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与大宗交易?

2024-05-17 12:41

1. 如何参与大宗交易?


如何参与大宗交易?

2. 如何参与大宗交易?

问题一:普通投资者能参与大宗交易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深交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上交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而如果在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亦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申报.每个交易日15:00-15:30,证券交易所主机对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上交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不低于50W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W元人民币. 
  深交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不低于50W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W元人民币.或者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者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W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W股. 
  
   问题二:怎么进入大宗交易平台申报买卖意向  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三)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交易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四)其他债券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弗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受当天成交数据。 
  投资者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这些规定,供你参考! 
  
   问题三:大宗交易指什么?  大宗交易问答 
  一、业务部分 
  1. 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资者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3.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受当天成交数据. 
  4.哪些证券不能进行大宗交易? 
  本所交易日的15:00前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5.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买卖方向;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 
  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代表买方和卖方的会员分别通过各自席位(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通过该席位)进行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成交价格; 
  (四)成交数量; 
  (五)买卖方向; 
  (六)买卖对手方席位号;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买方和卖方的上述成交申报中,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6. 意向申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最低限额成交。 
  买方和卖方根据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信息,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 
  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包括其他参与者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7.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如何确定?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8.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是否能撤消或变更?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本所确认。本所确认后,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9. 进行大宗交易的帐户(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是否应有足额的证券或资金? 
  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投资者帐户(包括会员自营账户)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10.大宗交易的费用如何收取? 
  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同品种证券的交易经手费率标准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债券、债券回购下浮10%), 其它费用同集中竞价交易。 
  11.大宗交易的信息如何披露 
  大宗交易收盘后,本所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 
  
   问题四:股票里说的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关情况,深交所的情况可以查阅有关规定。 
  1、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望采纳 
  
   问题五:个人投资者能不能进行大宗交易?(如果资金量大的话)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办理指南》详细规定了在大宗交易系统规则,正式推出公开发售、配售功能,并引入协商、询价、投标的交易方式,大小非减持将更加规范。 
  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会员可为合格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提供大宗交易系统的中介服务;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可以为大宗股份出售或购买业务的发起方提供配售、公开发售等相关服务。具有自营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会员和合格投资者经申请后可直接参与专场业务,其他投资者应当委托会员参与。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交易所将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格、成交量、发起方中介机构名称。 
  《指南》还对专场业务交易方的信息披露做了规定,对于出售方而言,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问题六:大宗交易怎么实时查询?  大宗交易信息需要登录深交所(包含深市A股和B股、中小企业版、创业板)和上交所(沪市A股、B股)网站查看。 
  比如要查看沪市A股大宗交易信息:登录上交所网站,在左侧菜单“业务专区”里点击“大宗交易专区”,在跳出的新页面点击“大宗交易信息”就可以看到当天成交的大宗交易明细,点击“大宗交易历史信息查询”则可以查询任意时间或任意常票的历史大宗交易。 
  深交所大宗交易则需要登录深交所网站,点击网站上面左侧的“信息披露”,进入新页面在左侧菜单点开“大宗交易信息”,然后点击“权益类证券交易信息”即可查询深交所的大宗交易信息。 
  
   问题七:请问国泰君安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大宗交易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目前,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委托必须在交易日15:30分前输入交易系统;2、单笔申报买入或卖出深市A股不得低于50万股、B股不得低于5万股、基金的数量不得低于300万份,债券不得低于1万张;3、买卖双功必须在相同证券公司的同一席位上开立资金账户并申报委托;4、买卖双方按证券在交易当日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价格之间确定一个交易价。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 杨经理(员工工号008407) 
  国泰君安证券――百度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 
  
   问题八:投资者如何进行股票大宗交易?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股票大宗交易都是需要联系您开户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的,只能通过营业部的系统报道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就可以了,如果是想要接盘的话也可以联系券商的理财经理。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理财顾问罗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百度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问题九:股市大宗交易怎么查询  stockdata.stock.hexun/dzjy/ 
  用这个看,每天都有更新,挺方便的 
  
   问题十:你好,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大宗交易吗,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对手盘需要中间人或自己找。A股交易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就可以选择进行申报大宗交易。

3. 你好,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大宗交易吗,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1、在交易时间带上身份证、证券账户卡、银行卡及资金账户卡到开户营业部开通大宗交易权限,选择柜台委托或自主委托;2、上交所规定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摘要】
你好,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大宗交易吗,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提问】
1、在交易时间带上身份证、证券账户卡、银行卡及资金账户卡到开户营业部开通大宗交易权限,选择柜台委托或自主委托;2、上交所规定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回答】

你好,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大宗交易吗,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4. 你好,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大宗交易吗,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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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大宗交易吗,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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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请看一下这个图片上的回答哦【回答】
大宗通道有特殊通道吗【提问】
大宗交易有特殊通道吗【提问】
您好。是没有特殊通道的【回答】

5. 什么是大宗交易


什么是大宗交易

6. 什么叫大宗交易

您好!大宗交易是指单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定,如果证券单笔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大宗交易的规定:第七节 大宗交易
3.7.1 在本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四)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3.7.2 本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3.7.3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等。
成交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代码、证券账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
3.7.4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
3.7.5 当意向申报被会员接受(包括其他会员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成交申报。
3.7.6 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3.7.7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向本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必须一致。
成交申报一经本所确认,不得变更或撤销,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
3.7.8 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3.7.9 本所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
经本所认可的会员,可以担任一级交易商,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债券双边报价业务。
3.7.10 大宗交易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
3.7.11 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成交量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等信息;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提高大宗交易市场效率,丰富交易服务手段,自2009年1月12日起,启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取代原有大宗交易系统。协议平台是指交易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上进行的大宗交易和协议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协议平台,是指本所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第三条 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规定的证券大宗交易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等证券的协议交易,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 
  第四条 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在协议平台的交易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所有关业务规则。 
  第五条 下列交易可以通过协议平台进行: 
  (一)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等; 
  (二)债券大宗交易,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等; 
  定价申报的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定价申报每笔成交的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应当满足协议平台不同业务模块适用的最低标准。 
  第十三条 双边报价分为双边意向申报和双边定价申报。双边意向申报等同于两条买卖方向相反的意向申报;双边定价申报等同于两条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 
  第十七条 协议平台对申报价格和数量一致的成交申报和定价申报进行成交确认。用户对各交易品种申报的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交易方可成立: 
  (一)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中,该证券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其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该证券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二)债券大宗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符合《交易规则》并由协议平台确认的成交,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协议平台用户应当保证其自身或投资者实际拥有与申报时相对应的足额资金或证券数量。因资金或证券数量不足造成交收失败的,协议平台用户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 回转交易与跨系统交易安排 
  第十九条 债券大宗交易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第二十条 协议平台、竞价系统双边交易的公司债券,协议平台T日买入的, T+2日在竞价系统可用;竞价系统T日买入的,T日在协议平台可用。 
  第二十一条 协议平台、竞价系统双边交易的权益类证券、债券(除公司债券外),协议平台T日买入的, T+1日在竞价系统可用;竞价系统T日买入的权益类证券,T+1日在协议平台可用;竞价系统T日买入的债券(除公司债券外),T日在协议平台可用。 
  第六章 交易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 本所每个交易日通过协议平台、交易所网站等方式对外发布协议平台交易信息。 
  第二十三条 对于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以及债券大宗交易(除公司债券外),本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信息。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协议平台上进行的权益类证券大宗交易和双边交易债券的大宗交易,暂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协议平台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公司债券大宗交易,本所在协议平台交易时间内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即时公布每笔协议交易的报价信息和成交信息。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报价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申报类型、买卖方向、买卖数量、买卖价格以及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第二十五条 仅在协议平台交易的公司债券大宗交易信息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发布。 
  即时行情发布的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实时最优五个买入或卖出价位定价申报的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前收盘价的计算方法为前交易日该证券所有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二十六条 对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本所在协议平台交易时间内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即时公布每笔协议交易的报价信息和成交信息。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报价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申报类型、买卖方向、买卖数量、买卖价格以及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通过协议平台和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成交信息包括: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 
  第二十七条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议交易信息,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发布。 
  即时行情发布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实时最优五个买入或卖出价位定价申报的申报价格和数量等。 
  前收盘价的计算方法为前交易日该证券所有协议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第二十八条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协议平台交易信息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交易用户应当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条 本所对协议平台交易进行监督,对利用协议平台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等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并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7. 大宗交易指什么?


大宗交易指什么?

8. 什么是大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