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的程序跟资料?

2024-05-18 18:21

1. 个人独资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的程序跟资料?

上下载,更登记 受理部门 省局注册分局、市局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受理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手续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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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受理部门 省局注册分局、市局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受理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手续 1、 申请报告;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 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

个人独资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的程序跟资料?

2. 独资企业如何改股份制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设立股份制公司的条件,同时改制成股份公司需要经过一定的严格程序和步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3. 独资私人企业如何改为股份制?

独资企业只能先注销之后再重新注册成一个股份公司,因为独资和股份制公司他们的性质都是不一样的,不能直接变更。
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
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
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6)资金用途。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
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资私人企业如何改为股份制?

4. 独资私人企业如何改为股份制?

独资企业只能先注销之后再重新注册成一个股份公司,因为独资和股份制公司他们的性质都是不一样的,不能直接变更。
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
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
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6)资金用途。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
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5.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改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分别受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调整,主要是保护债权人的问题,因此,相互不能变更,只能是一个注销一个新设立。但是实情情况中有的个人独资企业虽然投资款只有区区几万元,但是由于经营得当,经过几年的发展,资产上百万,而且购置了土地并建造厂房,由于交易习惯,个人独资企业性质影响对外拓展,如果注销该个人独资企业,由于土地及房产增值,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这势必影响新设立公司的现金流问题。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土地、房产作为投资资产,注入新设立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税收法规,可以享受有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减免政策,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在有关业务注入新设立的公司的情况下,再也不实际经营,还有按每月向国家零申报,浪费社会资源。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做为被告,是以投资者作为被告,在有关法律文书列上该个人独资企业字号。而国有独资企业、集体企业能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本网主认为,个人独资企业在理论上也可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思路如下:
一、聘请评估公司,对个人独资企业某一基准点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进行界定、评估,评估净资产的价值。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净资产进行验资,当然也可以增加股东和投资,为了保护原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因为承担无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报告上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承担原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担保进行披露。
三、在工商登记过程当中,需补充一份以上担保书存于工商档案。当然,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相应的行业规范《独立审计事务公告-验资》进行修改,刑法上也对中介行业出具虚假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做出了处罚。因此,在操作过程当中,主要是能保证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原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保证偿还责任文件的真实性,在相应的规范修改后,个人独资企业直接改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可行的。以上操作可能牵扯到各个单位责任利益问题,实施起来有点难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国家立法部门制定义务性规范--个人独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后,投资者对原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又有于企业做大做强,增加社会财富。以上是对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改制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改制

6. 企业改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操作流程

法律分析:企业改制为个人独资企业操作流程如下:1、制订改制方案;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3、产权界定;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独资公司可以改成股份制的吗

个人独资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设立股份制公司的条件,同时改制成股份公司需要经过一定的严格程序和步骤。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独资公司可以改成股份制的吗

8.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
个人独资企业有两类,一类是自然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另一类是法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对于前者,是不能再投资设立企业的,后者则没有限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 
    
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必须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5 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章程草案并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过的程序,主要包括: 
(1)发起人制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确定设立方式、发起人数量、注册资本和股本规模、业务范围等。
  (2)邀集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3)拟定公司章程。
   (4)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5)申请与报批。由发起人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设立申请,资金投向涉及到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外商投资等有关事宜的,还要分别向有关政府部门报批。
   (6)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取得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7)召开创立大会,建立公司组织机构。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发起人缴付全部出资后应召开全体发起人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8)设立登记并公告。由董事会向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