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合法吗

2024-05-03 22:44

1. 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合法吗


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合法吗

2. 可否要求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保密协议

企业可以要求与员工之间签订保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 公司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订立保密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是否合法

4. 员工一定要签署公司保密协议吗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签订是看工作岗位而定的。 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保密协议,有的职位是要签,有的职位不用签。而且保密协议签署的话,也会因所属公司不同而订。 类似与研发、创新类型的公司则是要签署保密协议的,这点是因为公司的特殊性,来签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 员工一定要签署公司保密协议吗

不是。保密协议签订是看工作岗位而定的。
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保密协议,有的职位是要签,有的职位不用签。而且保密协议签署的话,也会因所属公司不同而订。
类似与研发、创新类型的公司则是要签署保密协议的,这点是因为公司的特殊性,来签订的。保密协议签订就你现在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每个月除去工资外,还有另外签订保密协议的补贴,若是只让你签订协议,而没有相关的补贴那这份保密协议是无效的,毕竟签订双方要有相对的利益关系。
一、公司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区别
公司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区别如下:
1、立法目的不同;
2、保护方式不同;
3、生效条件不同;
4、保护期限不同;
5、补偿不同。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二、保密协议费多少钱合适
如果是一般员工签保密协议,需要支付的保密费用具体是多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不得低于员工当地的最低工资。如果是签订关于商业机密的协议,即使不签合约或没有保密费,也应该保守商业秘密,因为保守商业机密是法定义务,公民需要遵守。其他一般类型的保密协议费用可由双方自行协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员工一定要签署公司保密协议吗

6. 员工一定要签署公司保密协议吗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签订是看工作岗位而定的。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保密协议,有的职位是要签,有的职位不用签。而且保密协议签署的话,也会因所属公司不同而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7. 员工一定要签署公司保密协议吗

不是。保密协议签订是看工作岗位而定的。
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保密协议,有的职位是要签,有的职位不用签。而且保密协议签署的话,也会因所属公司不同而订。
类似与研发、创新类型的公司则是要签署保密协议的,这点是因为公司的特殊性,来签订的。保密协议签订就你现在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每个月除去工资外,还有另外签订保密协议的补贴,若是只让你签订协议,而没有相关的补贴那这份保密协议是无效的,毕竟签订双方要有相对的利益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员工一定要签署公司保密协议吗

8. 我作为普通员工要跟公司签保密协议吗

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实践中,商业秘密保护主要应针对公司企业的6类关键岗位员工:  
(1)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因工作需要,他们可能了解重要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3)高级营销人员,他们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5)秘书人员,其职责是进行会议记录,管理和传发文件,其接触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6)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尽可能限制商业秘密的知悉范围。企业应尽量控制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人数,也尽可能实行分段或分部接触,各人手上掌握的只是不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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