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装监控要动用维修基金

2024-05-05 20:27

1. 物业安装监控要动用维修基金

亲,您好!小区维修基金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2、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4、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摘要】
物业安装监控要动用维修基金【提问】
亲,您好!小区装监控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回答】
亲,您好!小区维修基金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2、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4、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回答】
亲,您好!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回答】

物业安装监控要动用维修基金

2. 小区装监控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小区装监控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小区维修基金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2、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4、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3. 物业装监控需要动用维修基金

法律分析: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物业装监控需要动用维修基金

4. 小区监控更换是物业费还是维修基金

小区监控更换,是用的物业费。因为物业费是含小区的监控维修的。所以如果监控坏了,可以找物业调解,协商解决。根据规定,物业费的构成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保证其正常运营和使用便利。物业公司拒绝维修的,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督促其维修。如果没有行业委员会,会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其不作为,要求其整改。小区监控摄像头属于小区安保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如果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包含小区安保费用,则该费用需要物业自行承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哪些人需要承担物业费?1、小区业主。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主体,业主有权获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也有义务向其支付对价,依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2、开发商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如果小区入住之时,如果开发商仍然有没有卖出去的空置房,则这些空置房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卖出去,但是一直没有完成对业主的交付,则房屋交付之前的物业费也应由开发商来承担。3、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在现实生活中,业主拥有的物业或房屋,不一定为业主占有和使用,而是通过出租、借用等方式交由他人占有和使用。尤其是在大城市,房屋出租的比例甚至大于业主自用的比例。在业主和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业主可以和实际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便成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监控坏了,物业不给修,起诉过程是什么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小区更换监控设备动用物业基金合理吗?住户如果遇到四类突况需要紧急抢修,可申请应急解危专项维修资金,且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以物业小区为单位统一记账、统筹使用,无需“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只要认定属于应急资金使用范围的,由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即可申请使用,能够有效发挥该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可用于突发紧急情况的抢修,包括以下四类情形:一是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二是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是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围墙、大门损坏,局部道路破损、塌陷,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四是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内容除外。如果小区要维修的部位不属于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需要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必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双三分之二”业主是指: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申请时需要多少业主的“双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应取决于维修部位、维修范围所涉及的受益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7302 小偷小摸属于什么违

5. 小区监控更换是物业费还是维修基金

一、小区监控更换,是用的物业费还是维修基金1、小区监控更换,是用的物业费。因为物业费是含小区的监控维修的。所以如果监控坏了,可以找物业调解,协商解决。根据规定,物业费的构成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保证其正常运营和使用便利。物业公司拒绝维修的,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督促其维修。如果没有行业委员会,会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其不作为,要求其整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二、监控坏了,物业不给修,起诉过程是什么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小区监控更换是物业费还是维修基金

6. 小区更换监控设备能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能用。维修小区监控设备是可以动用维修基金的。但要看具体情况,质保期有没有过,如果只是一般的维修,个别配件的更换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从物业费中支出。只有大范围整修、大面积更换设备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但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7. 小区监控更换是物业费还是维修基金

小区监控更换,是用的物业费。因为物业费是含小区的监控维修的。所以如果监控坏了,可以找物业调解,协商解决。根据规定,物业费的构成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因此,物业公司有义务保证其正常运营和使用便利。物业公司拒绝维修的,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督促其维修。如果没有行业委员会,会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其不作为,要求其整改。小区监控摄像头属于小区安保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如果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是包含小区安保费用,则该费用需要物业自行承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哪些人需要承担物业费?1、小区业主。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主体,业主有权获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也有义务向其支付对价,依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2、开发商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如果小区入住之时,如果开发商仍然有没有卖出去的空置房,则这些空置房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卖出去,但是一直没有完成对业主的交付,则房屋交付之前的物业费也应由开发商来承担。3、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在现实生活中,业主拥有的物业或房屋,不一定为业主占有和使用,而是通过出租、借用等方式交由他人占有和使用。尤其是在大城市,房屋出租的比例甚至大于业主自用的比例。在业主和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业主可以和实际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便成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监控坏了,物业不给修,起诉过程是什么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小区更换监控设备动用物业基金合理吗?住户如果遇到四类突况需要紧急抢修,可申请应急解危专项维修资金,且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以物业小区为单位统一记账、统筹使用,无需“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只要认定属于应急资金使用范围的,由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即可申请使用,能够有效发挥该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可用于突发紧急情况的抢修,包括以下四类情形:一是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二是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是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围墙、大门损坏,局部道路破损、塌陷,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四是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内容除外。如果小区要维修的部位不属于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需要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必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双三分之二”业主是指: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申请时需要多少业主的“双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应取决于维修部位、维修范围所涉及的受益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7302 小偷小摸属于什么违

小区监控更换是物业费还是维修基金

8. 小区换监控系统可以动用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
维修小区监控设备是可以动用维修基金的。但要看具体情况,质保期有没有过,维修的项目是什么?预算金额是多少?如果只是一般的维修,个别配件的更换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从物业费中支出。只有大范围整修、大面积更换设备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但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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