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所得税分录问题!!!

2024-05-18 07:55

1.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所得税分录问题!!!

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出现。关键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余额在借方还是贷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还是小于计税基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余额在借方,那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反之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资产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递延所得税分录问题!!!

2. 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提减值?为什么?

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应计提减值。
在持有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上升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公允价值下跌则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公允价值正常下跌,其公允价值变动冲减其他综合收益。
2、如果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则应计提减值,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是出于谨慎性考虑,目的是通过计提减值减少利润,避免在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遭到重大损失情况下多分利润。


扩展资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期末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区别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权益工具投资,如果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的或非暂时性下跌时,则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需要确认,不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对应的科目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
对于你说的,“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准则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的例子在我国不是很多,主要是一些利润表差异,比如无形资产的开发优惠。
这些事项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这是因为既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就是说明所有者权益时不变的,那么如果你确认了资产或者负债,那么根据会计基本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就必须调整其他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不符,所以准则对于这样的业务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

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4. 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计提减值?为什么?

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应计提减值。
在持有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上升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公允价值下跌则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公允价值正常下跌,其公允价值变动冲减其他综合收益。
2、如果公允价值发生暴跌或连续性下跌,则应计提减值,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是出于谨慎性考虑,目的是通过计提减值减少利润,避免在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遭到重大损失情况下多分利润。


扩展资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期末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区别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以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权益工具投资,如果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的或非暂时性下跌时,则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当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将会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会计上予以确认,在税法上不予确认,从而产生了会计与税法的计价基础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计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涉及递延所得税的核算。
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
没有问题。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6. 注会考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为什么要去掉所得税才得到年末账面价值?

这个25%是考虑到递延所得税影响,是会计和税法的差异造成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录题主应该知道: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会计的账面价值就增加了200,但是这一部分税法上在当期是不能计入计税基础的,因此会计和税法上就形成200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出售或转让此投资真正实现投资收益时需要缴纳所得税。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考虑,需要在做一笔分录:
借:其他综合收益 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这样就影响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目前
所得税
准则采用的是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核算所得税。是以资产负债为基础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负债日公允价值变动是没有
计入当期损益
,但计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身这个资产项目价值,这一项在会计上和
税法
上的价值产生差异,所以要确认
递延所得税
。
“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这公式不完全对,原因即上述,未计入损益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也不计入损益项目,如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也计入
资本公积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8.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朋友,应纳税所得额是相对于税法来说的,税法对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资产价值增减不予确认,如果可供出售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了,那其账面价值(变动后)与计税基础(原值)不一致,导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所以会形成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