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2024-05-18 02:13

1. 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2. 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者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就要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3.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失业原因为本人原因,那么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3、已经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未来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怎么办理

4. 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3个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领多少?如何领?还有哪些待遇?

5. 领失业补助金需要些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现场进行申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和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本人银行卡,也可以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失业补助金需要些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6. 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
  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
  好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
  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
  般指患病住院)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
  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
  特殊困难的。
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劳动手册》。
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4:本人书面申请。

7. 失业补助金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失业补助金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8.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1、有12个月以上的失业金参保记录;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开除、辞退等原因;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