网友内容。根据拟修订《会计法》草案的内容,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强调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修订前: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订后:第四十六条谈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开展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2、新会计法强调会计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相应修改了关于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强调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修订前:第三十二条财政部们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其中第四点谈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修订后:第三十八条第五点谈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是否遵守职业道德”。3、新《会计法》可能增加的四大内容增加会计人的免责条款,给会计人必要的保护会计工作是单位价值信息的集中反映,处于单位的管理末端,开展会计监督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如职责权力边界界定不清,难以形成对等的责权利关系,出问题以后会计往往是连带追责对象。会计监督不同于审计、纪检监督,但在单位实际经营中,存在会计监督权利弱化,而责任放大的情况。增加管理会计的内容,明确管理会计的定位财政部从2014年10月起发文《指导意见》加大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设计“4+1”管理会计体系,发布《基本指引》、《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等。管理会计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KEY_14]等方面的作用日趋显著,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管理会计在不断拓宽传统财务部门的职责和管理边界,需要单位组织机构的调整和职能的重新梳理。有条件增加会计年度(自然年)自主确定的灵活性会计决算(年、月)和国家主要法定假期重叠,不少会计人员在五一、十一及元旦等假期在加班中度过,错过家人的陪伴,影响近两千万会计人员的幸福感。受会计年度和公司法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集中“1-4月”,而在淡季的时候审计需求锐减,不利于审计资源的平衡。部分行业的经营周期和自然年度不匹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由公众公司自主选择会计年度的时机已趋成熟。增加内部控制的内容,突出内部控制的地位和重要性作为风险防范的前沿阵地,内部控制被誉为单位经营管理的“防火墙”,能够合理保证单位业务运营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信息真实有效、管理效率和效果、推动单位战略达成已成业界共识。实务中内部控制由财务部门来推动,来自管理和业务的阻力较大,权威性不足。现行会计法中无明确的内部控制规定。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看《会计法》正式开始修订带了的巨大影响

4. 什么是《会计法》?我国新的会计法有哪些特点?

是规范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法律条文,新会计法,补充和完善了会计核算内容,以法律形式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加强对会计核算行为的规范,历来是《会计法》的重点,也是这次修订的
重点其中
中控制等会计管理的内容,的增加
目的是增强法律规定。新会计法适应新形势下的会计工作,提高了整体会计工作水平。

5. 什么是《会计法》?

会计法 ,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管理活动。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我国新的《会计法》有哪些特点?

1999年10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新《会计法》,与原《会计法》相比具有“六化”特点:
  一、会计责任的明确化
  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现任。原《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而新《会计法》第一章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领导”改为“负责”,虽然只是两个安的改动,但意义十分重大:一是有利于解决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和假账泛滥的难题。原《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和其他人员者是责任主体,要求大家都负责,结果往往造成无人负责。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和赤的第一责任人,即责任主体。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还规定了操作性很强的处罚条款。这就有力地制约了某些单位负责人为了出政绩,为了小集团或个人利益而且提使或强迫会计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非法牟利的行为。如果出现假账、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时,单位负责人再也不能纺“不懂”、“不知道”、“不了解”等借口把主要责任推给会计人员。二是使会计人员摆脱了既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又要监督本单位负责人的尴尬境地。新《会计法》将会计人员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与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统一、起一把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的责任、目的和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
  二、会计核算规范的细化
  新《会计法》第二章细化验室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具体体现在:第一,在会计凭证的出具和接受方面,对原始凭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接受方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驰接受,对记载不正确、不完速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二是对出具原始凭证的要求,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不得涂改,有错误的应重天或更正,并且要在更正处盖章,以示负责。第二,在会计账簿方面,一是规定各单位必须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目记账和其他畏助性账簿;二是对账租的登记和更改作出了规定,并首次对会行电算化核算中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作了规定。
  三、会计核算制度的相对独立化
  新《会计法》增加了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首次把公司、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范畴予以规范。建国以来,我国会计核算制度对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法规者有很大的依赖性。如坏账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的确认以及折旧的计提出等,都是由财务制度而非由会计制度规定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要求打破计划体制下这种会计核算立法模式,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会计核算制度。新《会计法》的施行,满足了这一要求,使会计核算制度相对独立化,为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会计监督的制度化
  在新《会计法》第四章“会计监督”中,突出了对建立健全会计监督体系方面的要求,确立了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位一休”人会计监督体系。在企业内部监督方面,新《会计法》对单位内部监督制的重要内容作了明确规范,具体强调了会计分工和内部控的各贡要求,体现了会计监督过程中应“责权分明”的特点。在社会监督方面,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和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实施再监督的内容,保证上了注册会计师这一会计服务中介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政府监督方面,明确了财政部门为会计工作的监管检查部门。财政、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部门,依法对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为了避免权责交叉、重复查账,还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出具检查结论,其他检查部门对已经做出的结论要加以利用。由于要出具检查结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检查部门的责任。
  五、从业资格的规范化
  新《会计法》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定了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要求,使会计职业向规范化方面发展。新《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领导工作的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领导工作,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一定年限。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必将减少会计错漏及舞弊行为的发生,促进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另外,新《会计法》首次提出对于因有做假账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这项新规定有力地保障了会计人员队伍的纯洁性,同时也宣告了我国会计行业终身禁入制度的建立。
  六、惩处力度的强化
  原《会计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比较抽象,可操作性不强,虽然明确了财政部门会计工作,却没有具体的处罚权,因而对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无法作出有效处理。新《会计法》加大了对违法乱行为的征治力度,增强了《会计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第一,拓宽了会计违法的惩处范围。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对伪造会计资料、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类行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第二,明确了单位违法的主要行为方式。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单位违法的十种主要行为,单位发生行为之一的,均要依法予以处罚。第三,界定了会计违法的处罚主体。当触犯《会计法》的具体情况发生时,要分别追究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什么是《会计法》?

6. 什么是《会计法》?

会计法,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

7. 浅谈对新《会计法》的几点认识

一、《会计法》修订是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所必须的工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会计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业务的范围越来越广,信息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新的《会计法》对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的法律责任都比过去的《会计法》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和更具体的要求,也更便于实施了。这有利于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订和施行。其次,新《会计法》强调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更加清晰,责任划分的更加明确,处罚刑事责任也明朗化了,这些都有利于贯彻新的会计制度,从而也保证了会计核算的质量要求。
二、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责任。新《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些规定强化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单位负责人是一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居于核心地位,对单位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对单位的重大财务收支有进行直接审批或委托专人审批的权力。
新的《会计法》明确了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规范了会计工作行为,有利于会计人员发挥自身的作用,行使自己的职责,使会计人员逐步由核算型向核算管理型过渡,对提高财会人员的队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新《会计法》强化了会计监督体系,加大了违反会计法的惩治力度。新《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会计监督主体。会计监督主体,由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财政部门组成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从而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大了违反会计法的惩治力度;只有健全的监督体系,才能保证会计工作的信息质量,会计工作才能按照正常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
四、重在落实,贵在执行。首先要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学习新《会计法》的培训与考核。使之读懂内容,精通内涵,领会实质,用于指导今后的会计工作。其次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要加强检查、指导、监督,对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的单位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执行新《会计法》力度不够,要进行严肃处理,保证执法的力度。第三单位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做出榜样。同时还要制定本单位新《会计法》实施办法。要奖惩结合,形成一种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能严格执法、表现优秀的会计人员予以奖励,对违法的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应予以严肃惩处或调离岗位。

浅谈对新《会计法》的几点认识

8. 论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人员的影响

主要影响如下:1.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会计从业证。2.做假账一经发现,责任人将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3.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人员,由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修订为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拓展资料:一、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健全完善程度 对会计人员有何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能保证会计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能保证会计人员免受打击报复;3、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会计工作承担责任,有利于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4.社会的发展总是朝着法制化方向,完善和健全的经济法规和政策,能免受外来打击,提高抵制外敌的能力。二、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什么?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通常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三、会计关系是什么?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档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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