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创业板上市还需要保荐人吗

2024-05-16 13:23

1. 2015年创业板上市还需要保荐人吗

尽管多方建议取消保荐人制,但上海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助理兼首席分析师胡月晓认为,保荐业务还是需要的,上市的一个最重要的要求就是信息要公开化、标准化,还是要有人辅导的。

“取消保荐业务肯定不可取,现在只是取消保荐人资格行政审批,业务还是需要保荐人去做的,”北京首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路原平向《经济》记者介绍称,因为将来企业IPO也需要保荐人去做,我倒觉得证券法修改完以后,保荐人承担的责任更重大,因为企业到底能不能发行出去,企业质量好坏,完全要靠保荐人了。

胡燕妮也认为,保荐代表人职业资格许可正式取消,并不意味着保荐制度会就此终结。“因为随着注册制的推进,监管部门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将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其他的都放权给下面到交易所等处。虽然保荐人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不能否认在历史当中,保荐制度时曾有过不可估量的作用的。”

总之,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中国的传统投行保荐业务模式,以及包括建立在核准制红利的保荐代表人这一群体的生存空间,是开始逐渐消退的。胡燕妮透露称,证监会已经开始针对注册制和保荐制的衔接着手进行安排和统筹。

2015年创业板上市还需要保荐人吗

2. 主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别

主板上市和创业板区别

3. 中国每个证券公司都有保荐人么?

  一家企业要想在主板(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必须要有保荐人的推荐。
  保荐人是二板市场的一种特有的证券公司。这种证券公司即保荐人既是担保人,又是推荐人。
  保荐人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中国每个证券公司都有保荐人么?

4. 上创业板需要提前多久做准备??

  主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创业板IPO申报流程

  创业板IPO申报流程
  自7月26日起,证监会将受理创业板发行申请。
  日程:
  按材料申报日为T日,则T+5日内证监会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T+20日内,将向正式受理的企业首次反馈意见。依企业回复反馈意见的进展,方可确定申请材料封卷和上会时间。
  根据行政许可安排,审核一家企业需时3个月。针对10月26日前是否将有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问题,证监会表示,这一方面要看企业的工作进展;另一方面,3个月的审核期也是行政许可 时限的审核时间上限。
  对象:
  此前证监会曾对拟上报材料情况进行摸底,初步掌握的情况显示,受理材料初期有50-100家企业可能上报发行申请,但最终有多少企业上报申请,取决于届时内部法定程序履行完毕的申请数量,承销项目较多的主要是国信、平安、招商等中小券商。
  已申请在主板发行上市的公司,在符合创业板发行条件和创业板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转申请到创业板发行上市,但应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需先撤回主板发行申请,在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善申请材料后,履行创业板发行申请材料的申报程序。证监会对转申请企业与新申请企业同等对待,没有受理和审核上的特殊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初期证监会将侧重六大行业的企业,即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
  材料准备:
  按要求,除企业的申请材料、招股说明书和发行保荐书外,保荐机构还应当出具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创业板项目工作日志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于申报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证监会将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措施。
  同时,创业板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中,财务资料的报告期为最近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中最近一期会计数据的有效期(报送日至到期日)应不少于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发审过程中将征求地方政府的意见,即证监会有关部门在受理IPO申请材料后,向地方人民政府发函,就发行人发行股票事宜征求意见,以使地方政府能够把关。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要在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
  另据报道,在创业板初期,参照主板的做法,由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在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推荐的创业板发行人的证券发行前,证监会暂不受理由该保荐代表人负责推荐的其他创业板发行人的证券发行申请。此举相当于允许保荐人同时签署主板和创业板的两家公司。
  财务资料的报告期为最近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及一期,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中最近一期会计数据的有效期(报送日至到期日)应不少于三个月。而目前主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为六个月。

5. 创业板IPO,保荐费、承销费大概要多少,在募集资金的比率在什么范围

  一般会单独收一个几百万的保荐费,再收一块承销费,在实际募集资金3-6%的范围内都有,项目越大收费比例越低。保荐费是只要项目报到证监会就要收的,承销费在发行成功后收,没上市就不收了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由于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又称为创业板。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创业板GEM (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创业板IPO,保荐费、承销费大概要多少,在募集资金的比率在什么范围

6. 现在主板IPO好上吗

  企业不管是在中国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上市,都需要同样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在发行、上市及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则上有所区别,这体现在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同的规则中。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发行条件实际是一样的,只不过中小企业板的企业规模小一点,在深圳证交所上市,而主板是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因此,广义的主板市场也包括中小板。这样,需要进行对照分析的就是创业板和主板了。具体而言,创业板和主板的不同体现在以下:
  一、企业类型不同
  成立创业板市场就是想对那些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平台,因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条开宗明义其立法宗旨之一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虽然《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对自主创新企业、成长性企业、创业企业界定一个明确的范围,但证监会创业板发审部门负责人已经非正式表示,2009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
  主板在拟上市企业的所属行业及类型方面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标准都可以申请上市。
  二、企业规模不同
  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次之,而创业板更小。有资料显示:截止2009年7月30,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有856家, 市值达18万亿多。我国的许多超大航母型公司国内上市都选择在上海证交所。比如,7月29日刚上市的中国建筑(601668)首次公开发行120亿股,共募集资金501.6亿元,筹资规模为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第四大,也是2009年以来全球最大的IPO案例。
  深圳中小板是2004年5月份开始启动的,截止到2009年7月30日,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共计有278家,筹集资金达一千多亿。
  创业板的特点是企业规模小,筹资额也小,以一家企业募集一个亿计算,即使一年上市一百家,也就是100多亿,还顶不上一个大盘股筹资额大。
  三、上市条件不同
  1、盈利要求不同
  根据证监会2006年5月17日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在主板IPO必须达到的盈利标准是:(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这三个标准必须同时具备。
  创业板对发行人的盈利要求相对较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发行人的业绩指标: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需要指出的是,这两项业绩指标是选择性标准,只要二选一即可。
  2、股本要求不同
  创业板要求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而主板要求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元(见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后最低要求是5000万元(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3、资产要求不同
  与实物资产和资金相比,无形资产价值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为了防止发行人出现资本不实的情况,主板对发行人无形资产的比重作出了限制,要求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而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向创新性企业,这类企业的利润来源主要是自主知识产权。如果采取与主板同样的无形资产比例要求,显然与创业板的市场定位不符。因此,《创业板首发办法》仅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对无形资产的比例没有限制。这样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无形资产最高可以达注册资本的70%。
  4、主营业务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更。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应当主营一种业务,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没有重大变化。
  5、对董事及管理层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而创业板的要求是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6、对实际控制人的要求不同
  主板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创业板的要求是2年。另外,创业板还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出了特别要求,即“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可见,与主板相比,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要求相对严格。
  7、募集资金运用不同
  主板要求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而创业板的资金运用更为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四、 上市报审环节不同——是否需要征求有关政府部门意见
  证监会在对主板上市的企业初审时需要征求发行人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及国家发改委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内容分别为是否同意发行、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创业板企业在报审程序上有所简化,报审前不再要求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也不再要求征求国家发改委就募集资金投资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
  五、发审委组成人员不同
  根据证监会2009年5月13日新修订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对主板和创业板分别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主板发审委委员为25名,其中证监会的人员5名,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为35名,其中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30名。主板发审委委员和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不能兼任。
  六、对保荐人的持续督导要求不同
  保荐人对主板IPO企业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保荐期限,相对于主板作了适当延长。证监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规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可见,不管是首次发行还是再融资,创业板保荐人的保荐期间都比主板长,保荐责任也强化了。
  七、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创业板在信息披露方面比主板要求更严格,具体表现为:1、实行网站为主的信息披露方式。考虑到网站披露的便捷性,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制定网站为主。2、信息披露更加及时,要求实时披露,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披露临时报告。3、根据创业企业的特点,对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要求也更加严格。4、增加创业板市场风险特别提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八、退市制度不同
  由于创业板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在退市安排上创业板采取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摘牌制度。一旦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上市公司就会被摘牌,这样可以避免上市公司壳资源的过度炒作,但也加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在退市标准上,除了主板规定的退市标准外,创业板将新增若干退市标准:1、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净资产为负;3、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在退市程序上,创业板将针对三种退市情形启动快速退市程序,缩短退市时间。这些退市情形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中期报告;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这意味着创业板并不必然要经过ST、*ST等警示过渡阶段,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违规情况,将直接摘牌退市。
  另外,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退市公司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九、投资者准入制度不同
  由于创业板公司具有上市条件低、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相应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就大,所以创业板市场需要事先设定一定的准入要求,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而主板对投资者就没有这些限制,也没有准入要求。
  十、法律依据不同
  主板及中小板的主要法律规定有: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4月14日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09年4月14日修订)
  截止到2009年8月1日已发布的创业板主要法律法规有: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09年5月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 (2009年10月1日)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4月14日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09年4月14日修订)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7月15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7月15日)

7. 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保证担保是否需要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对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对外担保,需要保荐机构出具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有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

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融资保证担保是否需要保荐机构出具意见?

8. 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必须两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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