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吗!

2024-05-04 18:38

1. 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吗!

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考虑到资产证券化复杂的交易结构;较长的项目审批时间以及严格的审批程序;发起人(委托人)多为实力较强的大型国有企业,融资方让渡财产权利的意愿如何;还款来源不确定性相对较高;参与机构盈利空间有限等因素,故其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定的“缺憾”,另外,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认购亦使得基础资产的风险并未完全脱离银行体系。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吗?这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问题!本期《信托周刊》共刊载了11篇文章,内容涉及银行实务、金融同业合作研究、私人银行、金融风险研究等领域。另外,本期《信托周刊》新增了“金融微言微语”栏目,特遴选了近期的经典微信、微博,内容丰富精彩,值得一看! 在“银行实务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选了5篇文章。《理财新规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一文对“8号文”的内容进行了解读,文章指出,理财新规的实施将对银行的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管理成本等方面造成压力,相比之下,将对中小银行造成较大的影响。为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作者提出:1.监管层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规范银证合作和银信合作;2.明确商业银行的理财理念,向客户普及相关知识,真正实现产品风险与客户偏好的匹配;3.调整理财产品结构,落实理财新规,重点化解“资金池”相关风险;4.加大理财产品研发创新力度,探索标准化的债权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的新业务模式等对策建议。 《基层商业银行推进联动营销业务探究》一文介绍了基层商业银行产品营销的主要特征,指出商业银行做大做强零售业务离不开对公、对私业务的整体联动与交叉营销,因此,整合对公和对私业务渠道资源,实现联动交叉营销,是做大做强银行零售业务的重要途径。有鉴于此,作者提出:1.打破公司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结算客户经理分设的格局,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实施综合型客户经理制度;2.在实施综合型客户经理有困难的基层支行,采取组建综合型营销团队的方式来实现资源整合、联动交叉销售;3.在实施综合型客户经理制度和组建综合型营销团队条件不成熟的基层支行,可视情况开展跨条线营销活动等建议。 《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研究》一文介绍了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的发展现状,指出商业银行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具有“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合作关系;增加业务收入,改善利润结构;打造业务品牌,应对同业竞争”等优势,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有一定的偏差,主要表现在:为满足中间业务收入考核指标,把财务顾问业务单纯作为收费工具,甚至部分银行的部分项目存在“息转费”的现象,扭曲了财务顾问业务的本质。作者就系统推动财务顾问业务提出建议如下:1.明确财务顾问业务定位,将其定位为中间业务的主力产品之一,并作为综合营销的先导产品;2.细分客户群体,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有重点地开展财务顾问业务;3.建立并完善包括“综合营销、内外部合作、考核激励、风控”等业务机制体系。 《商业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与小企业贷款的比较研究》一文分析了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与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共性特点,从“贷款发放对象;贷款担保;贷款期限”三方面对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与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了比较分析。作者提出:应从存量客户中挖掘经营性贷款客户,在个人经营性贷款客户选择上要立足于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区域优势明显、受经济波动和通胀影响较小、经营周期相对稳定、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在营销业务时要加大公私业务联动。对于一时无法具备对公贷款条件的小企业客户和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客户群体,在对公业务方面可以积极争取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在对私业务方面可以大力推荐个人经营性贷款。在风险防控层面要强化调查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审查。 《对商业银行理财新规的几点思考》一文分析指出,“8号文”的实施将抑制通道类业务过快扩张的势头,理财产品特别是非标准债权资产规模扩张的速度将放慢;而理财产品运作透明性将显著提高,之前隐藏的期限错配风险、信用风险等将逐步显性化。预计银行资产规模和盈利增速将继续放慢,资本金补充压力加大,而信用债市场或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在“同业合作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刊载了《银担合作的机制创新》一文,文中分析了我国银担合作的现状,就银担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议构建“风险共担、平等互利”的银担合作新机制,对此,作者提出“实行担保行业分级监管;将担保机构纳入征信系统;担保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规范、完善内控机制”等建议。作者指出,通过构建银担合作的新机制,将利于银担双方进一步强化风控意识和督管措施,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现银企担三方共赢。 在“私人银行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选了《关于私人银行业务创新与合规管理的思考》一文,文中指出私人银行业务要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对其进行区分并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只有不断创新,努力提升产品的个性化、区别化、高端化,才能与个人金融产品形成区别、拉开差距,不然只能成为与个人金融的同位竞争。另外,目前有必要对私人银行业务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与业务范围,应对私人银行业务给出较为详细的合规和风险管理要求,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与从业规范方面,监管部门需制定从业资格的相关办法。 在“金融风险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选了4篇文章,《股权收益权信托面临的困境研究》一文指出,在股权收益权信托中,不论是融资方作为公司股东还是信托公司作为股东都存在一定的弊端,或者无法保障信托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或者无法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使其成为虚名。对于股权收益权回购协议能否进行强制执行公证这一问题,作者指出,股权收益权回购协议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协议的履行通常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很难认定该类合同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故存在即使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也未必到期能够产生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效果的风险。 《金融机构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信贷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建议》一文分析了当前金融机构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信贷业务主要面临的“在建工程抵押期限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立法不完善”、“在建工程抵押优先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冲突”、“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冲突”等问题,对此,作者提出“修订抵押权期限设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做好贷前调查,前置在建工程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把缴清税款、土地出让金作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前提条件;审慎办理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相关手续”等对策建议。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会计核算问题探究》一文指出由于抵债资产接受成本高、管理风险大、变现时间长、处置损失严重,如果管理不当,将会对商业银行经济效益产生十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如何加强并规范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经营管理,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变现,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尤其是对盘活不良资产、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赢利水平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目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租赁处置;拍卖处理;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处置抵债资产。作者还分别就抵债资产的取得、保管,抵债资产减值,抵债资产处置等环节的会计处理做了详细阐述。 《不良资产收购中的房地产评估要点》一文指出,不良资产收购中的房地产评估具有“房地产类型多且分布散”、“评估工作时间短”、“房地产评估价值类型复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中没有完备的产权资料导致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在房地产评估中,需通过走访当地国土局、房产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对是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欠费,以及土地规划资料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最后,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考虑评估对象的特点、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如快速变现、拍卖市场客户购买心理、买受人需额外支付拍卖佣金等因素对房地产处置价格的影响,出具建议处置价格。

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吗!

2. 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吗!

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考虑到资产证券化复杂的交易结构;较长的项目审批时间以及严格的审批程序;发起人(委托人)多为实力较强的大型国有企业,融资方让渡财产权利的意愿如何;还款来源不确定性相对较高;参与机构盈利空间有限等因素,故其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定的“缺憾”,另外,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认购亦使得基础资产的风险并未完全脱离银行体系。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吗?这是一个需要权衡的问题!本期《信托周刊》共刊载了11篇文章,内容涉及银行实务、金融同业合作研究、私人银行、金融风险研究等领域。另外,本期《信托周刊》新增了“金融微言微语”栏目,特遴选了近期的经典微信、微博,内容丰富精彩,值得一看! 在“银行实务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选了5篇文章。《理财新规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建议》一文对“8号文”的内容进行了解读,文章指出,理财新规的实施将对银行的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管理成本等方面造成压力,相比之下,将对中小银行造成较大的影响。为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作者提出:1.监管层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业务,规范银证合作和银信合作;2.明确商业银行的理财理念,向客户普及相关知识,真正实现产品风险与客户偏好的匹配;3.调整理财产品结构,落实理财新规,重点化解“资金池”相关风险;4.加大理财产品研发创新力度,探索标准化的债权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的新业务模式等对策建议。 《基层商业银行推进联动营销业务探究》一文介绍了基层商业银行产品营销的主要特征,指出商业银行做大做强零售业务离不开对公、对私业务的整体联动与交叉营销,因此,整合对公和对私业务渠道资源,实现联动交叉营销,是做大做强银行零售业务的重要途径。有鉴于此,作者提出:1.打破公司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结算客户经理分设的格局,通过整合人力资源,实施综合型客户经理制度;2.在实施综合型客户经理有困难的基层支行,采取组建综合型营销团队的方式来实现资源整合、联动交叉销售;3.在实施综合型客户经理制度和组建综合型营销团队条件不成熟的基层支行,可视情况开展跨条线营销活动等建议。 《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研究》一文介绍了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的发展现状,指出商业银行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具有“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合作关系;增加业务收入,改善利润结构;打造业务品牌,应对同业竞争”等优势,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有一定的偏差,主要表现在:为满足中间业务收入考核指标,把财务顾问业务单纯作为收费工具,甚至部分银行的部分项目存在“息转费”的现象,扭曲了财务顾问业务的本质。作者就系统推动财务顾问业务提出建议如下:1.明确财务顾问业务定位,将其定位为中间业务的主力产品之一,并作为综合营销的先导产品;2.细分客户群体,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有重点地开展财务顾问业务;3.建立并完善包括“综合营销、内外部合作、考核激励、风控”等业务机制体系。 《商业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与小企业贷款的比较研究》一文分析了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与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共性特点,从“贷款发放对象;贷款担保;贷款期限”三方面对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与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了比较分析。作者提出:应从存量客户中挖掘经营性贷款客户,在个人经营性贷款客户选择上要立足于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区域优势明显、受经济波动和通胀影响较小、经营周期相对稳定、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在营销业务时要加大公私业务联动。对于一时无法具备对公贷款条件的小企业客户和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客户群体,在对公业务方面可以积极争取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在对私业务方面可以大力推荐个人经营性贷款。在风险防控层面要强化调查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审查。 《对商业银行理财新规的几点思考》一文分析指出,“8号文”的实施将抑制通道类业务过快扩张的势头,理财产品特别是非标准债权资产规模扩张的速度将放慢;而理财产品运作透明性将显著提高,之前隐藏的期限错配风险、信用风险等将逐步显性化。预计银行资产规模和盈利增速将继续放慢,资本金补充压力加大,而信用债市场或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在“同业合作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刊载了《银担合作的机制创新》一文,文中分析了我国银担合作的现状,就银担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议构建“风险共担、平等互利”的银担合作新机制,对此,作者提出“实行担保行业分级监管;将担保机构纳入征信系统;担保机构加强自身的管理规范、完善内控机制”等建议。作者指出,通过构建银担合作的新机制,将利于银担双方进一步强化风控意识和督管措施,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现银企担三方共赢。 在“私人银行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选了《关于私人银行业务创新与合规管理的思考》一文,文中指出私人银行业务要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对其进行区分并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只有不断创新,努力提升产品的个性化、区别化、高端化,才能与个人金融产品形成区别、拉开差距,不然只能成为与个人金融的同位竞争。另外,目前有必要对私人银行业务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与业务范围,应对私人银行业务给出较为详细的合规和风险管理要求,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与从业规范方面,监管部门需制定从业资格的相关办法。 在“金融风险研究”栏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选了4篇文章,《股权收益权信托面临的困境研究》一文指出,在股权收益权信托中,不论是融资方作为公司股东还是信托公司作为股东都存在一定的弊端,或者无法保障信托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或者无法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使其成为虚名。对于股权收益权回购协议能否进行强制执行公证这一问题,作者指出,股权收益权回购协议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协议的履行通常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很难认定该类合同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故存在即使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也未必到期能够产生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效果的风险。 《金融机构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信贷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建议》一文分析了当前金融机构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信贷业务主要面临的“在建工程抵押期限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立法不完善”、“在建工程抵押优先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冲突”、“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冲突”等问题,对此,作者提出“修订抵押权期限设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做好贷前调查,前置在建工程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把缴清税款、土地出让金作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前提条件;审慎办理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相关手续”等对策建议。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会计核算问题探究》一文指出由于抵债资产接受成本高、管理风险大、变现时间长、处置损失严重,如果管理不当,将会对商业银行经济效益产生十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如何加强并规范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经营管理,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变现,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尤其是对盘活不良资产、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赢利水平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目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租赁处置;拍卖处理;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处置抵债资产。作者还分别就抵债资产的取得、保管,抵债资产减值,抵债资产处置等环节的会计处理做了详细阐述。 《不良资产收购中的房地产评估要点》一文指出,不良资产收购中的房地产评估具有“房地产类型多且分布散”、“评估工作时间短”、“房地产评估价值类型复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中没有完备的产权资料导致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在房地产评估中,需通过走访当地国土局、房产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对是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欠费,以及土地规划资料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最后,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考虑评估对象的特点、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如快速变现、拍卖市场客户购买心理、买受人需额外支付拍卖佣金等因素对房地产处置价格的影响,出具建议处置价格。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